第91章
男人们不在,夫人们便结伴一起游玩。
殷莳虽很快融入,但毕竟是新人,少说多听。
从夫人们闲话拉家常中,也能收集到很多信息。
别看都是京官,各家情况可大不同。
有些人是在京城赁房子住的。朝廷专门有自有产权的公租官舍,不仅小巧体面,关键是房租比民房便宜很多。
但数量有限,得排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空出来的,完全看运气。
租不到公租官舍的就只能去租民房。京城的房租一直居高不下,要多花很多钱。
今天在场的人里,有一位便是租了另一位家里的闲置房宅。
言谈中听得出来,她十分羡慕京城本地的官员,或者是已经在京城置了房产的夫妻。
殷莳便想起自己那一套宅子两个铺子还有一百亩的田地。
这次投胎真的不算差,已经超过了很多人了。
再细听,其实文人尤其是翰林们赚外快的手段都差不多。但是价格却差很多。
看身份,看名气。一甲这三个跟旁的庶吉士出身的翰林就不一样,价格高得多,偏找他们的人又是最多的。很多人都得是托人找关系才能搭上话。
殷莳听这些听得津津有味。
成天待在内宅信息实在太闭塞了,这才出来一回,就有种视野打开的感觉。
不多时,消息送过来:“沈翰林拔了头筹。”
众人惊讶:“这么快。”
小厮笑道:“沈翰林过去没耽搁,看了看题目,七步成诗。他的诗一出,许多人看了便投笔了。是以很快便有了结果。”
大家都忍不住看了眼殷莳,如杨夫人更是掩口偷笑。
殷莳跟沈缇天天只在璟荣院碰头见面,聊天吃饭弹琴,过的是家居日子。
虽然也知道他是当届探花,肯定是个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才子。但才子也不会在吃饭喝茶的时候分分秒秒地给你讲经辩文。
过日子就是过日子,所以殷莳每天面对的其实就是一个年轻弟弟。
直到今天,众家夫人的口中,重又勾勒出一个她不那么熟悉的小沈探花。
直到此时此刻,她才真正感受到沈缇少年才子的狂傲。
且身周每个人都理所当然,都接受,甚至觉得如他这样的年轻人若不狂傲几分,还少了味道。
有人抬手张目,忽然道:“回来了。”
大家转头望去,远处男人们结伴回来了,说说笑笑。
殷莳也看过去,沈缇和杨甫走在一起正说话。他的身后跟着北道和槐生。北道的怀里抱着一盆花。花朵正开着,有碗口那么大。
待走近,杨甫对殷莳道:“弟妹,恭喜,跻云为了你赢了一盆‘大富贵’。”
他恭喜得一本正经,但殷莳总觉得那笑里好像带着两分揶揄。
沈缇过来道:“你看看可喜欢?大师父那里还有一盆红云映日和紫袍金带。你若不喜欢这个,我找他换去。”
你低调点吧,杨榜眼那笑都要憋不住了。
殷莳有点明白了,嗔他:“大富贵已经是难得的精品了。”
品种难得,大仁寺里也肯定有养花的好手,的确是养得很好。得了这一盆回去,她自己扦插,能分出好几盆。
有这一盆花,今天这一趟来的真值。
难得的休沐日,大家都需要陪妻子。因为正如殷莳所说,都还挺年轻的。
今天遇到的熟人,没有超过四十岁的。
四十岁的可能已经在家带孙子。和沈缇、杨甫同届的高状元就已经有孙子了。
虽同在官场,甚至在同一个公署,但年纪不同,生活状态都不一样。
因此男人们互相拱拱手,各自带着妻子仆婢自去。
有人如沈缇一样,小厮成群,婢女数个。也有人夫妻俩只两个小厮一个婢女的。
撇开才学、官职来说,出身和家庭条件也是一目了然的。
大仁寺其实也并不十分大,今天到这里花就算已经赏完了。
“走,带你去青莲记。”
“那是什么地方?”
“吃饭的地方,我订了包厢的。”
“是很有名的地方吗?”
休沐的日子特意带她去的,还需要预定,肯定是知名的馆子。
果然,沈缇点头:“青莲记、明月楼、真秀馆、白玉盘,京城四大名店。”
殷莳说:“我只知道明月楼,还是母亲告诉我的。”
“不急。”沈缇眼睛里含着光,“以后都带你去。”
那蕴着期待的眸光十分美好。
但殷莳知道,这一刻他是真的没有想过冯洛仪的。
因为妻子带出来给人看是社交,妾带出来给人看是赏玩。
若是妻子带妾出来,便是要妾室伺候的。刚才有一位夫人身边除了婢女,便还跟着一个梳着妇人头的女孩,看起来也就十六七。殷莳稍一观察,便知道是妾。也是当婢女用的。
不管哪一种,以冯洛仪郁郁的心境,大概都会要了她的命。
这一刻,殷莳看着沈缇年轻俊秀的眉眼和那眼中的期盼,真实地能懂冯洛仪的苦。
但她更清醒地知道,她是不能以后世的价值观去苛责沈缇的。沈缇为冯洛仪所做的一切,给了冯洛仪一方遮风挡雨的角落,令她不至沦落泥泞。在这个时代已经堪称重情重义。
甚至可能若他年纪再大一些,都不一定会做出同样的选择了。
同样以他的价值观来说,在拥有冯洛仪的同时拥有殷莳,根本不是违背道德的事情,而是理直气壮、理所应当的事。
只不过是她抢占了先机,借着当初东林寺没有说清楚的约定、借着姐姐弟弟的血缘,把他架了起来。
偏他是个守信的君子,他现在早就反应过来自己被她架起来了,但她不说一个“肯”字,他便忍着,并不去动用身为合法丈夫的权力。
这是两个人心照不宣的事。
殷莳低头一笑,抬起头:“好啊。”
继续向前走。
沈缇困惑,因那一笑里有明显的无奈,为什么呢?刚才看到花,不是很开心吗?
他跨上一步,想去牵她的手。
殷莳却适时地收手,将两只手交叠在腰间。
沈缇这一牵,便牵空了。
平陌无奈仰头看天。
“怎么了?”沈缇走在她身畔,关心地问,“可是哪里不舒服?”
殷莳说:“饿了啊。”
沈缇松了口气:“那我们走快点。要不要再买些小食?”
“不了,影响待会吃饭呢。我想尝尝没吃过的地方。”
此时时间接近中午,大仁寺外面那条街上的人一点都不见减少。很多人不会下馆子,在集市上就解决午饭了。
在男仆的围挡下,一行人平安穿穿过拥挤的集市,找到了自家的马车。
上了车,殷莳呼出一口气。
车子走起来,一开始还慢,待过了拥堵严重的路段就快了。
殷莳挑起帘子向外看——
有许多连摊位都没有的叫卖者,或者挎着竹篮,或者一个敞口扁木箱挂在脖子上顶在肚子前面,一声一声地招徕人。
这其中,有相当多是女子。有妇人,也有少女。她们看起来可以在街市上随意地行走,相当自由。
但殷莳其实知道,与这自由相对的,是沉重的木桶从水井到厨房,是呛着烟拉风箱,是冬日里手上的冻疮,是整个冬季可能洗不了一次澡。
殷莳当然羡慕那自由,但也不会为了自由就拥抱清贫。
当然最好的是富贵与自由同时拥有,但至少目前来看她尚无本事做到。
在这个技术不发达的社会,她需要生在或富或贵的家庭里才能获取她想要的生活水平和质量。除此之外,想在这个非法治的社会里平平安安她还需要保护,需要靠山。
人生是必须有取舍的,不管主动还是被动。
嫁到亲姑姑家里,嫁给沈缇,是她目前经过筹谋再加运气之后得到的最好的结果了。
人的一生,就是在各种想要和不得不做之间找平衡。
生而为人,谁不贪心呢。
殷莳和沈缇出府游玩,沈大人则美美地在家休息。
如今儿子点了探花,媳妇也娶上了,等再抱个孙子,人生就圆满了。
休息够了,问妻子:“那孽障今日怎没见着人?”
沈夫人道:“莳娘还没逛过京城,我叫跻云带着她出门了。总得认识认识京城,要不然以后带出去,说起哪哪都不知道。”
沈大人点点头,打量她问:“媳妇你可还满意?”
公公只管挑岳父,至于儿媳妇本人,只看婆婆满不满意了。日常里,媳妇是跟着婆婆过日子的。所以得问沈夫人。
“我自己挑的人,自然是满意的。”沈夫人告诉她,“自她来了,我这一天天地,过得可快了。”
她问沈大人:“这几日,府里饮食,你可觉出来有什么不同?”
沈大人仔细想了想,纳闷最近并没有没察觉饮食上有什么变化。
但又担心是妻子新搞了什么创意,自己若说不出来要挨挂落,遂镇定深沉地道:“最近弄的,我觉得甚好,你辛苦了。”
睁着眼睛就敢胡说八道,沈夫人被气了个倒仰。
“亏你字知非,你对得起你这字号吗?”沈夫人拧他,“明明什么都没变,一点不同都没有。”
沈大人冤枉死了:“竟诈我。”
沈夫人啐他,道:“我把厨房交给莳娘了。她已经管了七八天了,家里上下饮食上一丁点都没动。”
沈大人揉着胳膊的手停住,若有所思。
沈夫人叹道:“比我当年强多了。”
沈大人道:“再看看,若一直能这样。这性子不错。”
“年轻人,最忌冲动莽干,一心想出头,想做出成绩给人看。须知前人做了那么多了,再多的好点子也都被想出来过了,还轮得到你?眼前的,只要不出岔子,就往往已经是最好的状态了。”
“不动则已,一动就出错。”
“偏偏,少有能忍得住不动的。”
沈夫人叹道:“偏莳娘就能忍得住。”
“多么活泼的一个孩子,日日逗得我开心。我原想着厨房交给她先不告诉你,若她捅出了什么娄子,我悄悄给她收拾了,不叫你知道。”
“谁想到她竟是这么沉稳有成算的一个孩子。”
“若我当年能像她这样想得明白,能少走多少弯路。”
沈大人欣欣然:“这心性好,若能分一些给那孽障,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