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绚烂。
南疆的兔子竟然都是红色的。
“这兔子温顺,活泼,不会咬人,非常好养,你将它养在身边,也好打发光景。”白锦衣抱起兔子,放在她的腿上。
那兔子抬起脑袋,一双湛蓝色的眼珠子滴溜溜的。
楚狸去捏它的耳朵时,它痒痒的躲起来,长长的耳朵一竖一扬、一竖一扬的,煞是可爱。
于是,她养起了兔子,看起了话本子,倒是惬意。
只不过好景不长。
才刚两个时辰,那兔子竟蹲在花盆旁,吧唧吧唧的啃食着刚长出来的娇嫩芽儿。
“我的花!”
楚狸大惊失色,“住嘴,住嘴!我的花!”
晚上,桌上多了两道菜。
一个麻辣兔头,一个红烧兔丁。
她养病的这段时间,五皇子似乎很忙,鲜少来探望她,除了温妃和楚傲天之外,来的最多的便是白锦衣。
这日,他竟带了一只威风凛凛的黑鹰来。
那鹰生得极其威武,毛发乌黑噌亮,一双眼珠似黑曜石般尖锐逼仄,尖尖的喙子似乎能啄穿最坚硬的石块,昂首的模样,竟生出几分俯视领地的高傲之感。
白锦衣道:“这是从南疆送来的鹰,擅长盘旋于山野之间,任何细微的猎物都逃不过它的眼睛,若是驯服来,更是日飞数千里的信使。”
比鸽子好用。
还比鸽子威武。
带它去打猎,不知要比猎狗强多少倍。
楚狸喜欢这种威武霸气的动物,高兴的收下,立马下了命令,任何人不得来搅扰,她要驯服这只鹰。
驯服只有一个法子:熬。
自古便有熬鹰一说,熬过了它,才能驯服它。
于是,两双黑溜溜的眼珠子对视着。
她靠坐在床上,它站在细长的杆子上,双方一言不发的对视,盯紧对方,连饭都不吃,就这么死死的盯着。
苟八守在外头,很是担心,又不敢贸然搅扰。
一天。
两天。
三天……
他实在是担心的不行,冒着掉脑袋的风险,也强行推门进屋,结果就看见那黑鹰扑棱着翅膀,歪着脖子掉在地上,九皇子也翻着白眼、吐着舌头,睡得天昏地暗。
楚狸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熬过那鹰,只记得不知不觉便失去了意识,待到再次醒来时,竟模模糊糊看见一张冷冽的面容……
“醒了?”
男人的声音是实打实的,令她瞬间醒了神,弹坐起身:
“皇叔!”
他怎么会在这里?
下意识左右看看,窗外扫扫,警觉的犹如做贼一般。
没有皇上旨意,擅自离开南疆,岂不是抗旨大罪?
“腿好些了?”他坐在床沿,一袭玄墨色的衣袍还穿在身上,多处起了褶子,整个人依旧清冷,却有几分风尘仆仆的狼狈。
他是快马加鞭赶回来的。
楚狸抱着被子,小心翼翼的看着他:“嗯……”
“好端端的,怎么会从台阶上摔下来?”
“有人推我!”
这句话,她连母妃都没告诉。
因为她知道,无凭无据,根本没人会相信她,况且当时她还喝了酒。
可她从小到大,喝酒、听戏、看曲,玩过的乐子还少吗?
她还没醉到会把自己摔断腿的程度!
楚狸说完,才发觉自己说这话没有意义,他哪里会信?
可楚棣迟掖着她的被角,道:“我派人去查。”
她怔了下,“皇叔,我只是随口说的。”
“有人想要谋害你的性命,岂是随口之言?”他沉着眉心,整个人在烛光笼罩的阴影下,显得很阴翳。
“况且我送你鹰,是给你打发时间的,不是让你把自己熬晕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