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穿越小说 > 重生朱由检,再造大明巅峰 > 第三百零七章 东阁评卷
    卢象升忙起身,将手中的卷子递给皇帝,“这考生在建奴问题上,倒是给了一些好的建议,陛下瞧瞧!”

    朱由检挑了挑眉毛,接过卷子看去,这考生先是分析了一波建奴和大明各自的优劣势,比如建奴野战能力优于明军,建奴实行奴隶制度,内部更为团结,统战能力也优于明军。

    “倒是敢写!”朱由检继续朝下看去,对于大明的优势,这考生也详细写了,大明体量大,无论经济、人口,还是军队人数,都优于建奴。

    另外,大明是汉人王朝,不论是文化还是朝廷制度,比之蛮荒之地发展的建奴优势更大,大明依靠地理和军力优势,若是打持久战,足可以拖垮建奴,前提是没有晋商这种内奸输血给建奴。

    “加强防御,在经济上对建奴实行封锁,铁器、盐等物资严控走私贩卖,训练新军,发展火器......他们可入关骚扰我军,我军也可出关去沈阳袭扰...”

    朱由检忍不住笑了笑,倒是有意思,也不是个迂腐顽固之人,他将卷子递回给卢象升,“是个人才,留吧!”

    这个意思,就是能有前十,卢象升点了点头,将卷子放在手边。

    “陛下,这考生对于江南农田,想法也是不错!”这时,郑三俊将一份卷子递给朱由检。

    朱由检看到卷子上的字迹时,首先赞了一声。

    和会试不同,殿试的卷子只糊名,不用重新誊写,因此考生若能写得一手好字,的确是可以加分,后世的高考不也是如此,若卷面整洁,字迹更是出挑,疲惫的阅卷老师定然愿意多给些分数。

    这考生应当是江南人,他整篇策论只针对江南农田的合理利用,半分未涉及到北方的田地,不过没有关系,朱由检在看了他的开头之后,心神已经被吸引了去。

    “昆山之东,接于海之冈陇,东西仅百里,南北仅二百里,其地东高而西下...常熟之北,接于北江之涨沙,南北八十里,东西仅二百里,其地皆北高而难下...是二处谓高田。而昆山岗身之西,抵于常州之境,仅一百六十里,常熟之南,抵于湖秀之境,仅二百里,其地低下,皆谓之水田......”

    “高田常患旱,水田常患水,每春末夏初,雨未盈尺,湖水涨二三尺,低天一抹尽为白水......”

    这个考生首先解释了何谓高田和低田,又详细说了高田和低田的优劣势,铺垫结束后,才写到高田适宜种麦、棉,低田适宜种稻,而桑“不论山水平原各香皆可耐。”

    而江南如今的情况是什么,因为是桑占稻田,使得江南粮食减产,可为何为如此,朱由检继续看下去,是因为桑一亩产值可得九两银,而稻一亩产值只为三两。

    在利益的驱使下,自然弃稻改种桑的会多。

    本来江南也不都是水田,如此一来,水田就更少了,水田少了,稻也就少了。

    可民以食为天,粮食少了不成,得有个解决方法。

    方法就是由一年一作制改为一年两作甚至三作制。

    一年两作,就是稻与麦豆菜轮作,提高亩产。

    另外,桑地间可以种植豆、麦、棉、东荠菜、药材、乌柏树、瓜类,这样一来,若桑叶算一熟,那桑林间的这些作物,也算一熟了。

    再者,种稻之余,可在稻田中养鱼鸭,利用鱼本身的生活特性起到疏松土质的功效,其排泄物还可以作为化肥增加土地的肥力,同时,鱼还能将水稻害虫、丛杂草籽等当做吃食,从而达到除虫的效果。

    养鸭的目的也是一样,捕虫、除草、施肥,鱼鸭稻相互协调。

    “桑基鱼塘...将洼地挖深,以泥覆四周为基,中凹下为塘,基六塘四,基种桑塘蓄鱼,桑叶饲蚕,蚕屎饲鱼......”

    朱由检看完这篇策论,心头不由澎湃,这的确是个人才,江南农田若能按照他写的来实行,亩产不光能提高,还能增加多种作物,收入有了,粮食也有了,岂不是一举两得?

    “好,是不错,留!”朱由检心中极为高兴,倒是很想见见这个考生了。

    朱由检随手又拿起一份卷子,垂目看了片刻,忍不住点了点头,这人就写了屯田,其中分官屯、军屯、兵屯、民屯、商屯、腹屯、边屯、垦种、考课、信任等十目,洋洋万言,条畅练达,期于可行。

    “是做了一番功夫的,”朱由检叹道:“看来此人的确是挂怀朝廷,自己要不给他一个机会,倒是辜负了他这一番心血!”

    不知不觉,朱由检在东阁一待就是一日,待日暮十分,评卷官都要出宫之际,朱由检才恋恋不舍得放下手上的卷子。

    “陛下明日再看!”范复粹笑着同朱由检说道。

    朱由检“哈哈”笑了两声,“明日朕就不来了,相信若是有好的答题,你们会给朕留着的。”

    “是,这是自然,陛下放心!”范复粹神情轻松,笑着回道。

    朱由检第二日不去东阁看卷子,一来经过这一日后,很是放心这几个评卷官的能力,二来,从福建来的郑成功和广东的陈懋修也到了,明日就会进宫,他得见见。

    郑成功,如今叫郑森,和郑芝豹刚到京城,郑芝凤安排的人就在城门口接上了人。

    “四老爷和小公子来了,我家老爷正等着呢,”仆从笑吟吟得牵了郑森的马匹,“小公子居然这么大了,小人离开安海时,小公子才刚会走路。”

    郑森骑在马上,一双眼睛左看右瞧,也没听清楚仆从在说什么,只“嗯嗯”得点头回应,他第一次入京,看什么都稀奇得很。

    “京师不比安海,干得很,小人看小公子嘴唇都脱皮了,可要买一碗果子饮喝?”

    沿海湿润,衣裳常年都有粘腻的感觉,可眼下在京师,郑森却觉得嗓子眼儿干了不少,听仆从说喝果子饮,更是不住点头。

    郑芝豹向来疼爱这个侄子,闻言朝仆从喝道:“还不快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