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穿越小说 > 嫤语书年 > 第五十五章  长安(下)
    从雁台上一路下来,我一直有些心神恍然。魏郯拉着我,不断让我注意脚下,一级一级,走得不快。

    方才在雁台上,魏郯问我愿不愿与他一起重建长安。

    我迟疑又彷徨,希翼却似落在杂草的火星,慢慢燃起亮光。我缓缓地点了点头,魏郯脸上的笑意深深,用力地把我抱了起来……

    脸上还在发热。

    手被他握在掌心里,很温暖,我觉得我从前似乎从来没有这样留意过跟他牵着手是什么感觉。

    路上,我看到一处半毁的屋宇正在修补,四周用竹竿木板搭着脚手架。

    你不弃它,它就不会弃你……心像被什么触着,我忍不住瞥向魏郯,他目视前方,似乎在观赏着雪景。

    出了护国寺,我正准备到车上去,魏郯却对从人说:“将车马牵回去,我与夫人步行回府。”

    从人应声,转身走开。

    “此处离家宅不远,夫人再陪我走走如何?”魏郯转头对我说。

    都已经吩咐从人了,才来问我。我笑笑:“嗯。”

    大冷天里,人们本来就不愿意出门,街上行人很少。魏郯牵着我的手走在路上,引得不少人侧目。魏郯却似什么也不曾觉察,照样招摇过市。

    我朝后面瞅去,两个尾随的从人隔着几丈远,眼睛看着别的地方。我赧然,掐掐魏郯的手,他却转过头来看看我,弯弯唇角,把手握得更紧。

    迎面,一个小贩担着担子兜售麻团,后面跟着一群眼馋的小童。

    “走开走开!”小贩一边走路一边挥手。

    “想吃么?”魏郯问我。

    长安的麻团我许久不曾吃过,方才看着也有些眼馋。

    “夫君带了钱么?”我问。

    魏郯一笑,拉着我走过去。

    “麻团几钱一斤?”他问。

    “十钱。”小贩道。

    “十钱?”魏郯还未开口,我忍不住道,“你这麻团卖得真贵,我拿十钱买面买油,能做五斤不止。”

    “五斤?”小贩道,“夫人可曾去市上看过如今米面多贵,我这些麻团可是精工实料,油炸得酥脆,别家都难找。”

    我不跟他废话,道:“六钱,不卖我就走了。”

    小贩摇头:“六钱不行,最少八钱。”

    我拉着魏郯就走。

    “七钱!七钱!”小贩忙道,“夫人,你我各让一步!不可再少了!”

    “成交。”魏郯道。

    我一愣,瞪向他。他却继续对小贩说:“全都要了,包起来。”

    小贩的脸上笑开了花,连连应承,忙不迭地将干箬叶打包。

    “买这么多,怎拿得走?”我问魏郯。

    魏郯莞尔:“为夫自有办法。”

    待那小筐里的麻团都变成一小包一小包,过了秤,足有二十斤。魏郯招呼从人过来,从钱囊里哗哗倒出一堆钱币。

    小贩数着钱,嘴合都合不拢。

    一堆的箬叶包裹摆在面前,我看看魏郯和从人,心想魏郯应该会让小贩把筐也卖给他。

    可魏郯全然不是这么想,他转向旁边那群一直眼巴巴围观的小童,招招手:“都过来,每人拿一包麻团。”

    小童们听得这话,眼睛都亮亮的,又兴奋又迟疑。

    魏郯拿起一包麻团,递给近处一个孩子。其他人立刻纷纷围上前来,魏郯给他们一人一包。

    “公台是个善人,将来必福寿满堂。”小贩笑呵呵地说。

    魏郯亦笑:“善人福寿都说不上,不高不低就知足了。”说罢,他让从人带上剩下的几包麻团,继续往前走去。

    我回头看看那些仍然兴高采烈的孩童,问魏郯:“夫君出门也带这么多钱?”

    “嗯?”魏郯看看我,“不是说‘身无百钱,不走长安’么?”

    我愣了一下,觉得这话听起来很是耳熟。

    “七钱一斤麻团,”魏郯道,“我记得从前四钱一斤。”

    “妾也觉得贵。”我瞅着他,“可挡不住夫君出手快。”

    “又不缺那点钱。”魏郯笑笑,“这般寒天,出来贩货也不易。”

    倒真成善人了。

    “他可不亏。”我决心要跟他算账,说,“雍都面粉每石一百二十钱,麻油每斤十钱。朝廷行均输之政,长安的价钱也不会贵多少,加上油和胡麻,一斤麻团最多耗费三钱。妾方才说六钱,已经让了他许多。”

    “哦?”魏郯道,“夫人很熟粮价?”

    我谦逊地微笑:“既为冢妇,柴米之事自当熟悉。”

    “算账亦熟稔。”

    “妾从前在母家,常随母亲查看府中账目。”

    魏郯目光深深:“还会说价。”

    这有点噎到我,不过我很快找到理由:“妾既然知道他成本,自然要说。”

    魏郯看着我,神色也看不出是贬是赞,少顷,莞尔,语重心长:“如此,有夫人持家,为夫甚慰。”

    我觉得这话顺耳,弯唇笑纳:“多谢夫君。”

    继续再往前走十余步,是一个路口。

    魏郯停下来看了看,问我:“饿么?”

    我点头:“有点饿。”从出门到现在,已经过有两个时辰,正午早过了。

    “夫人去过南市么?”

    “去过。”我回答,片刻,觉得不妥,补充道,“从前曾经路过。”

    魏郯对这两个回答的区别似乎毫无感觉,道;“那里有一处买豆腐羹的,店主叫姚三娘,夫人可曾吃过?”

    我摇头。当年我虽常出来,也知道每个市集都有些出名的小食。不过我不喜欢豆腐羹,所以对他说的一点印象也没有。

    魏郯表情遗憾:“夫人在长安这么许久,姚三娘的豆腐羹那么出名都不曾吃过。”

    我抿唇:“妾从前谨遵闺训,南市是何模样都不曾细看。”

    魏郯看着我,低笑:“如此,今日为夫该带夫人去见识一番。”说罢,他伸手揽住我的肩膀,朝一边道路走去。

    “有人……”我大窘,一边慌忙四顾一边掰他的手。

    “你我是夫妻,怕甚。”魏郯加重力道,挟着我向前。

    当年我住城北,那里的有北市。不过熟人太多,我怕被认出来,于是常年混迹去东、西二市。南市我也去过几回,但是那里不如东西二市热闹,乐趣不多。

    南市的店铺大多是卖衣料的,绫罗锦帛,应有尽有。可如今世道不济,虽然今日是集日,许多店铺却大门紧闭,从前琳琅的旗帜招牌也寥寥无几。

    开阔处,不少附近的乡人担着土产来售卖,午时已过,有的人开始担着货物离开。

    魏郯拉着我一边走一边回忆道:“从前这般天气,我时常来南市吃豆腐羹,配上饧糖烧饼,很是美味。”

    “如此。”我答道。这种吃法我没试过,下层人等的爱好,我很少接触。望望前方,我说:“这许多年战乱,夫君怎知那店还在?”

    魏郯道:“我也不知,只听说南市受创不重。”说着,他忽然指指前方,笑道,“就是那处。”

    我望去,只见路边有一个很小的店面,屋檐下挑着一旗,上书“姚三娘豆腐羹”。不过,店门只开了一半,上面挂着布虎菖蒲,似乎并未开张。

    魏郯走过去,在门口喊了一声:“三娘!有豆腐羹么?”

    他嗓门粗大,我又往四处望了望,幸好是市集,无人理会。

    “今日不开张,没有没有!”一个嗓门不输魏郯的女声从里面传出来,未几,只见一个五十上下的胖妇人走出来,圆脸上红光满面。

    她看到魏郯,一愣。

    “不认得我了?”魏郯挑眉。

    胖妇人将他看了一会,笑起来:“认得认得!你是以前常来的那个羽林郎!”说罢,她转头朝屋内喊道,“当家!从前那个总招惹女子的小郎君来了!”

    魏郯:“……”

    我:“……”

    魏郯脸色有些不自然,道:“我原本想带妇人来吃豆腐羹,今日三娘既然不开张,便改日再来。”

    姚三娘笑着一手,道:“改什么日!我家儿妇昨夜诞下孙儿,今天虽没有豆腐羹,却有酒糟蛋羹,快快进来喝一碗!”

    “原来有喜事。”魏郯笑道,说罢,看向我:“吃么?”

    我微笑,点点头。

    姚三娘看着我,朝魏郯挤挤眼睛:“这是夫人吧?小郎君都娶妇了!”

    魏郯呵呵一笑,看向我。

    我也微笑,此人言语虽粗俗,我却不感到厌恶。

    姚三娘一边将我们迎进屋里一边喊,“当家!两碗酒糟蛋羹!有人!”

    狭小的的店内挤着七八张案席,一个须发花白的布衣男子端着两碗热腾腾的羹汤出来,笑呵呵地说:“随便坐。”

    魏郯谢过,带我在案旁坐下。

    “小郎君,多年不见。”男子把碗放下,对魏郯笑道。

    魏郯颔首:“正是,公台与三娘还是原模样。”

    男子笑呵呵地搓搓手,看向我:“这是夫人?当年小郎君来店里,总有附近女子跟着来偷看。我那时就跟内人说,小郎君这般人品,将来娶妇必是天仙一般,果不其然!”

    我的脸上有些赧然。瞥瞥魏郯,这人也会有女子尾随?真看不出来……

    “过去的事,公台提来做甚。”魏郯看看我,向男子笑道。

    “什么公台,郎君莫抬举他!”姚三娘一边烧着炭炉一边说,“大字都不识。”

    男子瞪她,哼哼地说:“什么不识,旗子上那几个字不是我写的?”

    “你就会写那几个,还是找老王要来字帖描的。”

    “你会!你写你的名字看看,第一笔在何处都不知道……”

    那二人吵吵闹闹,往店后面去了,留下我和魏郯啼笑皆非地对视。

    “他们从前就是这样,闹起来隔着一里都能听到。”魏郯道。

    “如此。”我莞尔,用勺子轻轻搅动汤羹。

    魏郯吹着碗里的热气,道:“此处从前很热闹,若是来晚了,只能站在外面吃。”

    我应了声,用勺子舀起一口,吹了吹面上,小心地放入口中。酒糟味道甜而浓郁,蛋花也恰到好处,又嫩又香。

    “好吃么?”魏郯问。

    我点点头。

    魏郯把他碗里的蛋舀出来,放到我的碗里。

    “不必……太多了。”我忙道。

    “好吃就多吃些。”魏郯道,“这样才能沾喜气。”

    我一愣,脸上忽而发热。

    “阿嫤,我们也要个孩子。”他在我耳旁低低道。

    我埋头吃着羹,只觉得熏热更甚,不知是因为酒糟太浓还是碗里的热气太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