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窜天的性子,火爆的脾气,念了一辈子书的常淮阳,镇不住这个要拿拳头说话的莽夫,一气之下,就给扔到金平城的书院去了。
常护一出生,喻氏便骤然血崩,离了世。
按理说,喻氏已经是生过两个孩子的人,不应当在第三胎的时候出这样的事情,可往往天命是不讲道理的,遇上了,便只能认命。
常护还小的时候,不太明白娘没了是什么意思,等他懂事知道喻氏是因为生自己才没了的时候,已经是捅上天的混账性子了。
可这事从没人怪过常护,常淮阳疼他,大姐和常二也疼他,是常护自己心坎儿里过不去,觉得自己不像个常家人,也不该是个常家人。
因为常护不念书不是因为不想念,而是因为不管他怎么念,他都念不好。
小时候家里请先生,常护没少被训斥,一篇三字经磕磕巴巴的背了十句,涨红了脸,也想不起第十一句是什么,没到这个时候,先生就会说,看看你二哥哥,像你这般年纪的时候,四书都会瞧了!
常护又羞又恼,晚上发奋躲在被窝里背书背得眼泪直掉,困得受不住了,第二日还迟到,又被先生一通罚站,还要抄写。
后来打手心更是常事,努力学过也学不好的常护,不学了。
放飞自我后,常护发现自己当孩子王是个强项,领着一帮孩子上树下河,摸鱼打鸟,一把好手!
他也终于有了比常二厉害的地方,至少这些事,常二是绝对做不来的!
自打常护发掘了自己混世魔王的属性,这个闯祸精在汉县的名声便日益壮大起来,到了最后,基本上每天都有邻里到常县令府上来告状。
常淮阳傻了,连个小偷都没有的汉县出了个叫人头疼的混账,这个混账好巧不巧,偏偏是众人敬仰的常县令的小儿子。
百姓们除了告状,也没别的办法。
常护很得意,正值叛逆期的男孩儿爱做些特立独行的事,彰显自己的特别和不可一世。
常淮阳在家里冥思苦想了两天,在得知金平城有位肖大小姐的时候,心一横,敲定了主意,立刻就把常护给送走了!
到了金平城的常护依旧不改自己的臭脾性,没出几日,就把一帮人揍得服服帖帖,鞍前马后,常护玩腻了做学院老大的游戏,又把矛头对准了街上常出没的一群小乞丐。
‘为民除害’四个字,是当时常护领头的口号。
把街上的小乞丐追得四处逃窜,碗都摔破好几个的常护觉得好玩极了,沉浸在自己这种英雄主义里的常护,遇到了人生路上的第一块硬骨头:孟望。
当时那一帮小乞丐里,有个长得稍微壮一些的男孩,他领着小乞丐们回避了多次常护的锋芒,毕竟他们都是无依无靠的人,并不想跟常护这样的公子哥有什么冲突。
可是常护越发得寸进尺,在小姑娘被常护追得摔花了脸的那天,一直沉默着的孟望,扛起棍子,反击了。
常护长那么大,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亏,两人扭打在一起,被双方的人拉拽开,才没有受伤严重。
那之后,常护便跟孟望斗上了。
只可惜常护不如孟望这样整日穿梭在大街小巷的人熟悉金平城,每次都被孟望放风筝似的牵着走,气得常护忍痛把攒了小半年的零花钱全都掏了出来,买通了另一条街上年纪稍大些的几个混混,连起手来,算是把孟望逮住了。
被几个人压得动弹不得的孟望眼神凶狠的看着常护,虽然一句话没说,但常护那时候是很怕孟望的眼神的。
那时候常护说不上来那是种什么样的眼神,后来过了很久他才知道,那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逼的狠了大不了同归于尽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