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辰暮左右看了一眼,果然除了他们面前的这张桌子之外,其他桌子都是人头攒动,人满为患,还有不少人在一旁苦苦等候,看能不能运气好,拼到一张位子。而从那个又黑又小的屋子里,却是传来一阵扑鼻的肉香,令人闻之是垂涎三尺、食指大动。
“可这里的环境,也太那个了吧?”看着破旧斑驳,面上满是一层油腻的桌子,还有摇摇欲坠的板凳,林辰暮就不由皱了皱眉头。就算喝的是玉液琼浆,吃的是龙肝凤胆,在这种地方,恐怕也食之无味吧?在这个一切都讲究包装和利益最大化的时代,生意做成这样,不能不说是一个异数。
杨卫国就笑了笑,毫不介意地先坐了下来,对林辰暮说道:“他们这家店,打满清时代就是这样了,上百年来一直承袭这个传统。不过也正因为这个缘故,我们今天才能吃到地道的狗肉汤。”说到这里,杨卫国脸上还露出一副陶醉和期冀的表情来,让林辰暮不由间也对这家大排档的狗肉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林辰暮小心翼翼地在一旁坐了下来,凳子一条腿有些跛,坐下去摇摇晃晃的,让他有些担心,待会儿吃饭的时候,会不会突然摔上一跤,又说道:“杨叔叔,在这个地方请人喝酒,会不会有些太……”
他话并没有说完,不过他的意思却很清楚,在这种地方请人吃饭,恐怕真有些上不了台面,被请的人又会怎么想?许多人在高档饭店请,不一定是说这里的东西有多么好吃,而是看重那里的档次,档次越高,越隆重,很大程度上也表明了请的诚意。
“呵呵,这个你放心。他比我还更喜欢吃这里的狗肉汤,一有时间准到这边来。”
听杨卫国这么一说,林辰暮才释然,脑海里也不由勾勒着,杨卫国的这位老友,会是怎样的一个人?不过还是拿着桌上的纸巾,仔细擦了擦桌子和椅子,以期人来的时候,坐得舒服一点。
“小暮啊,你去街对面那家佘记杂货铺买两瓶红星二锅头来。”又过了几分钟后,杨卫国看了看手腕上的表,对林辰暮说道。
“杨叔叔,我带了两瓶五粮液……”
杨卫国摆摆手道:“不用五粮液,他和我一样,都喜欢喝这种二锅头,尤其是吃狗肉汤的时候,喝这种酒最舒服了。记住啊,要52度那种小瓶装的,可千万别听他给你的推荐。那种二锅头,包装倒是很好看,但味道不行,就像是掺了水一样,淡得很。”
林辰暮有些迷糊,不就买酒吗?怎么还搞得那么复杂?不过还是如杨卫国吩咐,去了那家杂货铺。
杂货铺和这家大排档一样,看上去都很有一些历史了,老板也是一个白发苍苍,不过精神矍铄的老者,嘴里还叼着旱烟袋,这在大都市里,可委实不多见。听林辰暮要买二锅头,老板果然是不遗余力地向他推荐另一种包装的,不过林辰暮铭记杨卫国说过的,执意只买小瓶包装的。老板苦劝无果,只得不情不愿地给他拿了两瓶,林辰暮接过找补的钱,转身走的时候,还听他在那里嘀咕道:“唉,现在的人啊,都学精了,生意不好做喽。”
林辰暮心头就觉得好笑,两种酒的价格都不贵,相差不过就几块钱,就算自己如他所愿,他也多赚不了几个钱吧?至于这样吗?虽然也是贫苦出身,可他真的很难理解这种人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