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差不多,赵凡连忙从背包里面掏出一瓶白酒,嘟囔道:“妈的,不喝酒简直就是糟蹋啊,瘸子你也来两口。”
瘸子看着赵凡“咕咚咕咚”灌了两口,也是笑着接过去喝了两口,然后赵凡直接撕下一条鸡腿递给黑子,笑呵呵的道:“你可是大功臣啊,得吃好的。”
黑子摇着尾巴,小心翼翼的用嘴叼住,趴在赵凡旁边开始享用美味。
“卧槽,这味道,还真不是饲养那些能比的。”赵凡一口咬下去,外焦里嫩,香味扑鼻,含糊不清的道:“我决定了,到时候得多抓些回去,放在冰箱里,馋了就拿出来喝一顿好的。”
瘸子一边吃着,一边周围不时的看一眼,道:“打野味倒是简单,到时候顺手打就是了,丛林里最好吃的,莫过于野猪肉,运气好的话,这两三天我们或许能尝到。”
因为距离赵凡去县里报到只有两三天的时间了,可以说两人来这里守株待兔,要是等不到走私船只的话,那就证明是赵凡猜错了,只能当是出来打猎了。
要是等到走私船只,那就是打猎又立功了,双喜临门啊。
赵凡将啃剩下的骨头丢给黑子,有些疑惑的道:“你们不是说一猪二熊三老虎吗,那么彪悍的生物,别来找我们就烧香了,你还想去招惹它呀?”
瘸子摇了摇头,脸上浮现出一抹自信,缓缓开口道:“在丛林里面,野猪确实可怕,但那是没有人的情况下,人才是这世界上最可怕的生物。”
“举个例子,就算是一个不堪一击的瘦小男人来到丛林,只要他手里有一把枪,他就是老大。”
赵凡撇了撇嘴道:“废话,我们又没有枪,就只有一张牛角弓,一把砍柴刀,一把匕首,还有一条狗。”
“马勒戈壁的,怎么听上去有点像某个游戏,开局一把刀,一人一狗啊?”
瘸子嘿嘿笑着道:“你错了,特种兵的最低标准,就是手里拿着一把军刺,在丛林里存活一个月。”
“只要是特种兵,几乎都经历过这样的磨练,否则以后真的打起仗来,穿插在丛林当中,连自保都成问题的话,就更别谈杀敌了。”
赵凡满脸佩服的看着瘸子,意思是说,这家伙拿着把军刺就敢跟丛林里的猛兽硬干?
接下来,两人轮流守夜,瘸子交代赵凡,注意听声音,如果有大型船只的声音传来,就必须立刻灭火,然后潜伏,以免打草惊蛇。
然而一夜下来,风平浪静,倒是有不少野狼在远处嚎叫,天亮的时候,赵凡守下半夜,再也熬不住靠在石头上睡着。
白天又是一无所获,就是来了五六头野狼,被瘸子用牛角弓一箭射死一头,剩余的全部吓跑,可惜狼肉不好吃,怎么说呢,槽得很,不过也总比背包里的口粮好吃。
终于,第二天晚上,赵凡涂了驱蚊液睡得正香的时候,突然被瘸子叫醒,紧接着就看见瘸子将旁边的土拔过来熄灭了火。
赵凡顿时坐立起来,只见秀河的下游很远的地方,隐隐约约有微弱的光芒发出,并且伴随着大型船只“呜呜”的声音。
赵凡连忙趴在杂草丛中,将手机调成夜拍模式,静静的等待着,黑子也是一动不动,就趴在赵凡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