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穿越小说 > 给古人直播美食,他们都馋疯了 > 第46章 拔丝红薯
    每日一次的天幕准时开启。

    刘彻若非顾忌形象,非得呸一口,五柳鱼一点不好吃。

    杜甫果然是个穷酸。

    司马相如仿写的诗,着实一般,与李白杜甫不能比。

    糊糊:“今天介绍一道菜,拔丝红薯。”

    天幕播放制作视频。

    糊糊:“红薯削皮,切成滚刀块备用。

    锅中倒入油,油温六成下红薯开始炸,炸至金黄色即可,捞出备用。

    锅中留少许底油,放入白糖小火慢熬,将糖熬到琥珀色即可。

    将炸好的红薯倒入熬好的糖里,翻炒均匀,出锅装盘。

    把锅里剩余的糖稀,小火加热后,用筷子拉丝。

    一道色香味俱全的拔丝红薯,就做成了。”

    痴人说梦:抱歉本手残党容易做成红薯甜汤。

    火树银花:谢谢,眼睛学会了,马上点外卖。

    天幕之下的庶民,那么多油那么多糖,不是肉。

    就为一块红薯,不值当。

    而清朝以前的人,连红薯是何物,都未必认识。

    糊糊:“说起来,红薯在种花家种植历史,有几百年。

    那它如何远渡重洋,在种花家的土地上生根发芽呢?

    时间往前拨一拨,万历六年,着名的明摄宗,以闽地为试点,清丈田亩,登记户籍,推行一条鞭法。

    结果却让他惊诧莫名。

    洪武二十六年全国人口普查时,福建有八十一万余户,三百九十万余口。

    近二百年之后,这个省份的在册臣民,剩余五十一万户,一百七十三万余口。

    短短几代人时间,户口锐减了接近六成。

    令人惊讶的是,又二百余年后,清道光十四年。

    闽地依旧灾荒不断濒临破产,但在册人口却达到空前的一千五百余万,增长九倍以上。

    与此同时,全国性户口也激增七倍左右,近三亿人口。

    其中有国家长期内部安定,导致的人口滋生。

    也和一根藤蔓脱不了干系!”

    朱元璋不悦道:“子孙怎么干的?”

    清朝没有内乱,难道大明就有吗?

    “那个不上朝的不孝子孙万历,庙号摄宗?”

    听起来奇奇怪怪的!

    乾隆:“促狭得很!”

    万历六年,推行一条鞭法的明摄宗,是张居正。

    糊糊:“众所周知,种花家历史上有两次大规模引进外来作物时期。

    通常称之‘张骞优选’和‘郑和严选’。

    不一定是他俩带回来的,但大致在同一时期传入,所以归结到他们头上。

    在此,郑重感谢两位开拓者,为种花家美食事业,做出的卓越贡献。

    张骞从西域将葡萄、蚕豆、大蒜、核桃、石榴、西瓜、黄瓜等农作物,引入中原。

    如果说动物的话,就是汗血宝马、鸵鸟、骆驼。

    现在看到的蔬菜,如果是‘胡’字辈,大约就是张骞从西域引进的。

    郑和下西洋的时候,许多作物都已经通过陆路传入中原。

    所以在开拓物种方面,没那么日常。

    他带回了榴莲和数之不尽的香料,比如胡椒、龙涎香、沉香……

    明朝官员走路带十三香味,就是因为郑和七下西洋,运回大量香料。

    导致国内原本高企的香料市场,一朝跳水。

    朝廷开始用香料折算俸禄给官员发工资。

    同时他还找到传说中的瑞兽‘麒麟’,今天我们管那玩意叫长颈鹿。

    从西洋传入的物种,一般是‘番’字辈。

    如果把‘胡’、‘番’辈的蔬菜通通排除,今天种花家人餐桌上,大概只剩韭菜!”

    迷雾麋鹿迷了路:别说了,我就是韭菜。

    十万伏特:白菜应该也算。

    孟婆来碗豆浆:汉武之前的皇帝,日子着实过得凄惨,一点都不羡慕了!

    吃不饱的大可爱:我就说,张骞和郑和没带回来的东西,肯定不好吃。

    比如火鸡、洋蓟、羽衣甘南……

    言不由衷:他们带回来的东西,都要经过皇帝审核。

    把汉武和永乐吃吐了,有几个脑袋?

    嬴政吃着御厨无师自通的鱼头豆腐汤,暗道,朕统一六国,功盖三皇,德过五帝。

    岂容旁人随意揣摩。

    刘彻摸着下巴,张骞走到哪里了?

    还有多久,能把天幕上提到的物种带回来?

    李世民:“郑和下西洋,怎么下的?”

    很是在意,他是如何把国内的香料市场打下来的。

    香料,是奢物。

    而李世民很缺钱!

    糊糊:“今天我们的主人公红薯,并非郑和带回来的。

    因为他们的时代差了一百多年。

    红薯,又称之为番薯,可见的确是来自西洋。

    那它又是何时传入的呢?

    有据可查的时间是,万历二十一年的春天。

    在万历不上朝的那些年里,一株番薯藤,悄悄在闽地,生根发芽!

    闽地有一个秀才,名叫陈振龙,屡试不第,遂弃儒从商。

    古往今年,屡试不第的人,干出来的都是大事。

    他选择的地方不是内陆,祭拜过妈祖娘娘后,扬帆起航,去往吕宋岛。

    陈振龙在吕宋见当地红薯遍野,又了解到耐旱易活,生熟都可食,六益八利,功同五谷。

    想到家乡时常灾歉,食不果腹,用心学会种植方法,私下出资购买薯种。

    但当时的吕宋政府,禁止红薯出口。

    第一次,陈振龙将番薯藏在袋子里,翻一下袋子就发现了。

    第二次,陈振龙将番薯藤藏入竹竿中,还是被发现了。

    第三次陈振龙将薯藤绞入吸水绳中,避过出境检查,经七昼夜航行回到福州家乡,在家附近试种。

    挟入藤篮试密航,归来闽海勤耕植。

    陈振龙带回薯藤试种的那年,闽中地区大旱,五谷歉收。

    陈振龙让他的儿子陈经纶,上书给福建巡抚金学曾,建议试种红薯,以解粮荒。

    四个月后,红薯收获,可以充饥。

    官府通知各个地方都种植红薯,最后红薯大获丰收,而闽中的饥荒也得以缓解。

    所以今天陈振龙有一个更响亮的名号——红薯之父。

    在现代工业化和水利工程的保证下,红薯最高能达到万斤。

    但万历年间的红薯表现也不差,一年可种植两季。

    春薯亩产量四千斤,夏薯亩产量两千斤。春夏合计六千斤。

    而当时南方的主粮亩产五百七十七斤。”

    朱元璋一拍御案,“等着干嘛,让吕宋上贡良种!”

    朱棣:“让郑和一定把红薯种带回来!”

    禁止出口,当大明的宝船是摆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