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其他小说 > 穿越成女婢日日担心被宠幸 > 第29章 索性陪着你
    九和一听,居然是排队看妇科的,霎时瞪圆了两只眼睛,臊的满脸通红。

    她瞠目结舌的转过身子,朝身后,那条长长的队列瞧去。

    仔细一瞧,这才发现,果真都是女娘们在排队。

    九和一脸窘态,万分尴尬的抬手挠了挠脑袋,也不好意思抬头看向沈文。

    垂着脑袋,扭捏道:

    “沈兄,咱们赶紧走吧。”

    言罢,抬腿就逃似的,迈着快步往前走去。

    沈文见九和这般窘相,莫名觉着,她有些俏皮可爱,垂眸一笑,几个箭步就赶上了她。

    沈文走在九和的身侧,微微低头,侧目瞧着她,见她面上依旧挂着,因为害臊而泛起的红晕。

    他即刻了然于胸。

    九和现在,一定觉着尴尬极了。

    也怪自己,刚才要是能委婉一点就好了。

    她毕竟是个未出阁的小女娘,在街市上排错队,还是被男子提醒后,才明白过来。

    面子上多少会过不去。

    沈文抿着唇,稍稍一斟酌,随即决定,陪她闲步走一段,便温声道:

    “九和今日,可是出门采买?”

    九和也不抬头,垂着脑袋点了点,诚实道:

    “今日准备买些,香气好闻的鲜花。”

    “给秦大哥买酱牛肉、桂花酒,还要再给洛娘子,买件首饰。”

    沈文开怀一笑,柔声道:

    “九和一个人要买这么多东西,总归行动不便。”

    “恰巧我今日也无事,索性陪着九和一起采买,如何?”

    九和一听闻,自己看上眼的小帅哥,主动说要陪自己逛街购物。

    瞬时觉着,整个人振奋起来了。

    这是天降桃花啊。

    她立时停顿住步调,侧转过身子,仰着脑袋瞧沈文。

    一脸兴奋,又不可置信的问道:

    “沈兄要陪我,在这街市上溜达?”

    沈文瞧着眼前小娘子,转瞬就激昂的支棱起来,还笑的满目惊喜。

    想来,是乐意自己陪她采买的,随即和煦道:

    “我们先去买什么?”

    九和双手背在身后,摇头晃脑的,往前挪了两步。

    思索片刻,忽而一个转身,面对着沈文,开怀道:

    “先去给洛娘子挑首饰,再去买酱牛肉,然后买鲜花,最后再买桂花酒。”

    “轻巧的物件先买了,拿着不累。”

    沈文笑着道了声好,边走边道:

    “我并未买过女子的首饰,不知哪家铺子,受小女娘们的喜爱。”

    “不如九和带路,我陪着你一起去挑选。”

    九和微微抬头,扫视着临街的铺面,边看边说:

    “其实,我也没有买过首饰。”

    “咱们就这么闲逛着,遇着首饰铺,就进去瞧一瞧。”

    话音刚落,两人就经过一家首饰铺子。

    沈文以为,九和会进去,脚下一顿,刚准备往铺子走去。

    就眼睁睁的瞧着,九和脚底生风,目不转睛的忽略了铺面,径直往前走去。

    沈文见状,满腹一阵罕纳,跟着九和的步调,奇怪道:

    “方才那间首饰铺,不进去瞧一瞧?”

    九和一听此话,立马站直了,忙回头看,问道:

    “沈兄,你说哪一家?我怎么没瞧见。”

    沈文抬手一指,道:

    “就是那间铺子。”

    九和晃眼打量着店铺大门,狐疑道:

    “这门前的帘幔,都挡住了视线,沈兄怎么知道,是卖首饰的?”

    沈文闻言,心中诧异更添几分,惊讶的瞧着九和,奇道:

    “这家铺子的牌匾,明明是‘玉髻阁’,难道不是卖发簪的?”

    九和恍然大悟,重重点着脑袋,哦了一声。

    侧目瞧着沈文,一脸幸好有你的模样,感叹道:

    “沈兄,多亏了你陪着我,这些繁体字,我都不认识。”

    言罢,直戳戳的望向铺子,抬手拉了拉沈文的衣袖,开心道:

    “走,咱们进去瞧瞧。”

    一边说着,一边拉着沈文,往铺子里走去。

    沈文虽然被九和拽着衣袖,可心思,全然没在眼前。

    而是满脑袋的回味着,九和刚才说的话。

    “这些繁体字,我都不认识。”

    可那榆木牌匾上,明明刻的是本朝的鹤金体。

    鹤金体,由本朝的开国之君所创。

    笔笔露锋,笔画瘦劲挺拔,运笔爽利,转折处可见到藏锋,如鹤单足而立。

    故称,鹤金体。

    可九和竟然说,那是繁体字。

    如此说来,九和学写的,又是何种字体?何人所教?

    思索至此,沈文顿时醍醐灌顶。

    难怪九和会不知道,刚才一众女娘因何排队。

    原来是因为,九和看不懂,门口牌匾上的字。

    沈文瞧着满心欢喜、正专注挑选首饰的九和。

    忽而回想起,初次见面,九和接着他的话,背诵出《孟德》,令他惊讶不已的场面。

    心中不禁升腾起,一阵匪夷所思。

    九和应当是读过书的,可她却不认识字。

    刹那间,沈文涌出了一股,探究的心思,他踱步至九和的身旁。

    小声问道:

    “九和,你说不认识,外面牌匾上的字,那你可认得,其他的字体?”

    九和头也不抬,不假思索道:

    “我从小学的都是简体字,比那些字,笔画少,好认,好书写。”

    言罢,继续在柜台上,对着发簪、耳环挑挑拣拣。

    沈文听了九和所言,随即对九和不认识字的事实,有了自己的独到见解。

    很多簪缨世族,在族中子女两三岁时,就开始启蒙教学。

    因着孩童太小,会先教导书写简笔的文字,以作开蒙。

    等到长大几岁,便会教习正常的文字。

    眼前这位会背诵《孟德》的小娘子,显然是读过书的。

    又说从小学习的简体字,更加证实了,沈文最开始的猜想。

    九和八成是,落了难的世家小姐。

    可能,还没有来得及,学习正规的文字,就家道中落了。

    沈文的视线,停在九和用心挑选首饰的侧颜上。

    她的睫毛浓密细长,微微向上卷翘,稍稍扬起的眼尾,透出双眸里莹莹的光彩。

    惹的人,忍不住生出一股怜爱来。

    沈文轻轻叹了一口气,满心感叹着,命运的颠沛流离。

    眼瞧着,九和细长如玉的手指,放下一根,羊脂白玉的发簪。

    那发簪通体脂白色,没有一丝杂质。

    即使在室内,没有直直光线的照射,依旧在表面漾着莹润的光泽。

    是一块极好的羊脂玉。

    沈文定睛细细观摩着,柜台上的那支,羊脂白玉发簪。

    蓦地发觉,这根细润无瑕的发簪,刚好与,九和今日身上的装扮相配。

    他伸手拾起发簪,对着不远处的伙计,轻声道:

    “把它包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