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催泪系导演 > 第一千三百七十六章 真凶其实是他?
    《七宗罪》点映之后口碑直接就炸了。

    事实上,到了如今,虽然和《七宗罪》曾经的年份早就已经完全不同,可是有时候真的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而一部电影如何脱颖而出?

    可以说有很大一部分真的是全靠同行衬托!

    《七宗罪》本身的确足够优秀,再加上近几年来,实际上,悬疑罪案片出现的并不少,可是因为时至今日,很多套路早就被用老了,想要创新,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的新套路,真的是太少太少。

    如此,《七宗罪》就更显得尤为难得,事实上,《七宗罪》的结局,可以说对于一部商业电影来说,并不是理论上的最好的选择,因为太过压抑,太过绝望,太过黑暗了。

    但是有时候,有些事情,却会有例外。

    《七宗罪》就是如此!

    媒体对《七宗罪》的报道评价更高。

    《七宗罪》刷新了犯罪题材电影新的高度:将犯罪心理和社会化矛盾结合,形成高度紧张的剧情和可值得深入探讨的社会意义。——《洛杉矶时报》

    “《七宗罪》的没一个画面近乎教科书一般精确和油画一般美丽的构图,从头到尾的大雨和小雨,看得人目瞪口呆。”——《好莱坞报道》

    “《七宗罪》无处不在的细节,令人绝望的结局,细思极恐的深究,堪称今年最值得一看的悬疑片!”——《时代娱乐》

    等等,等等。

    当然,少不了各路影评人的各个方面的深度解析和不同方向的解读。

    其中特别有意思的是一个,可以说和主流的解读完全截然不同的评论,这个影评来自于一向不走寻常路的影评人大卫·莫里森。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大家更多的讨论的是,电影的细节,电影的里面的比如那个箱子里装着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讨论的是,这部电影和社会存在的问题,有何关系?是否现实之中也有同样的故事?

    等等,等等。

    但是大卫·莫里森却另辟蹊径地解读了这部影片。

    “电影名为《SEVEN》寓意为七宗罪,整个电影的主线也是追踪即将以七宗罪的每一项为由杀/伤受害者的凶手。

    所以我们默认上述的七宗天主教罪行在电影里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体现。我这里说体现,是因为很多观影者看完电影,单纯地一门心思地追问剩下的两个尸体在哪,米尔斯警官妻子翠西到底有没有被砍头。其实这里我认为大部分人对七宗罪的理解存在谬误,认为七宗罪就等同于七具尸体。请暂把思维放宽,只要每一宗罪都在电影里得到体现,不管是死是伤还是任何其他的形式,那么就是完整的。

    那么我们来看,前面的五宗罪行:暴食、贪婪、懒惰、色欲、傲慢已经分别在死者胖子、死者律师、半死不活的神经病吸毒者(也是第一个嫌疑人)、死者妓女和死者女明星的身上得到了体现。而仅次于傲慢的严重罪行暴怒和嫉妒却并没有直接以谋杀的形式展现给我们。

    大多数观众囫囵吞枣地认为突然出现在警局,十指染血的神经病患者约翰·杜就是凶手。甚至想都不想一个连环作案,折磨受害者最长达一年而心中毫无波澜,把警方当傻子玩弄主动提供线索的一个自大、狂妄、冷血、谨慎的高智商犯罪分子,为什么要像个智障一样自曝,而且是以这么无厘头的方式。

    既然大众认为突然自爆的凶手就是凶手,那我们就干脆来盘盘这个准凶手约翰。因为电影不是动画片,两小时零1分,每一秒的安排都有目的。所以约翰不对劲的地方,自然就是暗示真凶的地方。这个看似符合凶犯特征的狂热天主教徒、神经病、高学历嫌疑人,有着四点值得考究,直指幕后真凶的细节。

    首先,在警方盘问约翰,约翰非常轻松地供认不讳前面的案子都是他做的时,他曾把头偏向隔离玻璃外的老警察唇语些什么,而老警察看了一眼立刻转开了头和面前的人说话。我在看到这个镜头时非常确认他们认识并且有某方面的连结,但老警察却丝毫未透露过他与约翰相识。而且约翰的唇语,以老警察沙摩塞的谨慎和细致的办案风格不可能忽略如此重大的线索。

    仔细想想,仔细想想,电影从一开始对沙摩塞的设定是如何的?

    他是一个睿智,优雅并且冷静无比的老警探!多年的经验,让他可以说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这样的一个堪称老奸巨猾的老警探,怎么可能忽略如此重大的线索?

    所以,这里面必然有问题。

    那么如果我们把怀疑的目标定在他身上,突然就会发现,一切都是那么的理所当然,一切的逻辑都突然顺畅了!

    其次,约翰的律师提出的要求非常的古怪和不合理,他的委托人约翰愿意供认全部罪行并且告知剩下两具尸体的所在,但是唯一的要求是只能由老警察沙摩塞和米尔斯警探随行,而理由是他欣赏你们,这个谎话编的漏洞百出甚至有点嘲笑观众的智商。那么事实真的是如此的吗?这真的是导演留下的巨大的漏洞吗?

    从前几宗犯罪我们可以看出,凶手是一个极其自傲的、谨慎的、上帝视角的角色。两位警探之所以能够每次在恰当的时机获得恰当的线索,完全是因为“上帝”凶手在喂牌,是他一步步引导他们发现,要求他们发现他的完美的犯罪,他不可能也不会去欣赏任何人,除了他自己。

    第三,仅有沙摩塞,米尔斯,以及约翰三人在车上的那段对话非常重要。米尔斯试图询问诱导约翰说出一些信息和作案动机,而约翰全程都像一个门徒在背书一样把之前的几桩案件的细节和动机反馈给米尔斯。值得注意的是,老警察沙摩塞在两人对话时没有表现出多大的兴趣,但当约翰说自己策划了这么一场完美的杀戮时,他却看着后视镜里的约翰说了一句“你的作品?”

    那么是不是他其实还有潜台词:这真的是你的作品吗?

    这是真正的上帝对信徒执行者自揽功绩的不满和提醒。

    前面说过,这个连环案件的凶手是一个极度自我和骄傲的人,自己辛辛苦苦布置的一切,他不会希望别人摘了果实,赢了名声。所以他在这里不避嫌的质疑了一句,而粗枝大叶人设的米尔斯完全没有察觉到任何的不对劲。甚至在约翰说自己是被上帝选中的时候,沙摩塞还在给他洗脑是你自己在这场杀戮中很享受,而不是任何人强迫你做这些事。目的就在于让约翰完全相信是自己主观意愿自觉主动的愿意成为他一连串犯罪的执行者,而不是被利用的傀儡。

    最后一点,也是很关键的一点,在他们把约翰押到荒郊野外,那辆安排好的卡车驶过来,明明有警方直升机后援,米尔斯近在咫尺,嫌疑人约翰被上了手脚拷,一片平地毫无遮挡众目睽睽下也根本无法逃脱。沙摩塞却做了一个最奇怪的选择,他一个人跑过去,拦车,跟司机说话,而且拿到纸箱后明知不是炸弹却要求直升机和所有单位后退,不得靠近。

    而且在约翰告诉米尔斯说纸箱里是他妻子的头时,约翰表面上在劝米尔斯,实则和约翰合作击溃了米尔斯的内心防线促使其开枪。为什么?很简单,如果老警察真的想要劝阻米尔斯射杀变态约翰,就会在变态说盒子里是他妻子的头的第一时间否认这件事情。因为任何人都知道在对方已经被刺激,极度激动可能会做出极端行为的情况下,要做的是稳住对方的情绪,再说别的。

    所以,在观看这一幕的时候,我一直都很疑惑,为什么?为什么他要这么做?

    为什么不告诉他,他在骗你,为什么不直接告诉米尔斯,箱子里只是一个狗头,或者其他什么的。

    他没有,他甚至没有任何解释,这是最奇怪的地方。

    哪怕,他如果说了,米尔斯也未必相信,可是至少,不会让米尔斯那么快的失控!不是吗?

    关键的关键还有,为什么沙摩塞第一反应是让米尔斯丢枪,而不是其他?

    作为一个冷静无比的老警探,这种局面他真的会那么轻易地被影响到理性?

    不,不可能!

    所以,他的做法就有很大很大的问题了!

    第一步:在看到纸箱里的东西时,不管警告,不等拆弹专家来,自己打开纸箱,先冲米尔斯大喊放下枪,在米尔斯压根都没有准备用他的枪的时候。这是一种心理暗示,暗示米尔斯,你有枪,而且可以开枪。这一步配合的是约翰在告诉米尔斯他去了他家,找了他老婆的设计;

    第二步:在约翰告诉米尔斯他把他老婆砍头以后,米尔斯痛苦的大声质问沙摩塞纸箱里是什么时,沙摩塞故作痛苦状让他别开枪。这就非常非常的不符合沙摩塞这个老警探的人设了。

    他总是那么的沉稳,那么的理性,至少在这之前,他从未犯过这么低级的错误,给人的感觉像是失掉了智一般,所以,答案只有一个,他在暗示米尔斯,暗示米尔斯,开枪!

    第三步:在约翰进一步刺激米尔斯时,说纸箱里是他老婆的头的时候,沙摩塞打了约翰一拳阻止他说下去。

    看似是在阻止约翰,但是实际上,却在告诉米尔斯,他说的是事实,如果不是事实,他为什么要阻止?

    他完全可以否定这一切,否定约翰的话,可是他没有,他做了做糟糕的事情!

    而这也成了压倒米尔斯心理防线的最后一根稻草。

    再来看整体,前面的五宗罪,再加上现在,这一射杀完成了最后的两宗罪行!

    嫉妒和暴怒!只能说比起需要考虑这世界有太多复杂的灰色空间,人性有太多复杂的构成,我们更倾向于相信这个这个世界非黑即白,相信A是好人就是好人,B是坏人就是坏人。

    至于为什么老警察沙摩塞要成为这个幕后黑手,从他引用的那句海明威的话里我们或许可以得到一些启示。

    世界是美好的,是值得我们去为之奋斗的!

    乍一听似乎,这句话是在朝着阳光的一面去思考,虽然世界上有约翰这样的变态杀手,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不好,但是整个世界并不都是如此,世界依然美好,值得我们去为之奋斗。

    可是问题在于,沙摩塞是谁?

    他即将退休,他即将离开警队,他即将老去,而且,他曾经见过太多太多这个世界上最阴暗的东西,那么这句话出自他的口说出来,就显得无比的诡异。

    或许另外一种理解会更合理,如果他是那个“上帝”,第一个案子非七宗罪案子,他做了什么?

    他看到了有孩子看到了这一场凶杀,但是他的同事却认为他在多管闲事,而且用了一个“又”!

    是的,他曾经试图去怜悯,去用合法合理的方式去解决这些问题,可是他发现做不到。

    因为身边的人总是告诉他,这个案子可以结案了,其他的,如孩子看到凶杀案之类的,那和他们没关系,不要多管闲事,不要没事找事!

    所以,他对这个世界失望了!

    当然,他依然认为这个世界是可以很美好的,所以,他开始奋斗,如何奋斗?

    《七宗罪》就是他奋斗的方式,约翰不过是被“上帝”选中的,也就是他选中的人,这是他的作品。

    而且,难道大家没有发现,沙摩塞似乎和凶手的思维非常的同步,他查找的那些书籍,真的是为了查案吗?

    不,或许只是为了补足自己的计划,让自己的作品变得更加完美!

    而且,约翰嫉妒米尔斯?一个陌生人为什么要嫉妒另外一个陌生人?

    不觉得很突兀吗?

    这个世界上比米尔斯过的好过的美满幸福的人多不胜数,他为什么不嫉妒?

    可是如果放在沙摩塞身上,那你会发现,一切都顺理成章了。

    老探长沙摩塞自己多年未婚,没有孩子,只有过一段差一点结婚的感情经历,老探长沙摩塞的人物刻画从第一幕开始就是一个不好接触,有点自恃清高,看不起图书馆打牌的同事,从来不笑很严肃的人。唯一的笑容还是被米尔斯妻子翠西邀请去他们家吃饭时才笑了,后面还有他和米尔斯的妻子翠西单独交谈的桥段,这一段我不想过度解读但我现在真觉得是精心设计的。

    最后最后,变态狂的律师,在最后反复强调了两次,一定,必须要沙摩塞和米尔斯一起去,专门提醒的两次。

    嫉妒,或许不是说的变态狂,是指沙摩塞!

    因为,沙摩塞才是和米尔斯接触的最多,和翠西接触的最多的人,他嫉妒米尔斯这样的人,竟然能有翠西这样的妻子,甚至更嫉妒,翠西竟然愿意为米尔斯怀孕生孩子!所以,一切逻辑完美闭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