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张三狗发财笔记 > 第92章 疯子也成家了
    自从被华英雄这个小奶娃尿过之后,狗子从此再也不肯抱他了。

    华英雄长滴一点不像杨梅梅,没有遗传杨梅梅的花容月貌。反而和滑溜长滴一模一样,就是缩小版的滑溜,也是一副贼眉鼠眼的样子,一点也不可爱。可是小滑溜却很喜欢狗子,每次去滑溜家,小家伙都冲着狗子乐,伸出小手想让他抱。杨梅梅说,“你看,我家壮壮喜欢他三狗叔叔!以后就认三狗当干爹好了。”

    狗子:…………

    正月初二,疯子打来电话,说,马叮铛父母让他们在D市举行婚礼,让滑溜和狗子正月初八去参加他们的婚礼。

    疯子没有亲人,狗子和滑溜就是他的亲人。

    杨梅梅要照顾孩子,孩子太小天气太冷,也不能带着过去。要不然凭杨梅梅爱凑热闹的性格,肯定会跟着去的。

    哥俩商量了一下,正月初四就提前去了,作为疯子的哥们,得提前去帮着张罗一下啊!

    D市离Q市并不远,坐火车小半天就到。

    俩人下了火车,打听三蹦子问银浪库怎么走,三蹦子张口就要二十元,滑溜说你怎么不去抢啊!这么贵。

    三蹦子司机说,你也不打听一下有多远,几十公里啊,要你二十不多。

    滑溜和狗子没想到D市的面积这么大。人口没有Q市多,面积却大的离谱,城市没有中心区,东一块西一块的,就像拼凑起来的一个城市。

    一路颠簸,这一路上各种稀奇。城市里遍地都是菜园子,东一片楼,西一片楼,楼房间掺杂着大小不等的菜园子。有的菜园子里还有抽油机,大大小小的抽油机遍布城市各个角落。

    这个城市真奇怪,就像很多距离很近的乡镇组合起来的一样。

    到了银浪库,找到了马叮铛家。

    马叮铛父母都是石油工人,因为厌倦了石油系统工作,才让女儿读的中专,想让女儿找一条别的生活之路。

    她们家房子不少,有三四套房子哪!不过都很小,马叮铛的新房才三十几平方。她父母住的房子也不过四五十平。

    滑溜和狗子被安排到了一个一室一厅的十几平的小楼房里,据说这是马叮铛父母结婚时的婚房。

    屋子里一切都是袖珍形的。厕所进去不能转身,得老老实实的蹲着,一不小心就碰到墙壁了。厨房只有两平米,进去俩人都没法回身。卧室五平米,进屋就上床。

    狗子和滑溜挤在一张床上都不敢翻身,一翻身就压到对方了。

    马叮铛父母很热情,招呼狗子俩人吃晚饭。晚饭很丰盛,石油系统的人都很豪爽。请客吃饭喜欢大鱼大肉,大油大菜。鱼肉都拿大盆上的。

    一顿晚饭吃的饱饱的。

    吃饱喝足就开始和马叮铛父母,还有两位新人讨论婚礼事项。

    一般是婆家出伴郎,婆家还得有迎亲队伍。

    现在只能狗子来当伴郎了。迎亲队伍只有滑溜!人数太少,就只能找娘家的远房亲戚凑数了。

    婚礼典礼订在不远处的一个饭店,订了三十桌。没办法,新娘家的亲戚太多了。

    初八早上,狗子和滑溜陪着疯子,带着一群新娘的远房亲戚,浩浩荡荡的去马叮铛父母家接亲。

    到了门口,就遇到了拦门的孩子们,然后就开始讨价还价的要红包。都知道新郎是个孤儿,也没有什么钱。所以也没有为难他,要了几个红包就放他们进去了。

    二门拦门的都是女孩和女眷们,疯子又是递出几个大红包也满意放行了。

    等到看到新娘,准备背出上婚车的时候,找鞋的环节遇到麻烦了,马叮铛叔叔家的小屁孩太难缠了,俩鞋分开放,一只鞋要价一千块,不给钱就不给鞋。

    疯子把存的钱都交给马叮铛管理了,身上哪有那么多钱啊!就好说好商量的.和那个小屁孩讨价还价,说,别要两千了,二十行不行。

    没想到那个孩子臭屁的很,少两千不行,不给钱就不给他找鞋。

    这个本地风俗,新娘穿的婚鞋很有讲究,必须是新郎拿钱来赎,然后娘家人才给找出来。

    小屁孩寸步不让,少一毛钱都不行。眼看就要耽误吉时了。

    马叮铛不干了,下了床抓过小屁孩,按床上照屁股一顿毒打,终于逼问出了鞋子的藏处。然后让疯子塞给哇哇大哭的小屁孩二十块钱的红包。又让疯子帮自个穿上鞋,背出了娘家,上了婚车。

    婚礼现场很热闹,新娘的亲戚太多了,三十几桌最后都没有坐下又加了好几桌。

    看到伴娘的那一刻,狗子心头一震,这伴娘哪里找来的,太美丽了。美的超凡脱俗,清新丽质。就像画中走出的仙女。

    身高一米七左右,只比狗子矮一点。身材匀称,像模特一样。五官精致如画,秀眉明眸,琼鼻樱口,发如锦缎,肤如凝脂。

    气质端庄大气,自带三分清冷,让人心里感到自卑,只可远观欣赏,不敢近看亵渎。

    让狗子想起来金庸大侠书中写的小龙女……

    狗子长这么大,第一次对一个女孩如此心动,这个神仙颜值的仙女姐姐,一下子就走进了狗子的心里。

    女孩叫林若影,是马叮铛的发小,女孩比马叮铛大一岁,俩人小时候是一个幼儿园的,上小学是同学,中学还是同学,后来马叮铛去上的中专,她去读的大专(那种中专和大专连读的)今年实习,夏天就毕业了,秋天就要工作了。

    婚礼典礼过程中,狗子心神恍惚的不时偷瞄一眼林若影,越看越觉得这个女孩漂亮,连主持人问他回答问题他都没察觉。

    主持人说“伴郎瞅啥哪!为什么老是偷看伴娘,是不是相中伴娘了”

    狗子无意识的回答道,“是,我是相中伴娘了”

    台下哄堂大笑,台上的伴娘羞红了脸。

    马叮铛笑的前仰后瞌的。疯子拍着狗子的肩膀说“我哥哥不会说假话,相中了就是相中了,眼光真好,这是叮铛同学里最漂亮的,哈哈哈哈”

    婚礼典礼在欢乐喜庆的气氛中结束。

    等吃完婚宴,亲朋好友退场以后,疯子一脸坏笑的找到狗子,说“是不是相中伴娘林若影了,要不要我托叮铛帮你介绍一下啊!机会难得啊,哥哥,现在这个小仙女还没有对象哪!虽然她比你大一岁,可是女大一抱金砖啊!”

    狗子说“离的太远了,不可能处对象的,你和叮铛的好意我心领了,小仙女虽美,可是我配不上人家啊!”

    说完转身就走出了饭店。

    不是不喜欢,而是真的配不上啊!狗子是有自知之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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