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其他小说 > 飒爽女侠带港口空间穿六零 > 第477章 靓仔杰出马
    又等了十分钟,一个值班的人来喊,电话打过来了。

    陆冠杰也没用阿利,这次直接自己过去接电话。

    “喂,我是陆冠杰。”

    电话那边的耀东一听,笑着说:“Will哥啊,哪个马仔,这么上心?大半夜的你亲自接电话。”

    陆冠杰这边点了根烟提神,吸了一口。

    “是我女朋友阿敏的徒弟嘛,今晚刚从那边过来,一到元朗海滩,不走运,出了事,救人要紧。”

    “原来是这样,阿敏的徒弟啊,那是不能有事,这算来,也是龙头的半个徒孙?……哈,我问过了,不是被边防警抓的。”

    “……肯定是被山羊抓走了,听说他们死了好几个,不会善罢甘休,这样,我跟你走一趟,去找项叔谈!”

    江湖有江湖的规矩,各个帮派总要平衡一下,小弟出了事,先找大佬谈,不会直接去交锋,那就乱了。

    陆冠杰想了想,现在天快亮了。

    “耀东,你知不知道山羊会在哪?我想直接过去,你也知道那个项叔,恐怕管不住那个死扑街,省的来回麻烦。”

    耀东答道:“嗯,Will哥,你说的有道理,毕竟我都找过项叔一次,这次再出事,直接找山羊也没问题!”

    “……我最近让我二弟一直在盯着山羊的动静,他有个据点,是个仓库,在……”

    耀东说了个地址,并且说现在就让他二弟阿华去那里接应,一会儿在那等。

    来回不过半小时,陆冠杰已经有了准确目标,这就是效率!

    他起身,跟一旁紧张等候的几个人说:“有眉目了,应该是一个叫山羊的人干的,我现在就过去。”

    “陆大哥,我也跟去吧!”钟民立刻说。

    东莞仔也说:“我也跟着。”

    他俩把李闯按住了,知道他担心,但是身上有伤,又这么劳累,留下等着就好。

    陆冠杰看出这两个年轻人都不含糊,尤其那个讲广东话的靓仔,不简单。

    “行,那你们跟着吧,飞刀仔,你再去开一辆酒店的车。”

    陆冠杰上了自己那辆银色跑车,车子像一道闪电一般,在刚蒙蒙亮的灰色夜幕里驶了出去,后边这回有三辆车跟着。

    元朗在新界的西北,山羊那个所在的仓库,位置其实已经差不多在屯门了。

    陆冠杰车子开的飞快,四十分钟,就找到了地点。

    前面路边有一个靓仔,带了五六个人等在那,见银色跑车过来,连忙挥了挥手。

    天已经差不多亮了,陆冠杰将车停在这里,下去之后,打着招呼。

    “阿华,确定人都在仓库吗?”

    阿华是耀东的亲弟弟,毕恭毕敬的答道。

    “Will哥,我找个生面孔的小弟刚才装作酒鬼去查探了一下,里面很多人啊,有二十多个。”

    “……这个仓库是他们囤积走私货用的,三间相连,里面很大,他们情绪很激动,好像死了好几个兄弟,在说什么报仇。”

    陆冠杰把黑色外套脱了,搭在开着车窗的车门上,只穿白色的背心。

    直角形的肩露在外面,精壮的身子,双臂肌肉线条分明,手上开始缠绑带。

    这是要火拼的架势啊,看来是动真格的了。

    阿华心里不禁咂舌,上来就是个干!不愧是靓仔杰。

    他也喜欢打拳,心里一向最仰慕崇拜的,就是帮内双花红棍靓仔杰了。

    可惜Will哥经过各位大佬一致允许,毫发无损,已经退出帮派一身轻,现在只是个酒店业大亨,正经生意人。

    尖沙咀的地盘就是人家亲手从13K手里抢过来的,退出帮派后,这地盘归了自己的大佬文哥。

    就因为这,靓仔杰有什么事,不用龙头说话,文哥都全力罩着他。

    但是说实话,人家有两下子,又有个绝顶厉害的女朋友,其实反倒是作为文哥在尖沙咀的背后靠山,还差不多。

    江湖有传闻,联胜的龙头潘炳坤有可能就是罗宾,也就是连小姐单枪匹马扫平的,只是没有确切证据而已。

    面对这样的一对强者,谁敢招惹?

    这个益群的山羊,今天真是要倒霉。

    你说你打劫谁不好,非要抓走罗宾的徒弟?

    这不是在阎王爷脸上揪三根胡子!

    ……

    后面的三辆车已经跟上来,纷纷停好。

    齐刷刷十二个人,带头的是阿利、阿朝,还有飞刀仔。

    陆冠杰将嘴角叼着的烟吐掉,吩咐道。

    “阿朝,一会儿你带五个人,跟阿华他们一起在仓库外面守着就行,一个都不要放走,其他人跟我进去。”

    合着Will哥打算只带六个人进去啊。

    其实,这都多了,陆冠杰只要带飞刀仔一个,两人就能把仓库掀了,二三十人全解决。

    不过这次是救人,稳妥起见,多带几个保险。

    “钟民,东莞仔,你们俩负责救人就行,别的不用管。”

    陆冠杰说完,赤手空拳率先走向仓库,来到门口,一脚踹开了大门,直接冲了进去。

    仓库里面能有三百多平米,只有三分之一的空间堆着一些麻袋。

    靠一侧有几张折叠床,还有两套桌椅。

    空气中混杂着烟雾和酒精的味道,十分呛人。

    这帮人一夜没睡,此时却特别精神,摔桌子瞪眼睛的,在商量什么。

    一大清早不到六点,突然传来的踹门声音,让里面的一众人等十分意外。

    离门口最近的两个小弟,也没仔细看是谁,立刻气势汹汹,拎着酒瓶子上来就砸人。

    陆冠杰一弯腰,一只酒瓶子砸空。

    他挥起拳头猛力打在那人的下巴上,就这一拳,那小子口吐鲜血直接趴下了。

    另外一个小弟长得很壮,腰身跟狗熊似的,抡圆了胳膊朝陆冠杰劈过来。

    陆冠杰飞起一脚,踢中他的太阳穴,硕大的身体直接撞上墙壁,滑倒在地,不再吭声。

    这就是狠人话绝不多,飞刀仔紧跟其后,其他五个人立刻寻找沈援朝在哪。

    “东莞仔,去那边!”

    陆冠杰一眼寻见仓库的一个角落,在堆放的麻袋边,地上捆着一个人。

    立刻抬手指了指,让人赶快过去。

    这时候山羊已经反应了过来,透过烟雾看清了来者是靓仔杰,不免也吃了一惊。

    心道:来的好快啊。

    胆子真大,就带这么几个人?

    哈,看来今天不用麻烦,就能把他收拾在这,说不定那个大酒店就能归自己了!

    他对抓回来的那小子一审问,听说竟然是靓仔杰的人,而且大老远的来投奔,肯定关系匪浅。

    本来是想着,利用人质引诱对方过来,因此连夜召集了将近三十个弟兄守在这。

    没想到,还没放出风声,对方来得倒挺快。

    山羊一看陆冠杰一指那边,要去救人,连忙一挥手,七八个兄弟一起赶忙拦上去。

    剩下的二十来人,将对方团团围住,纷纷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