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穿越小说 > 我的大唐我的农场 > 第81章 安元寿
    安元寿独自一人能打到这么多猎物,说明人家不仅胆识惊人,对于丛林生活更是经验丰富。

    “对了,茂龄兄,你这些猎物打算怎么处置,还要继续狩猎么?”

    “今天就算了吧,我也准备回了,过了瘾就行,至于猎物,初元兄不嫌弃尽管拿去就是,给我留只兔子当晚餐就好!”

    这是真把打猎当乐子的,要不然这几只猎物怎么的也得卖上一贯钱左右,可不算少了。

    “那正好,我封地就在此不远,干脆收拾一下,同去我那,我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这……不好吧,太叨扰了!”

    “有啥不好的!茂龄兄就别婆婆妈妈的了,你有好肉,我有好酒还有好厨艺,正好绝配!”

    “行!那就这么定了!”

    随即安元寿又钻进林子,过了会牵出一匹马和马上的猎物。

    关键是这头鹿,还挺大的,林尘目测了下大概一百五六十斤的样子,好在两杀手给提供了多的马匹,不然运回去还有些麻烦呢。

    两匹马林尘都没浪费,全部牵着了,这可是战利品,扔了多可惜,至于说暴露什么,人家都杀上门了,两匹马都不敢收么。

    等来到林尘的临时男爵府,安元寿大吃一惊:

    “这,这,初元兄就住这?”

    “哈哈!正是!怎么样,我的男爵府不赖吧!”

    “初元兄,这可真是不拘一格,风度不凡呐,要是让长安城里的小娘们知道,他们心心念念的郎君,住在茅屋里,不知是何情形,想来肯定有趣!”

    砸吧砸吧嘴巴,安元寿虽然说着不着边的话,可这会儿对于林尘,那是极佩服的了,这种胸怀坦荡毫不做作的姿态,纵然是有胡人血统的他,也是敬佩至极。

    “茂龄兄可别害我!这事可开不得玩笑!倒是茂龄兄好像对长安城的事,了解颇多啊,不知何处高就啊?”

    林尘急忙打消安元寿的想法,要是真把这事说给那些个小娘听,他这渼陂湖估计就别想安生了,正好这里还是个游玩的好去处。

    而且安元寿话里话外都是长安城的,看起来比起自己还要熟悉,也让他颇感兴趣。

    而且他发现,来到住处,脱下身上的遮挡物后,这安元寿看起来很是年轻,比之自己也差不多。

    “叫初元兄笑话了,某乃是秦王府右库直,原本是在前线的,五陇阪大捷,我是回来送战报的!”

    “哦!原来是你呀!十五那日我可是看见了兄弟你的英姿的,辛苦了!”

    这么一说林尘可不就想起来了,至于右库直是什么官,说说工作内容你就知道了,他主要是负责守卫,陪同,和车马事宜,放在普通人家,那就是个随从兼跑腿,秦王府的右库直,那肯定就是李世民的亲信了。

    “都是为国效力,辛苦什么,能赶走了突厥,我也高兴啊!”

    “嗯,确实,秦王这场战打的的确漂亮,这些个外族就该好好教训一顿!”

    对于这些外族,林尘确实是发自内心的厌恶,恨不能提三尺长枪亲自上阵杀敌,自己的便宜兄长八成就是死于其手,虽然没见过,可一提起这事,他就本能的心绪难平,义愤填膺。

    “没错!这回只是打退了,等我大唐再强盛一点,势要将他们斩杀殆尽,重现卫霍之威!”

    说起这个,小年轻安元寿可就来劲了,小小年纪也是慷慨激昂,激动不已。

    “茂龄兄之志,肯定会实现的,而且不会太远,话说茂龄兄此战正居其中,当是过足了手瘾啊!”

    林尘一边有些艳羡的说道,一边开始炮制食材,鹿肉的话红烧着做一份,再煨一锅汤,这东西后世的他可没机会常吃,活了二十多岁,也只尝过一回。

    野鸡弄个叫花鸡,荷叶都是现成的,也简单,其他的肉一样腌一点,烤着吃就是,总共就两个人,这些足够了。

    “呵呵,兄弟我要护着秦王,出手的机会倒是不多,不过劼利溃退的时候,大家伙都冒雨追杀,我倒是也顺手砍了几个,至于射死的,雨大也看不大清,没死算他命大!”

    啧啧,瞧瞧人家,这凡尔赛的功夫,林尘都噎得慌,好好的问这个干啥,整得自己手上动作都不连贯了。

    时间便在两人聊天打屁中过去,林尘的美味总算大功告成了,将食物搬上案几,两人对坐着开始造起来。

    案几就一张,还是从农户家里挑的相对好的一张,两人共用,将就着对付吧,再说离的近些,还亲热些。

    “斯哈,这鹿肉好吃,嗯,这鸡也不错,初元兄好手艺!”

    “吃得惯就好,来再尝尝这酒!”

    能不好吃么,后世有啤酒鸭,林尘没啤酒,用了黄酒焖地鹿肉,还有辣椒调味,加上自己泡的酸萝卜,这种烹饪手法现在可没有。

    还有那鸡,光是看着就新奇,让人期待感拉满,只要味道不太差,谁也不好挑毛病,更何况这味道本就极好,鲜嫩爽滑,可不是好吃么。

    也就是这安元寿文化水平不够,有些词穷,不然怎么也得说个珍馐美馔,齿甘乘肥什么的。

    “这就是最近火遍长安的一品香了吧,嘶,果然够烈,是爷们喝的酒!”

    对于安元寿一脸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林尘是满意的,甚至是欣喜,就是喜欢这个调调。

    虽然是两个人喝酒,可喝酒这事只要对了人,两个人也能喝的痛快,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不外如是。

    酒酣耳熟,两人诉起平生,林尘说的是自己好吃懒做,放牛贪玩,最后幡然醒悟,拜师学文习武,偷空勾搭美娇娘的光荣事迹。

    安元寿说的是自小习武学文,后随父亲征战,辗转各地,今年才入了秦王府,做了秦王跟班。

    林尘眼睛瞪得斗大,原来这其貌不扬,至少比自己差点的小子,竟然又是一个二代,其父亲乃是当今上柱国凉国公安兴贵。

    他奶奶个腿的,怎么遇到的竟是些勋贵子弟,合着就他林尘是个没根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