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方政听后果断摇了摇头:“君子不党,朋党必伐异。这在古往今来都是有着深刻历史教训的,一旦结成小圈子,就会丧失最基本的公心和正义,只剩下原始的利益和意气之争。多少王朝的衰败,都是源于朝堂上的党争。近代政党形式诞生以来,才稍有缓解。如何区分二者,是有明显界限的。政党是政治妥协的智慧,是志同道合者的集合,而朋党却是派系、关系、利益、小圈子的权力倾轧。我自愧不敢比肩海瑞清流,但也须站稳人民立场、谨记朋党之祸。”
“那你之前在岳山,与王定平、宾良骏等人,又如何解释呢?”孙勤勤抛出了一个犀利问题。
林方政回答道:“判断是否是朋党,最基本的逻辑就是判断他们究竟是出于什么利益抱团在一起。你可曾见过,我与他们为了一己私利而去滥用权力?他们赏识重用我,也不是因为我为他们做了什么私事,而是因为需要我去岳山的发展去冲锋陷阵。他们对我而言,不是朋党,而是伯乐。”
孙勤勤理解了,感叹道:“干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但愿你能早日再遇上这样一位伯乐吧。”
“伯乐再少,终究是会有的。”林方政坚定道,“拉帮结派者虽众,但并非全是,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甘愿为民请命的干部了。”
7月底,在专家组的智力支持下,制度组的集体商榷下,《关于促进中国(秦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初稿)出炉。
全文从鼓励改革创新、财税支持、金融创新、土地用电等要素保障、人才引进、生活保障、促进投资等十五个方面提出了政策支持。
经过近半个月的征求意见,最终形成定稿上报省政府研究。
支持政策虽然大多为原则性、鼓励性的宽泛表述,但有些政策还是指向鲜明、要求清楚的,这些也必然引起了一些部门争议。
比方说省财政厅提出了很多意见:
一是建议“对于被国家复制推广的案例,每项给予600万元奖励。”的责任单位调整为三市政府,也就是希望这笔钱由地方政府出。这当然遭到了否定,本来就是激励地方片区积极创新作为,省里不出钱,算什么激励呢?
二是建议修改“统筹科技创新、跨境电商、土地出让收入、政府债券等各类专项支持资金,5年累计总额不低于500亿元。”认为现在的表述过于精确,需要模糊化表述,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定。建议删除“5年内片区新增税收全额返还片区发展。”认为这样会给省市县财政统筹造成压力。
这些意见经请示孙卫宗,最终全部予以否决,支持政策、财政为重。如果不拿出真金白银去反哺片区,如何给予最强有力支持。
再比如三市政府均提出了删除“改革片区管理机构模式,采用聘任制,合同化管理,实行协议年薪,一职一薪。”认为聘任制不便于地方政府有效管理,特别是领导干部实行聘任制,容易过度市场化。
其实就是担心片区管理机构的领导聘任制,没有了编制的束缚,对职务珍惜度不够,对组织上的决议不再那么坚决贯彻,容易“一走了之”。
这是一种典型的落后管理思想,自贸片区本就是处在改革试点的最前沿,最需要的就是解放思想。如果还用行政命令式的老办法去约束,必然是适得其反。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才能激发他们敢想敢干的最大潜能。
这条建议,自贸办和专家组本意都是否定的,但经请示周中鹏,他还是提出适当采纳,不宜过于激进,要有一个缓冲期,步入正轨后再推向市场。最终,在这条政策的前面加上了“探索”二字。
“探索”二字的灵活表述,虽然解决了争议问题,但却留下了难以解决的后遗症。直到几年后,其他支持政策大多得到了有效落实,就这条,永远在“探索”之中,只取得了片区管委会普通工作人员聘任制的成效,而管委会的领导,始终还是行政编制。
天底下最难的事,便是人事。
机构一旦最开始行政化了,再想去行政化就会非常困难。这一点,在高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去行政化事业中是有历史之鉴的。
再就是生活保障方面,林方政单独加上了一条:全面放宽自贸试验区内落户、住房购买、交易、贷款等方面限制措施,对高层次人才购买住房给予财政补贴。
这一条遭到了省住建厅和秦中市政府的反对,理由是现在中央贯彻“房住不炒”,不宜率先放开住房限制政策。
秦中市政府作为省会,本就是房价高地,曾被住建部点名房价涨势过快。为此市政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的限制政策,为的就是不被中央打板子。此刻自然是不敢轻易放开。
住建厅的意见则是删除“贷款”字眼,提出省直公积金也必须落实“房住不炒”策略,从贷款上予以限制。
为此,省自贸办予以了否定,中央虽然提出了“房住不炒”,但同时也提出了“因城施策”,这个放开并非是全地域放开,而仅仅是在自贸片区范围内,目的是便于外来人才能更好的购买住房,从而落下户、扎下根、沉下心来,而不是做一个秦南赚钱、外省花钱“漂泊者”。
最后经过反复磋商,本条修改成了“全面放宽自贸试验区内落户限制,对在自贸试验区内落户且稳定工作的人员,可在片区内购买普通商品房一套,家庭其他住房不计算在内。并放开其购房时的公积金贷款政策限制。”
这样一来,既放宽了购房限制,又没有放松交易限制。实际上还是落实“房住不炒”的策略要求。并且放开了落户限制,让更多人才能顺利迁入秦南特别是秦中。总体上来说还是很不错的。
当然,林方政为什么要提出并坚持这条,除了上面的公论之外,也是有一定私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