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科幻小说 > 七零年代漂亮亲妈 > 第4章 第4章
    第二天一早,刘美云就要跟随大部队回团里。

    走之前,陆婉君来送她,还给了她一个包裹。

    “长征那小子,激动得昨晚一宿没睡,早上天不亮就爬起来给你准备这些,你带着路上饿了吃。”

    “我用不着的。”刘美云没接。

    昨天和陆长征相亲结束后她才知道,眼前这位气质非凡的女人,就是陆长征的亲小姑。

    陆长征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出任务光荣牺牲了,陆长征可以说是陆婉君一手带大的。

    “拿着”陆婉君强势把包裹塞到她怀里,“我还放了盒雪花膏在里面,天冷的时候擦脸用。”

    刘美云推辞不掉,只能硬着头皮收下。

    陆婉君是越看,越觉得刘美云这姑娘不错,知礼数、懂进退,眼里没有贪婪。

    “本来长征那小子要来送你,被我给骂回去了。”

    陆婉君看着小姑娘冻得发红的脸蛋,干脆也不墨迹,直接说道:“美云,你叫我一声陆姨,以后咱们还可能是一家人,有些话我就直说了。”

    刘美云见陆婉君一脸严肃,乖巧点头,竖着耳朵认真听。

    “你比长征小好几岁,但陆姨能看出来,你是个心善懂事的孩子。你和长征的婚事,可能有点仓促,因为某些别的原因,长征暂时不能带你回京城见老爷子。”

    “但是你放心,我昨儿连夜就给老爷子拍过电报了,长征的事也向来都是我这个当姑姑的在做主,我喜欢你,长征喜欢你,老爷子也一定会喜欢你的。结婚以后你们小俩口就自己过日子,别的不用多想。”

    陆婉君这番话虽然模棱两可,但刘美云还是听明白了。

    以陆长征这种条件,能跟她相亲结婚,里边多多少少肯定有些别的原因。不过刘美云不在意,只要陆长征这个人本身没啥问题就行了。

    谁叫她自己也是“目的不纯”,在双方都满意的情况下,各取所需也挺好的。

    “陆姨你放心,其他的我不在乎。”刘美云低垂着脑袋,做出一副“堕入爱河”的娇羞小姑娘模样,声音软软道:“以后我一定和陆同志好好过日子!”

    刘美云的“善解人意”,让陆婉君很是欣慰,这么合她眼缘的姑娘,难得陆长征又喜欢,昨天才见了一面,回去就睡不着,要不是她拦着,人都能连夜把结婚报告给打了。

    陆婉君还从没见陆长征这么急躁过。

    今天再一看,这小姑娘对她家侄子也是情投意合,顿时心里就觉得,以后这小两口的日子,怕是比蜜糖还甜。

    “等你的退伍申请批下来,长征胳膊上的石膏也能拆了,到时候让他送你回家。”

    陆婉君把自己安排给刘美云一说,刘美云哪有不同意的。

    “陆姨,谢谢你,我听你和长征同志的安排就行。”刘美云乖巧点头,心里早就乐开了。

    原主的家在沪市,从榆省坐火车回去就要两天,这还不算路上耽误的,她一个腿脚不利落的人,身边要没人搭把手,路上也是够受罪的。

    这下好了,陆长征又帮她解决了个麻烦。

    告别陆婉君,刘美云在战友的帮助下,坐上回榆市文工团的军卡。

    从榆省军区回市里,坐卡车起码也得晃悠半天时间,这一路的妖风,就够一车人受的。

    刘美云和宋红英坐在一起,两人都是全副武装。

    宋红英有一条毛线织的大红围巾,漂亮又暖和,周围人见了都羡慕不已。这年头,舍得花钱买毛线的家庭,条件肯定不会太差。

    刘美云头戴雷锋帽,军大衣裹得严严实实,手上还带了一双军用手套,饶是这样,她也冻得忍不住打哆嗦。

    “美云,咱俩一人一半。”宋红英把自己的大红围巾,分给她一半,来的时候,她们也是这样过来的。

    “要不算了吧?”刘美云看她也冻得不轻,不好意思接受。

    “你干嘛突然跟我气?”宋红英皱眉,赌气的说,“你不要,那我也不围了!”

    说着,就要把红围巾摘下来。

    “你别”刘美云赶紧阻止,麻溜把剩下半截围巾绕在自己脖子上,只露出一双眼睛,“咱俩一起围。”

    “这才对嘛!”宋红英撇了撇嘴,眉梢终于舒展开来。

    “美云,你眼睛太漂亮了。”

    宋红英看到刘美云那双跟亮幽幽的大眼睛,就心生羡慕,尤其被红围巾这么一衬,更加的明艳动人。

    “是啊,我要是眼睛能再大点就好了。”坐在她们对面的女孩儿,看着刘美云,也是一脸羡慕。

    刘美云谦虚了几句,又礼尚往来的把她们也夸了一遍,车厢里顿时笑声一片,好像连寒风都不那么刺骨了。

    “你们看,那是不是秦小月和她对象啊?”

    不知道是谁喊了这么一句,几个姑娘都凑一块神秘秘兮兮的扒着卡车沿探究竟。

    刘美云听到秦小月这个名字,条件反射般的就看了过去。

    只见驻地外,秦小月和一个穿着军装年轻男人站在一块,两人正说着什么,秦小月红着脸,笑容明媚。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秦小月喜欢人家。

    “我就说秦小月平时是给她对象写信吧,你们还不信,一个月都要寄好几封。”车厢里有和秦小月同宿舍的女孩儿,一脸艳羡的说。

    “她对象长得可真俊。”有人附和道。

    刘美云看了一眼,可不,男人样貌清隽,身型挺拔,皮肤冷白,就这样的长相放在后世,都能一度掀起娱乐圈的审美热潮,在六十年代,就更别提有多让人惊艳了。

    可能是在后世见多了这种明星脸,刘美云反而不怎么感冒。

    她更喜欢陆长征那样五官硬朗,浓眉深目,身上总散发着炙热的男人。

    想到陆长征,刘美云就觉得身上好像没那么冷了,主要心窝子那里暖呼呼的。

    刘美云挪开视线的时候,陈青阳正好不经意扫过来,入眼就看到红色围巾下,一双漂亮得让人惊艳的眼睛。

    忍不住又望了两眼,可惜那双漂亮的眼睛已经消失了,只留下一道红色的风景线。

    “青阳哥,你看什么呢?”秦小月有些不高兴。

    “没什么”陈青阳随口应着,“车要开了,你赶紧回去吧。”

    “那你要记得给我回信啊!等我休假再来看你!”

    秦小月依依不舍的和男人告别,三步两回头的终于上了卡车,立马就有人问:“小月,那是你对象不?”

    秦小月红着脸点头,大大方方承认:“嗯,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家里给订了娃娃亲。”

    “青梅竹马!”

    “你俩真般配!”

    秦小月在众人的羡慕中,笑得格外灿烂,连目光扫到讨人厌的刘美云,她都不朝人瞪眼了,而是扬起下巴,一副骄傲的模样。

    卡车一路颠簸,寒风肆虐,入目所及,全是一片的雪白。

    刘美云被这六十年代的自然雪景震撼得说不出话来。

    前世她是南方人,没见过这么壮观的雪景,路过一些村庄,看到炊烟袅袅,有几个黑黢黢的小孩儿,吊着鼻涕虫追在他们的卡车后面欢呼,声音清脆又明亮。

    以后就要在这样的环境下扎根了,没有996,没有通宵达旦的加班,不用还房贷车贷,不用天南海北的当空中飞人,不用为了完成一笔订单,喝酒喝到胃出血

    刘美云呼吸着60年代的寒冷空气,惶惶不安的心,终于安定下来。

    -

    这天,团里休假,女孩儿们,早早就约着去邮局,给家里人寄信。

    宿舍就剩刘美云和宋红英没去。

    刘美云腿伤还没好利索,自从回到团里,大部分时间就是躺在床上。

    光睡觉,她都能睡一整天。

    恨不能把前世,因为熬夜猝死没能睡够的觉,给一次性补回来。

    “什么,你要退伍?”

    宋红英听到刘美云说已经向上面打了退伍申请,惊讶得嘴里都能塞下一颗鸡蛋了。

    “为什么,就因为你的腿伤吗?”宋红英不明白,医生都说她的腿半年后就可以正常跳舞了,大不了这段时间就在团里打杂,或者服从安排,暂时去后勤部帮忙也可以啊,以前又不是没有过这样的例子。

    而且刘美云可是团里跳舞跳得最好的,他们好不容易进了文工团,一旦退伍,可就又被打回原形了。

    刘美云把自己的理由的一说,宋红英突然沉默了。

    好半天才眼眶红红的开口,“我弟也下乡当知青去了。”

    刘美云一愣,宋红英家里的情况,她是知道的。

    父母都是厂里的干部,她家三姐弟,宋红英排行老二,上面还有个姐姐,比她大两岁,运气不好,要高考的那年,正赶上国家取消高考。

    若是按照刘美云看的那些小说,这年头普遍重男轻女,要换了别的家庭,下乡的肯定得是宋红英的大姐。

    可宋红英的父母不同,他们疼儿子也爱闺女,这一点,从宋红英爽朗直率的性格,和她一直宝贝的那条大红围巾上就能看出来。

    “我爸说,我姐是女孩子吃不了那个苦,而且她也到了要定亲的年纪,要是下乡,可能一辈子都回不来了。”

    宋红英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从小她就和弟弟感情最好,虽然舍不得弟弟去农村,可她心里清楚,姐姐更不能去。

    “别难过了,你不是还有津贴吗,可以攒着给你弟弟寄到他下乡的地方,让他日子好过一点,你还可以写信。”

    刘美云不太会安慰人,只能挑点实际的说,“还有,你写信一定要让你弟弟就算再苦再累,平时也不要放弃学习。”

    宋红英哭差不多了,袖子一抹,抽抽噎噎的问:“都不能考大学了,还学什么?”

    刘美云正在心里措辞,该怎么不露痕迹的和宋红英解释,工农兵入学政策还得过两年才出来,她就算画饼,都力不从心。

    想了好半天,她才道:“你弟下乡当知青,那是去支援农村建设的,你看报纸上不是说了吗,知识青年到农村去,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就算下乡,那也是带着知识去的,可你弟弟要是荒废了学习,还怎么响应号召,搞建设搞支援!”

    宋红英被刘美云说得眼睛一亮,她很少见到刘美云这么能说,平时都是自己在她跟前巴拉巴拉的,可这次,她却觉得刘美云说的特别有道理。

    “嗯,你说得对,我一定会写信告诉他的!从现在开始,我要攒钱,攒票,回头都给我弟寄过去!”

    宋红英就好像突然找着目标了一样,眼泪也不掉了,眼睫上还扒拉着两颗泪珠,娇俏可爱。

    “嗯,回头你把你弟下乡的地址留给我,等我有时间,给他寄些学习资料和书籍什么的。”

    刘美云是想着等到恢复高考的时候,提前给人寄些学习资料去。

    “美云,你真好!”宋红英感动得又想要哭,尤其想到刘美云马上就要退伍了,“我舍不得你走,你要是走了,我怎么办啊?”

    “我会给你写信的。”刘美云替她擦干眼泪,想到什么,突然道:“红英,你听话,以后不要再和秦小月唱反调了。”

    “为什么?”宋红英问。

    她就是不喜欢秦小月趾高气昂的样子,每次一块儿排舞,明明是她自己的问题,可她却偏偏怪这个怪那个,自己跳得也就那样,还总想当领舞。

    “你来这里不就是为了好好跳舞的吗,你弟弟在乡下,还等着你的津贴呢。你听话,别惹她,就算看不惯,也忍着。”

    刘美云一脸严肃,宋红英也不是三岁小孩子,稍稍思考了下,便点头:“知道了,等你走了以后,我就每天只跳舞,才不掺和其他的。”

    “嗯,真乖,奖励糕点一块。”刘美云从柜子里拿出陆长征的给她的包裹,里边是铁盒子装的糕点,包装精美,连供销社都没得卖,一看就不便宜。

    刘美云对外只说,在部队遇到他爸以前带的学生,人家送的。

    这几天,她和宋红英两人吃得就剩下最后几块了。

    宋红英也不气,平时家里寄来的东西,他们都是分着一块儿吃的。

    其实也并没有多好吃,比后世的口感差远了,可在六十年代,却精贵得很。

    包裹里,除了糕点和雪花膏,还有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