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港片之警察故事 > 第267章 托尔、O、经纪人
    马来西亚。

    小野隆史经过四个多小时的飞行,已经从香江到了吉隆坡。

    从机场卫生间出来时,他换了一身黑色西装,还特意系上领带,伪装成了一名生意人。

    出了航站楼,路边招呼出租车。

    两人简单的几句交流以后,司机把他送到了火车站。

    作为亚洲第一杀手,他的业务很忙,刚刚在香江完成一单生意,接着就来到吉隆坡准备干掉下一个目标。

    能在同一天完成两单任务,他对经纪人的业务能力很满意。

    至于气候突变带来的不适感,他的身体正值壮年,完全能够克服。

    吉隆坡的火车站设施陈旧,秩序散乱。

    周围的人穿着汗衫,带着大大小小的行李不断走动,上车的、下车的、等车的人混在一起,显得很是杂乱。

    小野隆史看了看自己的西装,发现与环境有些脱离。

    不过无所谓了。

    他是一个自信的人。

    环境带来的那点优势或者是劣势,对他来讲,有没有利弊要看目标的能力。

    有的目标,就算躲在高级酒店里,身边跟着警察保护,那又怎样,还不是连枪都没有拔出来就死了嘛。

    他大踏步的往前走,脚下的皮鞋踩在瓷砖上,发出“踏踏”的响声。

    沉稳且富有节奏。

    “小野。”

    “你怎么会在这里,你还好吗,你这是要去哪里啊?”

    一道惊喜的声音传来,候车座椅的位置上跑过来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他热情地打着招呼。

    “对不起,你认错人了。”

    小野隆史面无表情,继续往前走。

    他确实认识对方,一个很多年没有见面的高中同学,名字叫竹野淳。

    可惜他是杀手,不能承认自己的身份,所以他准备给竹野淳一次机会。

    活命的机会。

    呜呜呜。

    目标人物的车次进站了。

    小野隆史逆着人流前进。

    “喂,你怎么把我忘了,我们是同学呀...”

    竹野淳看起来很高兴,能在异国他乡看到熟悉的人,确实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

    虽然对方不承认,但他知道,两人的确是同学。

    他忙着介绍自己的近况,“我在这里的寿司店做事,孤身在外很辛苦的,可是没有办法,我有五个孩子,我要养家...”

    小野隆史的注意力已经放在了目标身上。

    他站在原地,双眼微微眯起,伸手到后腰处摸上了枪柄。

    砰砰砰。

    砰。

    三枪打在了目标胸口,一枪打在了竹野淳的头上。

    竹野君,我给过你机会了。

    小野隆史歉意地看了看同学的尸体,转身离开。

    O。

    这是小野隆史在杀手界的代号,英文字母,大写O。

    他的经纪人曾经跟他说过一句话。

    干杀手这一行的,难免有一天要杀自己认识的人。

    杀手0做到了,但并不高兴。

    因为同学的死,他的心情黯淡了下来,唯一值得欣慰的是,今天他杀了三拨人,用了三种射击方式。

    这就足够了。

    杀手0收拾心情,再次来到机场。

    他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去韩国找他的经纪人拿取酬劳。

    泰国。

    桂河警察局。

    骆达华穿着亮色系的皮衣,手捧一束鲜花走了进去。

    他也是杀手,代号‘托尔’。

    托尔与O不同。

    他喜欢笑,笑容阳光明媚,掺杂着一丝放荡不羁,有一种游戏红尘的感觉。

    “什么事?”

    值班警察双手拿着报纸,目光在托尔身上扫了一眼。

    托尔咧嘴一笑,牙齿惨白。

    藏在鲜花里的霰弹枪喷出十几颗弹丸。

    血浆迸射。

    警察的身体都被撕碎了,红的白的,软的硬的,洒了一地。

    砰,砰。

    托尔带着迷人的微笑,见人就射,枪声引来更多的警察,他就用更多的子弹打回去。

    人总是怕死的。

    托尔等到没人再来送死,便潇洒的进入警局内部,找到被关押的目标。

    他没有理会对方惊骇的神色,解开身上的单肩背包,把十几个手雷甩了进去。

    噼里啪啦。

    手雷碰到墙壁,蹦蹦跳跳的散落在目标的脚下。

    目标疑惑抬头,却看到托尔手里还拿着一个,拉环刚刚拔了下来。

    “咻~!”

    托尔嘬嘴吹了一声口哨,把手雷丢了进去,转身便走。

    目标的双眼瞪得溜圆,赶紧蹲下去寻找那颗即将爆炸的手雷。

    他习惯性的数了四个数。

    来不及了。

    第五秒的时候,手雷并没有爆炸。

    嗯?虚惊一场!

    目标人物稍微平静,很快就找到那枚拔了拉环的手雷。

    咔嚓。

    安全握杆弹开了。

    草!

    我为什么没有捏住握杆!

    这是目标内心最后的怒吼,整个人随即在爆炸中尸骨无存。

    托尔淡定地走出警局。

    接下来他要去新加坡,也是为了拿酬劳,不过对方不是经纪人,而是雇主。

    ......

    “我用命换来的钱就这么少吗?”

    托尔表情陈恳地说道:“一个警察,一个月贪的钱都比这还多。”

    雇主冷笑。

    “你知道杀手O吗?”

    “他比你更有效率,更有经验,最关键的是他从不说废话。”

    “他想的是怎么完成任务,而你只想着钱。”

    他身后的小弟开始蠢蠢欲动。

    托尔伸手摸向后腰处,脸上露出阳光般的笑容,“下次我要的更多。”

    雇主忌惮地看了他一眼,拍案而起。

    “下次有需要,我会联系你的。”

    “妈的,我们走。”

    托尔哈哈大笑。

    他喜欢看对方愤怒却又无可奈何的样子,这很有趣。

    目送雇主离开,托尔回到柜台,拿起电话给大哥骆敬华打了过去。

    “大佬,我要O的住址。”

    “阿华,你知道,我是O的经纪人,我不该出卖我的杀手。”

    骆敬华的声音很低沉。

    托尔耸耸肩,随口说道:“我只知道你是我亲大佬。”

    “你要正式向O发起挑战了吗?”

    “是呀。”

    “可是你跟我一样,都有遗传病,你不该这么做的。”

    骆敬华劝道。

    “大佬,我专接危险的任务,收费公道合理,却总有人认为我不如O,我不服。”

    “现在我的知名度上来了,我已经做好了准备。”

    托尔笑嘻嘻地说着,眼神却很认真,“你帮不帮我?”

    “帮,谁让我是你大佬呢。”骆敬华无奈地叹道。

    ......

    “你认识他吗?我指的是你在车站多杀的那个人。”

    骆敬华问道。

    “他是我高中时期最要好的同学。”

    杀手O点了点头,一边回答,一边把钱放进袋子里。

    “嗯。”

    “不管是谁,只要进了我们这一行,就必须六亲不认,难免有一天,会亲手杀死自己认识的人。”

    骆敬华意有所指。

    他出卖O,很可能会死在对方手里,但他早有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