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科幻小说 > 深渊专列 > Vol·13 [Bury the Light·葬光]
    英国的《太阳报》是臭名昭著的RED·TOPS[红字超醒目标题党]——为了方便理解,你可以将它看做UC浏览器终极黄金加强版。

    三十一岁的威尔逊先生是一位独立撰稿人,不过比起撰稿人这种称呼,他更喜欢称自己为[作家]或[文豪],要再浮夸一些,就是[时代的宠儿]或[以笔为枪的弄臣],此类称呼换个戏服就能登上隔壁英格兰皇家剧院的大舞台作报幕员。

    他为太阳报写文章,写的东西不能说子虚乌有,至少也是空穴来风。

    他将柯南·道尔当做偶像,把莎翁视为人生目标。

    除了这些崇高的艺术追求之外,还有一个作者,是他念念不忘,时时刻刻记在心头,挂在嘴边的——

    “——大卫·维克托。”

    昏黄的灯光下,威尔逊抚摸着自己的一头黑发,从发根处冒出点点猩红。

    他有一双非常好看的眼睛,像是顽火辉石一样的暗红色眸子,瞳孔处透出金色的火焰光彩来。这双眼睛花了六十万欧,是人类世界的顶级医美手术,才能铸就如此漂亮的人工眼眸。

    “大卫·维克托...”威尔逊挑弄着钢笔,像个狂热的追星族,在工作台前呢喃着,“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写?”

    多年之前,威尔逊先生与大卫有一面之缘。自此一眼定情,他再也无法忘记这个妖娆风骚的作家。

    此时此刻,威尔逊遇上了难题。

    他是《太阳报》的当家花旦,报社的老板接来新活,要他在两张报纸主版刊登新的故事,讲的是圣詹姆士公园杀人案。

    死者有两百多个,全是血族。

    要把这段故事写成一部短篇小说——

    ——不能写的太详细,因为这是纪实故事。

    ——不能写的太明白,因为要写给孩子们看。

    ——不能写玛丽主母的坏话,反而要歌颂玛丽主母的睿智,要将她爽约之后的潇洒,保全性命的幸运都写明白。

    有一点特别重要。

    那就是写清楚真凶,是一个四十六岁垂垂老矣的詹姆士公园前任鸽子饲养员。

    要怎么办呢?

    该怎么办呢?

    威尔逊思索着,做过丰唇手术之后,他的脸就像是一块大理雕。

    “大卫·维克托,你会怎么做呢?”

    “你是个写实派作家,若是你来写这个故事,恐怕会亲自找到元凶,好好询问一番,从他的颅脑中取出故事,再将这凶手送下地狱吧?”

    钢笔从尾指转到拇指,紧紧夹住。

    “我可不一样,我靠文字讨生活,荣华富贵要我写什么,我就写什么——哪怕是莫须有的事,哪怕是FAKENEWS(假新闻),只要它好卖,只要它好看,就到了我使出看家本领的时候。”

    直挺的鼻梁里有两块假体,这张人工塑造的脸像极了维克托老师。

    “我想你,无时不刻都在想你,我爱你!胜过爱自己...”

    “维克托...维克托...”

    “把你的灵感交给我。”

    “把你的所有元质都交给我...”

    书页上起了一个标题。

    名字叫[BurytheLight·葬光]——是讲述古老神怪传说的离奇故事。

    它一点都不真实,非常魔幻。

    要将墓园里两百多位死者的死因,都推脱到一个鸽子饲养员身上,实在是太难太难,威尔逊先生换了一种视角,换了一种写法——将既定真凶的身份,变作神怪传说中的开膛手杰克。

    至于这个温斯顿·斯宾塞为什么会变成杰克?

    为什么杰克要杀这些大贵族,就得从长计议了。

    “真该死...”

    威尔逊骂骂咧咧的,眼神越来越冷,拿走桌边的咖啡杯,对着血肉榨汁机接来一杯新鲜的热饮。

    咖啡因与人血的混合饮料也冲不散他心中的困顿。

    每次他提笔之前,都会感觉灵魂有一种莫大的苍凉,仿佛它已经被掏空,再也没有任何新鲜的段子了。

    干这行的绝对不能靠灵感,像大卫·维克托也需要奔波于各地,与无数人交际沟通,现场取材。

    很可惜的是,威尔逊没有这个机会。

    他每天的出稿量是一万两千字,还需要亲自跑去印刷社与报社反复校稿,吗啡与冰毒是他刺激精神元质进行创作的万灵药。

    可是此时此刻,他必须保持清醒。

    因为这次接的活是重中之重——

    ——关乎于玛丽主母的清白,关乎于整个血族的未来。

    他必要用指向性极强,目的性极强的语序,用狠厉的词,用恶毒的句——把所有矛盾整理归拢,扯去温斯顿·斯宾塞身上。

    然后由温斯顿这位真凶的身世脉络,引去其他地方,将这口黑锅罩在某个倒霉教派头上,或直接扣死在深渊铁道的BOSS头上。

    这件事非常难,比微博小作文或知乎抖机灵要难多了。

    故而威尔逊又想起了心心念念的仰慕之人——

    “——如果是你,大卫·维克托。这件事一定难不倒你吧?”

    他非常羡慕维克托老师的创作方式,像是印刷或雕刻一样,写出一个个鲜活的角色,不过是在路边采花弄草,将这些人物与事件都完完整整呈现在读者眼前。

    可是他威尔逊呢?

    他需要从零开始,从空无一物的虚假中拼尽全力去圆一个个谎言。

    就像是今天老板送来的新题——

    ——他几乎无法理解,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在伦敦!

    在他妈的英女王的眼皮底下。

    在唐宁街外不过一公里的地方。

    在历代英王朝的英灵面前。

    有他妈两百多个非人怪兽,被一个四十六岁,看起来像是糟老头子的丑陋男人杀死了。

    没有任何一个人逃出来。

    根据警官的描述,现场非常干净,连弹壳都看不见,只有留在类人生物体内的金属裂片,说明曾经有人在这里开枪杀敌。

    凶手留在现场的所有痕迹都被抹去。

    原本脚印的位置被工兵铲挖开,连鞋子的尺寸或身高都推算不出来。

    缉毒犬嗅见浓烈的硝烟与驱赶野兽的尼古丁溶剂时吓得夹住尾巴猛跑,警官拉都拉不住。

    一场大雨过后,什么都留不下。

    威尔逊只是个作家,他不是侦探。

    要他从这些蛛丝马迹中推导出真凶是不可能的——

    ——但是要把这场杀人案算到温斯顿·斯宾塞头上。

    他只能用神怪传说结合伪科学来解释,来向民众和血族们道一个说法。

    首先是仿照大卫·维克托的语序,写下最关键的副标题。

    它叫[基因突变:314.1C]——这种基因突变在欧洲人种中非常普遍,也是二零一四年《独立报》中报道的,一百六十年前开膛手杰克的DNA样本核验结果。

    根据坊间传闻,威尔逊了解到——温斯顿·斯宾塞喜欢寡妇。

    那么讲一个苦情故事吧?

    就讲这变态丑陋的杀人狂魔,与红皇后的教母芭芭拉私下通奸。

    这位杀人魔在伦敦的圣詹姆士公园蛰伏多年,私底下干着杀人越货的勾当,为唐宁街的政要除去竞争对手。

    他先后犯下无数血案,手上沾过的人血,能将整条泰晤士河染红。

    因为他猎奇又变态的恶趣味,遇见漂亮的女人,就要将她们变成寡妇。

    而这一次,芭芭拉教母不过是拒绝了谋害丈夫的请求,杰克就要葬礼上所有宾跟着一起陪葬。

    “嗯——大纲做完了。”威尔逊表情变得冰冷,又给文章的主干脉络适当的润色,加上一些细节。

    “芭芭拉是一个荡妇,她贪恋莱昂教父的钱财地位,也贪恋开膛手杰克强壮健康的肉身。我知道,女人就爱看这个,她们喜欢彬彬有礼的强者作丈夫,又喜欢放荡不羁能力超然的野狼作情夫。”

    “杰克多次与芭芭拉谋划杀害莱昂教父的事,芭芭拉嘴上答应,暗地里却使着小手段,多次帮助教父躲开刺杀。她既忠贞又多情,是个新时代女性。啊哈!~”

    “在她迷茫困顿时,遇上了来自东方的王成桂医生,并且在芭芭拉的心理治疗课上,两人干柴烈火欲拒还迎,当晚就搞在一起。”

    “他们去了CafeRoyal酒店,在楼顶最高点醉酒狂欢,芭芭拉心中有莫名的悔恨,因为相隔数百米能直接看见丈夫的工作场所,这种火辣又刺激的身心体验,能把读者的心都紧紧抓住,扼住他们的咽喉——维克托!你就是这么做的!对吗?扼住他们的咽喉,却不杀死他们!”

    “可是芭芭拉瞒不过杰克,瞒不过开膛手的眼睛。”

    “在得知这一切之后,杰克这头养不熟的白眼狼嫉妒到发狂,于是有了皇家自由医院的惨案,有了圣詹姆士公园的惨案。”

    “最终这朵娇花凋零于墓园中,和救人于水火中的医生死在一起,和爱她一生一世,得知她出轨却依然甘作陪衬的丈夫死在一起。其他两百多个陪葬品,都算成杰克对她病态的爱意。”

    “站在女性视角来看这篇文章,它浪漫又刺激,充满了不伦之恋与恐怖奇幻的元素,那种背德之后的自我感动应该能打开她们的心门——有两百多个活祭品当做爱情的见证,是一等一的好素材。”

    “嗯...”

    威尔逊咬着笔杆,神情复杂。

    “故事说完了,该说说这篇文章的目的性和指向性了。”

    他披上大衣,带上底稿准备动身。

    “大卫·维克托,我这回要试试你的创作思路,因为我实在想不到该把这盆脏水往谁身上泼,要怎么合理的泼出去,并且让人信服。”

    他搭上车,赶往泰晤士河畔的公园旧址,依稀记得温斯顿经常去的几个地方。如果能在谎言里加点真实的东西,效果会变得特别好。

    ......

    ......

    半个小时之后——

    ——格林威治大酒店的门童满脸惊恐。

    他被威尔逊绑走,关在酒店幽暗的地下室里。

    威尔逊先生满面春风,此时此刻他能感受到大卫·维克托的美学。

    面对鲜活的素材时,他定要好好品尝这种主宰别人生命,凌驾弱者人生,肆意夺取元质的感觉。

    只是轻轻一带,威尔逊的钢笔如锋利的刀子,划开门童的腿动脉。

    他蹲伏在门童腿边,猩红的长舌舔舐着大腿上的血——

    “——我要问你一些事,你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你会死。”

    面对如此直接了当的死亡威胁,门童一个劲的猛点头,大腿大血管上的伤口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疼,但是他能实实在在的感觉到,生命力源源不断的从身体中流失。

    威尔逊冷着脸:“你只有二十分钟的时间,小子。二十分钟之后你就会失血过多而死,能拯救你的——只有你自己。”

    门童惊讶又抓狂,从口腔麻布里发出呜呜嘤嘤的声音。

    威尔逊吐出舌头,发出古怪的颤音。

    “我能从血液里感受到你的情绪,你很委屈?很疑惑?很愤怒?但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我眼中,你就像是一块餐桌上任人攫取的肉,我杀你,是天经地义——除非你给我带来了极大的精神价值,我才会留你一命,现在你要好好想想了,小子,你得努力思考,别再用那副嚣张忿恨的表情对着我!”

    门童立刻做好了表情管理,强烈的求生欲让他不得不委曲求全。

    威尔逊抽出门童嘴里的抹布,阴仄仄的问。

    “你认识温斯顿·斯宾塞,对吗?”

    “是的!是的我认识!”

    “他是个怎样的人?”

    “喜欢吹牛!他总是说自己认识很多大人物!”

    “他认识哪些人?”

    “英国皇家空降师的总司令,参谋和参谋夫人...”

    “还有呢?”

    “查尔斯王子和他喝过茶。”

    “呵...真离谱...还有呢?”

    “两任财政大臣都与他斗剑比武,最终输给他。”

    “嗯...除了这些人,他还认识谁?难道没有什么肮脏的?下贱的?譬如杀人犯绑架犯恐怖分子之类的?”

    门童想了想...

    “没有...他从不把这些人当做谈资,我也很好奇。”

    威尔逊皱着眉,继续问:“那他喜欢在什么地方活动?”

    “除了公园以外,他喜欢看军舰,去伦敦塔博物馆,沿着泰晤士河散步,骑自行车绕着格林威治一大圈,每天都在锻炼身体。”

    “无聊...”威尔逊撇撇嘴,像是听见了非常无趣的故事:“是没有价值的素材...”

    门童的眼神越来越惊恐,他努力搜索记忆,要找出点有用的东西。

    “不不不!不不不不!大人!让我想想!让我仔细想想!”

    威尔逊横眉冷眼,拿出咖啡杯继续接血畅饮,“你最好想快点,我没什么耐心,现在这个时代,很多读者只会看一本书的前三段,他们与嫖一样,看见不顺眼的姑娘就立刻离开——像是高高在上的神灵,好比手中握着作者的命根子,握着生杀大权。像你这种垃圾素材,我都不稀得看第二眼。”

    “您要杀死我?只因为我的人生对您来说一文不值?是没有任何新意的故事吗?”门童感觉匪夷所思。

    威尔逊满脸嫌弃:“摆正你的位置呀!若不是你与温斯顿·斯宾塞有关——像你这种臭血,我都不愿意喝第二口,这血里满是风霜雨水的味道,又苦又寒!要我反复去品尝如此悲苦的信息素,简直是一种精神折磨!你还敢对我大呼小叫?我碾死你就和碾死一条虫子一样!明白吗?你!就是虫子!”

    门童剧烈的呼吸着,他的嘴角抽动,连眼泪都流不出来。

    威尔逊站起身,任由猎物的血液渗进地下室的砖石中。

    “你想到了吗?哪怕是编!都要给我编出一个精彩的故事来!斯宾塞·温斯顿到底是个什么人——难道他真的黄赌毒三样都不沾?他与任何犯罪黑帮沾不上半点干系?你搞得我好乱啊!这下我要怎么把他写进别的血族派系里呢?”

    “他...他...他他他...”门童小子浑身抖擞,随着时间的流逝,身体中的血液越来越少,正常人类在失血五百毫升左右就会出现晕眩,失血性休克等等并发症状会夺走他的生命。

    他感觉体温在下降,巨大的恐惧淹没了所有理智。

    他只会点头说是,他变得疯疯癫癫。

    麻绳勒住手臂,原本是火辣辣的疼,而后是酥痒麻木,最终肿胀冰冷。

    他面无血色,口齿不清的求饶。

    “求求您,求求您放过我这条虫子吧...求您了..求求了...”

    威尔逊想从衣服里掏出底稿,要与这意识模糊的[素材]说说故事该怎么写,或许这些虚构出来的东西,能让这可悲可怜的小伙子脑子里多点新货。

    正当他的右手,他稳如泰山八风不动的右臂,他用来握住武器扣动扳机,也用来写字诛心挣钱杀人的手臂伸进衣服的瞬间。

    一道银闪闪的光芒划破了黑暗。

    地下酒窖的横梁上,落下一个巨大的影子。

    威尔逊两眼失神,从手臂中迸发出来的低温血液溅上白炽灯,整个地下室变得一片鲜红。

    他几乎没有任何反抗的机会,武器在右腿,右利手拔枪都做不到。

    稿纸四散纷飞,只见面前的庞大阴影如铁塔一样耸立着——

    ——巨大的宽檐风帽下,亮起一对血红的眼睛,还有两排白净的牙齿,是笑出自信,笑出强大的渗人狞笑。

    “我是迫在眉睫的暴雨雷霆。”

    大衣上整整齐齐的鸟羽编成这恶的斗篷。

    “我要挣脱樊笼,取回我的真名。”

    银闪闪的锯肉大刀带着血沫和火花,反复蒸腾着血族的骨头。

    “你就是我重获新生的祭品。”

    杰克·马丁拎起猎物的衣领——

    ——威尔逊在瞬间暴起发难!颅骨瞬间变形!

    如一个神圣十字,四瓣嘴亮出獠牙的瞬间,死死咬在杰克的肩头。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威尔逊听见了笑声,是重生之时的狂喜,是诡异莫名的谜。

    很快,他就只剩下嘴了。

    地毯上的碎肉给验尸官出了个难题——

    ——杰克一根一根扯出肩头的长牙。

    他弯下腰,为门童割开绳索,低头探身时,从血红的灯光下能看见一个约莫三十岁出头的金发男人在热情的大笑,仿佛脑子出了什么毛病,笑个不停。

    不过几十秒的功夫,门童从失血的轻度失明中醒觉。才发现大腿已经包扎完毕,屁股上还插着血液注射器,半根针管露在外边摇摇晃晃的。

    再往大门处看——

    ——杰克捧着底稿,认真读着威尔逊写的烂作。

    大风帽下,这个男人只是狞笑着,瞥了一眼门童,像是确定这倒霉孩子没事了,恢复神智了。

    他就像是一阵烟,黑鸦羽斗篷紧紧裹住身体,像是利箭一样消失在地下室的门廊通道——

    ——消失在黑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