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3章各有目的
海汉与占城的暗中交易本来是为了打击荷兰人,以便让自家情报部门继续在巴达维亚操控粮食市场的走向,不过却因此而敲了葡萄牙一闷棍,让其在三三甲式步枪的竞价中意外出局。要是让托马斯知道了真相,怕不是得气个半死。
不过好在占城国并没有如福建与安南这两家一般的阔气,只订了五百支新式步枪作为现有军力的补充,所以葡萄牙在后面还是能有拣漏的机会,只是无法大量购入罢了。
对于福建许氏和安南国来说,从海汉购买武器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武装自身,同时也是主动将自身与海汉进行利益捆绑,从而在军事方面获得海汉的长期支持和庇护。而占城并没有足够的军事实力来完成对外扩张,他们的目的只是尽可能地保证国家武装水平不至于比北边的强邻安南差得太多,而且军中还有不少近几年购买的步枪,所以更换新式武器的需求也不是那么迫切。
葡萄牙的情况则与这几个国家都有所不同,由于殖民地在近年来并没有得到实际的扩张,他们在马六甲海峡以东的南海地一直都维持着一千五到两千人左右的武装人员,而且近年与荷兰的冲突不如以前那么激烈了,所以在武器装备方面其实并没有太大的需求。
不过葡萄牙人极为精明,只要能有购买海汉武器的机会,他们都还是会尽可能地调动资金多买一些。海汉制造的武器性能胜过他们自行制造,将这些武器买下送回欧洲去,也同样会派上很大的用场,最不济也能转卖给其他国家赚上一笔。
而海汉对于葡萄牙在武器贸易中扮演的中间贩子角色并非毫不知情,反倒是有意无意地鼓励葡萄牙这样做。目前欧洲的战事激烈程度要远胜远东地区,对于性能优良的武器需求极大,至于价格,在动辄以灭国灭族为作战目的的洲际大混战中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只要东西好用,有的是人愿意掏钱。
对于欧洲的历史进程,海汉这边也比较清楚,甚至比葡萄牙人更了解战争的走势,所以一直都有意通过葡萄牙向欧洲输出武器装备。一方面军火贸易利润丰厚,这欧洲佬的钱不赚白不赚;另一方面海汉也存了要让欧战打得更激烈的心思,最好能是把几个老牌殖民主义国家全部都削弱,这样海汉在远东地区所面临的外部压力也能减少一些。
至于说这些武器到了欧洲之后会不会被当地的能工巧匠仿制出来,海汉倒是没有太多的顾虑。海汉目前所制造的轻重武器都是按照历史上比较成功的武器仿制而来,而这些武器的原产地几乎都是欧洲,只不过海汉通过自己所掌握的资料提前了一两个世纪将其创造出来。
即便没有海汉的存在,欧洲人迟早也会造出这些武器,如今只不过是将时间提前了若干年而已,但仿制出来的东西比海汉造仍会有明显的性能差距。这是因为海汉在材料和工艺方面拥有超越这个时代的技术,即便别人能仿制武器构造,但也不可能复制出海汉造的性能,更何况他们能仿制还仅仅只是专门用于外贸出口的性能缩减版,与海汉军中装备的型号就更没得比了。
费策贤虽然一脸不屑,但其实内心对于这种新式武器还是颇感兴趣。要是这几千支步枪能全部出售给大明,那不管是平定中原的农民军之乱,还是抵御金人叩关,想必都能轻松许多。只是这种状况也就存在于想象之中,他知道海汉有意控制着对大明出口的武器种类和数量,除了福建之外,大概再没有哪里的地方官府能够有门路从海汉人手中购入大宗军火了。
那是否有可能让福建军队把购入的武器交给朝廷,又或是让他们代朝廷采买海汉军火?答案显然也是否定的,朝廷在数年前就已经做过这种尝试,不管是海汉还是许心素都不肯配合,最终只能不了了之。
所以目前在大明境内,装备最好的便是福建这边归许心素指挥的明军,其训练又是海汉一手包办,费策贤毫不怀疑福建明军的战斗力在大明国内也早就是首屈一指了。只可惜现在朝廷根本无法调动许心素的人马,下达的各种旨意到了福建之后就是无法执行下去,就算崇祯皇帝真的是想用这支兵马平定内患外敌,许心素这边不愿接招,朝廷也依旧是无计可施。如今只能勉强维持着现状,也不敢再用朝廷旨意的名义去逼迫许心素就范,只求福建这边别出叛乱就行。
不过费策贤压下怒气之后,还是决定要找机会再跟海汉高层接触一下,看看是否能说服他们向大明放开武器供应,至少在今天这样的活动中能让大明也参与竞价。海汉口口声声说跟大明一衣带水,同族同宗,都是华夏汉裔后人,总不能真的见死不救,看着大明继续在战乱中受苦吧?
费策贤胡思乱想之际,台上已经撤去了刚才的背景布,用架子另行撑出了一幅新的背景。这幅背景上描绘的是战场上两军对战的情形,其中一方是打着红蓝双色旗的海汉军,另一方则全是跨马挥刀冲锋中的骑兵。
“是后金铁骑!”台下第一个认出其身份的是朝鲜使臣李希。他对于金兵那古怪的金钱鼠尾辫再熟悉不过,一看便知这些骑兵的身份。
“各位,这幅背景上所描绘的景象就是辽东战场了,我国军队就不用介绍了,相信各位都已经认出来,但我们的敌人,对于地处南海的国家可能还很陌生,他们就是生活在极北之地的女真人,他们的国家也就是大家最近几年听到次数越来越多的后金,而后金骑兵便是大明以北地区目前最为强大的武装。”
白克思没有急于开始展示下一项武器装备,而是先向在座的观众介绍了背景墙所描绘内容的相关情况。其实关于后金在最近这些年的迅速崛起,在座的人也都略有所闻,毕竟海汉发行的报纸上可没少登关于后金的消息,哪怕是地处南海的国家也都知道这个马背民族在近年将大明压制得很厉害。
而海汉出兵辽东已经有两年多时间,大部分的主力作战部队在这两年里都通过轮战安排踏上过辽东战场,画面上所描绘的景象正是去年金州地峡战役的实际战况。
白克思继续说道:“后金最厉害的看家本领就是骑兵冲锋,靠着这个战术在过去几年里让大明守军苦不堪言,特别是在野战状态下,几乎没有办法与对方正面抗衡。我想关于这一点,来自大明的费大人应该是非常清楚的。”
费策贤感受到周围投来的复杂目光,只是鼻子里冷哼了一声,并没有搭理白克思的话。他无法反驳白克思所说的情况,大明北方边疆一年比一年吃紧,后金军南下竟然能够一路推进到京师附近。而双方的骑兵实力差距越来越大,守军除了以固守待援的名义待在城内等着敌军掳掠够了自行退走,几乎不会出城与对方进行野战。
大明当然也不甘于这样的被动局面,特别是海汉在辽东半岛以步胜骑,打得后金军节节败退,硬生生被海汉将金州地峡以南的区域抢了下来,这个战绩对大明的鼓励还是极大的。但问题在于明军的战力根本无法达到海汉军的水准,如果在野外与后金军对攻无疑只有死路一条,而要想以海汉的战术打败后金军,那至少得先把武器装备问题解决了才行。
但这样一来就又走入了死胡同——大明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大量购买海汉武器,难以成建制地装备到明军部队来提升战斗力。最后还是不得不放任海汉在辽东自行其是,相当于是用辽东半岛的土地换来了海汉在辽东拖住后金军的军事部署。这些内幕虽然其他国家未必清楚,但费策贤自己心里是有数的,当然,知情者还得加上一个同样知晓辽东这场交易内幕的朝鲜。
“众所周知,我国是出于大明的尊重和两国长久以来的友好关系,才会出兵辽东,协助大明抵御后金入侵……”
白克思这番话落在费策贤耳中,便自动被过滤掉了。这些海汉高官所说的漂亮话,他现在连一个字都不会信。
“……而我国军队能够在辽东重创后金骑兵,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便是因为我们为部队配备了远程杀伤能力极强的重型武器,火炮!它能在骑兵刚刚开始发动冲锋的时候,就对其进行打击,就算后金骑兵再怎么骁勇,但终究都是血肉之躯,根本没办法与钢铁较劲!他们所发动的冲锋,到半途就已经只剩下一堆堆的碎肉血沫,还能拿什么来威胁我军?”
白克思的讲话几乎将后金骑兵贬得一文不值,但越是如此,台下费策贤的心里就越是不爽,这个让大明头疼不已的对手,在海汉军面前却如同面团一般被揉来捏去,这岂不是更说明了明军的战力不堪一击?
“各位,火炮不仅仅是能用于守城和攻城,在野战中也同样可以发挥巨大的威力。当然可能会有人质疑,为什么海汉军用火炮就能击退骑兵,而其他国家却做不到,我今天就在这里回答这个问题。”
费策贤这下竖起了耳朵,要仔细听听白克思有何见解。大明军中便有不少火炮,但在野战中似乎很难发挥出像海汉军那样的效果,莫不是海汉有什么先进的战术。
便听白克思说道:“原因就两条,第一,装备的火炮不够多。第二,火炮的杀伤力不够强。”
费策贤差点一口老血吐出来,这两条理由实在太无耻了,以至于他都想不出来有什么反驳的法子。
白克思却是继续说道:“但我们这次要向各国提供的陆军火炮,便是要解决现有的火炮在野战中难以运输和部署,杀伤力不够强的问题。”
其实陆军所使用的野战火炮无非是在设计思路上朝着轻量化,易移动的方向去考虑,能够方便快捷地使用畜力甚至人力进行转运。至于杀伤力的问题,在不加大口径的前提下,那就只能尽量增加有效射程,同时改善炮弹构造来完成这一目的。
出于安全上的考虑,海汉兵工必须要控制出口武器的性能,不能与自家装备的武器太过接近,所以虽然火炮也是外销武器之一,但性能上的升级其实要比枪械更小。要鼓动金主们掏钱买装备,那就得找到能够打动他们的宣传点才行。
好在海汉对外战事十分频繁,倒也不用担心找不到实战的范例来佐证海汉火炮性能优异的卖点,白克思就是用了辽东的战事作为例子,来说明海汉的火炮足以在野战中击败实力强劲的武装骑兵。当然了,前提仍是白克思刚刚提到过的那句话:装备的火炮得够多才管用。
多少才是够?当然每支军队都会有不同的标准。比如战术体系成熟,作战经验丰富的海汉部队,或许一个营有十五到二十门野战火炮就足以应付三至五倍兵力的敌军骑兵。而不善这种野战的明军可能需要再多一倍的火炮才能稳住军心,不至在面对敌军骑兵冲锋时自行溃散。
不差钱的许氏家族当然是多多益善,最好一营能装备几十门炮,那样都不用开打,在阵前一字摆开,吓也把对方给吓死了。至于朝鲜,或许一营有三五门炮就够了——不是朝鲜国自大,是没有那么多的军费预算用来购买火炮这类价格昂贵的重型武器。
装备火炮数目的多少当然会影响到部队战斗力的强弱,但这也并不是唯一起作用的因素。海汉军方一向强调人才是战争的决定因素,武器和战术都次之。不过在对外作军售宣传的时候,那这个次序就得调整一下,强调唯武器论,有意无意地弱化人和战术的作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