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雨林求生游戏深入亚马逊九死一生 > 第 349章 只有绕路
    叶枫拿出了四个白色的半圆形大碗,分别递给了三人。

    这是他用勒布朗琼斯几人的头盖骨做成的碗。

    方法也很简单,用锯子锯掉一半就行了。

    三人刚刚还在流口水的表情一下就转变成了嫌弃。

    他们毕竟是现代人,哪里做过这种事情啊…

    “枫哥,咱就不能用罐子吗?这…这玩意好恶心呐…”

    展鹏飞龇牙咧嘴的上下打量着这白色大碗。

    借着火光,甚至还能看到上面稀疏的细小骨骼纹路。

    虽然已经洗得没什么味道了,但他始终感觉反胃。

    不光是他,唐维维和展鹏武也觉得生理不适。

    叶枫其实也反感,他本来是想把这东西加工一下,当成水瓢或者汤匙用的。

    但这个大小,似乎用来当碗和小锅,还有装菜的盘子更为恰当。

    “你们都在矫情啥呀?贝爷曾经说过,野外求生,必须要利用身边一切有可能用到的东西。

    想要在恶劣的丛林里活下去,就一定要融入丛林。

    在我看来,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成为原始人。

    但并不是指外貌啊,而是习惯。矫情的人可活不长哦。”

    说着,叶枫就用这碗朝罐子里舀了一瓢汤。

    在吹了几下后,便在众人嫌弃皱眉的目送下,一饮而尽…

    事实上,汤依然很美味,并没有因为是头骨做的碗就发生任何一丝变化。

    之所以众人接受不了,只不过是心理或是人类的基因在作祟。

    “看吧,这东西是不是比木罐方便啊?

    哎呀别怕,我们的先祖不就是这样吗?

    打了仗过后,用敌人的头骨当酒壶和碗具,以此来祭念胜利。

    现在啊,很多亚马逊的食人族都有这个习惯。”

    他其实心里也很嫌弃,刚开始造武器的时候是想烧几个泥碗来用的。

    可是碗得烧瓷化才行,所以必须得用到陶土,而唐维维的营地边他找了很久都没找到。

    如果是用普通泥土烧制的碗,易裂易碎,时不时还能吃到泥渣子。

    木碗又极其讲究雕刻手艺,花费的时间实在太长了。

    想比之下,头盖骨就方便多了,只需要锯成半圆就行,且还可以用来当个小锅用。

    见状,展鹏武饿得忍不住了,直接也舀了小半碗汤。

    “小哥说得对,野外求生嘛,啥东西都得尝试一下。

    再说咧,勒布朗那个龟孙差点杀了俺弟,用他的脑袋怎么咧?俺先来!”

    说完,他也吹了几下,吨吨吨一口喝光。

    “啊…好滴很好滴很!太好喝咧!俺这辈子没喝过这么香滴鸟汤。

    维哥,小飞,你们也赶紧尝尝吧。”

    闻言,两人也不管了,舀起来就开喝。

    其他人迫于饥饿,也只能跟着做。

    一群人围在火堆旁,听着周围的虫鸣声,开始喝汤吃肉。

    很快,就没有了刚才那嫌弃的表情。

    叶枫很满意这个结果,对嘛,这么恶劣雨林环境下…

    如果事事都受制于现代人的思维和文明的话,那求生之路肯定会过得异常艰难。

    半个小时后,满满一大罐的汤和肉被吃得一干二净。

    就连锅底都被展鹏武两兄弟舔干净了,看他们进食的样子,真的是像逃荒的饥民一样。

    吃饱喝足,众人四仰八叉的躺在平台上,惬意的打着饱嗝…

    只有叶枫还在一刻不停的工作着。

    他拿着锯子就开始锯那两根腿骨。

    他准备把多余的骨节全部去掉,只留下最直的那一截。

    完事后,就掏空里面的骨髓,形成一根脉动瓶口大小的空罐子。

    这就是吹箭的雏形,也是主要管道…

    他一直忙活到近11点,众人都睡着了,才勉强完成了工作。

    因为有花露水和火堆,再加上感官敏锐的两只小猴。

    众人这一觉都睡得特别香…

    不过安逸的时光总是特别短暂,转眼间,天色逐渐明朗,林中的各种鸟儿叫声慢慢响了起来。

    叽叽喳喳的像是在搞大合唱…

    次日一早,时间来到游戏的第53天。

    当叶枫醒来时,发现天色早已大亮,看时间,应该在8点钟左右了。

    众人也不知已忙碌了多久。

    火堆上面坐着罐子,两女生在看火,里面装着一大锅水。

    因为叶枫的计划是今天就能回到营地…

    但接下来的这一段路,基本是没有什么干净水源的。

    之前来的时候,他们可是差点脱水。

    所以必须得事先准备好饮用水。

    瀑布流下来的水是略显浑浊的河水,虽然是流动的,但为了保险起见,他昨晚就吩咐了众人要烧开。

    起床后,不远处林子里就响起了展鹏武的笑声。

    很快,四个人影逐渐显露身形。明显是唐维维几人。

    展鹏武右手提着三只带血的鸟,左手正搭着齐晓杰的肩膀,俩人有说有笑,看起来似乎关系很好。

    “诶!小哥!”

    看到叶枫后,展鹏武高兴的几步就跑到他面前,表情里带着明显的兴奋。

    “你这小兄弟可了不得呀!亲娘咧,十多米高啊,他啪的一下,一块石头就打下一只鸟来,真是神咧!

    比俺滴飞刀还准呐,俺想让他教俺,他说让俺来问你。”

    “行行行。”

    叶枫点点头…

    “今天我睡得有点久了,赶紧把鸟炖了吧,吃完立刻上路,争取今天就回到营地。”

    “中!”

    上午9点——

    一行人就收拾起背包,装满了水壶水罐,继续开始赶路了。

    由于面前有座断崖瀑布拦住了去路,叶枫又没有其他办法能够直接爬上去,所以只能选择绕路。

    而这一段路是叶枫觉得最为危险的路段。

    因为他们来时是直接从断崖上降下来的,没有选择绕路。

    所以当前他们行进的路线是未知的,而且没有刻过标记,也从未踏足过。

    路形,地貌,方向,哪哪有什么危险的毒物,该如何回避,这些全都不知道。

    叶枫只能凭借以往赶路的经验来分辨。

    一般人可能会觉得,一处断崖而已,从一边上绕上去不就完了吗。

    可事实却远远没有这么简单。

    这处断崖之前叶枫就观察过,根本就看不到尽头。

    但原因不是太远,而是被遮天蔽日的茂密树林挡住了路线。

    一旦进入了丛林,便没有上帝视角,更无法通过眼睛观察来确定路线。

    爬上树也只能看到一望无垠的成片绿色。

    所以很多的野外求生者,基本都有迷路的经历。

    像这种情况,叶枫只能采用最原始也最笨的方法。

    他每走出一步就会在心里记下,以此来测算自己走了多远。

    目标是山崖的上边,高约60多米。

    由此,脚下的路必须得一直是山坡,但凡有下坡或者平路,那就说明自己走错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