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了老头子的同意,那我自然马不停蹄立刻在网站上面提交了申请。审核的过程比我预想的要慢,有可能是因为我灭了黑金刚的事让新诡街那边对我的行动有了些忌惮,或者要有选择性地安排和我同队的人,总之等了大半天我的审核才最终通过。
我看了下这次一同去S市的“队友”,本以为也就是三四个人的小队,结果调出队伍列表才发现竟然有十个人!
逐一确认了一下名单,不算我,另外九个人里有七个是完全没见过的,另有两个勉强算是熟人的,正是之前曾经有过一面之缘,背后又被他们各种讲究的全真郑道金和正一道的清炎。
没想到竟然是以这种方式再见面,而且还是队友,也不知道那个嘴臭的郑道金见到我之后会是个什么反应。
因为算是半个熟人了,所以我没怎么关注他俩,而是重点看了下另外七个人。
都是五级权限的,个人信息里有实名的认证链接,点进去立刻就能看到这些人的详细资料。当然,属于个人法门秘诀之类的不会有,能登出来的都是个人身份之类的。
七人当中有三个是师兄弟,名字分别是虎豹狼,是网站安排过来戴罪立功的。
这虎豹狼三兄弟是茅山一支,犯的错是在执行新诡街指派任务的过程中没有顾及到平民老百姓的安全,妖倒是斩了,但被妖怪挟持的人质也被这三兄弟一块给杀了。
具体详情资料里没写太多,只说了三个人属于戴罪之身,如果这次任务可以顺利完成,那么他们离“洗白”就更近一步了,至于现在是个什么洗白进度,“名片”里没有显示。
另外的四个人当中有三个都是些没怎么听过的门派成员,估计是代表了各自的小宗门想在新诡街这边闯出点名号。我记性本来就臭,他们这三人的名字又很拗口,所以干脆懒得看了,反正看过也会忘,干脆就简单称呼他们为“甲乙丙三人组”。
最后的那个人,我觉得有必要重点关注一下,因为这人是个和尚!
他跟宁空一样,没有出家修行的寺庙,也是个游方僧人,法号是夜明。关于夜明个人的更具体信息名片上没有显示,只知道他的权限和我一样也是七级。
他也是这次行动中除我之外唯一的七级权限者。
盯着这个大和尚的电子名片,我不禁眉头一蹙,转而看向黄哥说:“这夜明珠不会是来替黑金刚报仇的吧?”
“来就来呗,我不怕!”黄哥一脸无所谓。
“不是,关键没人觉得是你杀了黑金刚,这屎盆子全是往我脑袋上扣的。”我抱怨道。
黄哥一听就急了!
“凭什么我干掉的黑金刚,功劳要算在你头上啊!”
“不是,你还觉得这是好事呢?”我都要笑了。
“当然!黑金刚是阴阳监十二差官,不是说他比五色封刀都要厉害吗?那我把他干掉了,是不是我也可以去阴阳监做十二差官了?你赶紧去论坛上边说清楚,说黑金刚是我打死的,一拳锤爆了他的秃驴头!”黄哥一脸骄傲,听那口气好像真打算进阴阳监一样。
我笑着揉了揉他的脑袋,并不想在这些意义不大的事情上和他掰扯,只是叮嘱说:“等到了那边,真见到那个夜明和尚了,你帮我盯着他点儿就行。万一他真是为了黑金刚的事情来的,那咱们必须做好和他动手的准备。”
“放心,他要是敢对你出手,我就直接送他去见黑金刚。”黄哥小拳头一挥,自信心满满。
有信心当然是好的,但必须的准备还是要做。
能带的武器法器都装好,我又特意在带了一本手抄的《禁忌幻咒大全》在身上,这书里记录了少部分国内、大部分国外的幻咒资料,因为那些突然爆发幻视症的人感觉很像是中了幻咒,所以带上这本书也许能用得上,有备无患。
东西都确认好了,我便和黄哥一起出发,乘坐当天的飞机到了广省,然后转乘高铁在下午4点多来到了S市。
在路上,甲乙丙三人组的阿甲建了一个十人联络群,说是为了方便交流。
我很痛快地同意进群,其他人也陆续进来了,唯独那个夜明和尚很有个性地没加进来。
郑道金话属于比较多的,一看只有九个人,他就在群里问了:“和尚没进来?”
阿乙回:“可能没手机?”
阿豹回:“不用管和尚,我们先确定一下计划,是集合一起行动,还是各干各的?”
清炎回:“我都行,看你们。”
阿虎:“那就是清炎道长弃权,我投分头行动,毕竟大家也不是很熟,而且应该都有各自的行事习惯,勉强凑一起效率更低。”
阿狼:“我也投分头行动。”
阿甲:“我还是觉得先集合起来商量一下对策会比较好,就算不是共同行动,起码相互之间应该有联系,共享一下情报什么的。”
阿丙:“我也觉得还是应该有些配合,我投一起行动。”
郑道金:“那不如想分头行动的就自己去,想集合的单独集合,这样也不会有人心里不舒服。”
虎豹狼三兄弟连续发来:“赞同”
我看着不断刷屏的聊天内容,考虑了一下,打字回道:“我投一起行动。”
黄哥探头看着我的手机屏幕,见我打上去的字,顿时露出满脸惊讶之色。
“你要跟他们一起行动吗?我以为你会想走单帮呢。”
我笑了笑说:“现在什么情况都不知道,还是尽量不要落单比较好。而且郑道金和清炎都算是名门正派,虽然郑道金这人有点小肚鸡肠不怎么厚道,但总体给我的感觉也不算是恶人吧,起码我不觉得他会在我背后下刀子阴我。还有权限五的甲乙丙三人组,他们权限低,能力应该也一般,所以应该会比较踏实稳健,可能是觉得实力不算强,所以更倾向于抱团吧。总之,跟着他们一起走应该比较稳,不容易出错。”我娓娓道出了这样选择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