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穿越小说 > 状元郎她千娇百媚 > 第153章  结拜,兄弟四怪
    同和楼的雅间里此刻正热闹非凡,地上的酒坛子都已经放倒了三个。

    周俊捧着酒杯在嘿嘿傻乐,一边笑一边抹泪,“嘤嘤...阿初对我真好,我以后可以去督察院当差了,我一定好好当差,不辜负阿初。”

    这话他已经念叨了一晚上,魔怔了。

    李承宣撸起袖子,站在椅子上,正满脸通红的与洛衡划拳。

    “哥俩好啊,三星照,四喜财,五魁首...”

    反观洛衡,即使喝了整整一坛酒,仍旧端坐如松,线条柔和的脸上,眸光清澈晶莹,划拳的动作流畅如水,丝毫不显得粗鲁。

    沈初不由多看了两眼。

    今晚这场宴饮可谓宾主尽欢。

    洛衡虽然只比她两岁,但他少年掌家,这些年走南闯北做生意,见识非凡。

    沈初从十岁开始就跟着师父四处游历,细细交谈之下,竟发现她去过的许多地方洛衡也去过。

    他们从扬州的西湖聊到塞北的风雪,从巴蜀的聊到海上的帆船,竟然聊得十分投契。

    洛衡说话不疾不徐,听别人说话的时候嘴角也总带着一抹笑意,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

    沈初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这么聊得来的朋友,本来是刻意的结交,一顿饭下来,心中反而生出了欣赏之意。

    “嗐,我怎么又输了。”李承宣仰头又干了一杯,看着洛衡的目光几乎要冒出火星来。

    “我李承宣喝遍京城纨绔圈,划拳从来没输过,你是第一个赢了我的人。”

    他跳下椅子,激动的看向沈初,搜肠刮肚整出两句文雅的词儿:

    “有道是高调的曲子好找,划拳的好友难寻,阿初,不如我们和洛大哥结拜为异姓兄弟,如何?”

    沈初翻了个白眼,“那叫曲高和寡,知音难觅。”

    李承宣一摆手,“反正就是这意思,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看到书就头晕,你就说咱们要不要结拜吧?”

    周俊嘿嘿一笑,举双手赞成,“结拜好,结拜好。”

    沈初看向洛衡,“你们是不是该征求一下洛公子的意见?”

    洛衡笑着道:“能和三位结拜,是洛衡之幸。”

    李承宣激动地一拍桌子,“好,我们来排排大小,我们三个里面我最大,阿初最小,洛兄你今年多大了?”

    “刚满十九岁。”

    “啊,那你就是大哥,我是二哥,阿俊是三哥,阿初是小弟。”

    李承宣一拱手,兴冲冲的冲着洛衡道:“大哥。”

    “二弟!”洛衡拱手回礼。

    两人同时看向周俊。

    周俊红着脸,“大哥,二哥。”

    然后三个人,六只眼睛同时落在沈初身上,目光亮得惊人。

    “阿初,叫哥哥。”

    沈初....

    嗐,男人喝多了酒果然都是没脑子的。

    “你们是不是忘了,咱们还没有正式结拜呢?”

    李承宣一拍桌子,“咱们现在就歃血为盟,立刻结拜。”

    说罢,扑通一声率先跪在了地上。

    沈初被他扯着也一同跪下来,四人跪成一排。

    洛衡笑了笑,率先道:“苍天在上,厚土在下,我洛衡!”

    “我李承宣。”

    “我周俊。”

    “我沈初。”

    洛衡:“今日结拜为异姓兄弟,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李承宣酒意上涌,喊道:“谁若狼心狗肺,我必让他断肋。”

    周俊:“从此福祸相依,患难相扶。”

    沈初朗声道:“天地作证,山河为盟,誓不相违。”

    啪。

    李承宣拍出一把匕首,倒了一碗酒过来,“来,兄弟们,我们歃血为盟。”

    说罢,率先划破自己的手指,滴了一滴血进去。

    沈初,周俊依次而行,最后李承宣将匕首递给了洛衡。

    洛衡脸色一僵,犹豫道:“结拜讲究的是心诚,歃血为盟就算了吧?”

    李承宣将匕首又往前递了下,“不歃血为盟怎么显得心诚?大哥,就差你了。”

    洛衡接过匕首,在修长的手指上比划半天,始终没下去手。

    沈初见他手指轻颤,心中微动,“大哥莫不是害怕?”

    洛衡虎躯一震,“谁说我怕了?”

    沈初神色幽幽:“大哥,你嗓音在抖。”

    洛衡眼一闭,牙一咬,狠狠划了下去。

    隔壁的李承宣一声哀嚎,“大哥,你划的是我的手啊。”

    “啊?”洛衡转头,见李承宣捧着的左手正汩汩流血。

    他脸一白,喃喃道:“天啊,血......”

    咕咚。

    洛衡头一歪,撅过去了。

    竟然晕倒了!

    周俊立刻红着眼扑上去,“嘤嘤...大哥你怎么了?”

    沈初眼疾手快,伸手在洛衡的人中狠狠掐了一下。

    洛衡幽幽醒来,睁眼就看到李承宣染血的手,咕咚,又撅过去了。

    “啊这....”李承宣跳起来,嚷嚷道:“小二啊,快给我备水,我大哥他晕血啊。”

    沈初听着李承宣在外面咋咋呼呼的洗手包扎,再看看晕着的洛衡,嘤嘤哭的周俊,只有一个感觉。

    就离谱!

    兄弟四人,大哥是个晕血怪,二哥是个晕书怪(学渣),三哥是个嘤嘤怪。

    而四弟,她,是个女子!

    这拜给她结的,稀碎!

    李承宣包好手进来,在门外探头,“我这还渗血呢,就不进去了,阿俊,我送你回去,阿初,你把大哥送回去。”

    他招呼着周俊离开了。

    沈初将洛衡的小厮叫进来,把他背到马车上,一路送到荣宝斋。

    洛衡住在荣宝斋的后院。

    人刚送到,洛衡便醒来了,“咦?我怎么回来了?阿初,你把我送回来的?”

    沈初点头,关切的问:“大哥,你...还好吗?”

    洛衡坐起身来,泛白的脸浮起一抹羞涩,“我从小看到血就会晕,让阿初见笑了。”

    沈初眨眨眼,笑得狡黠,“原本我还在想世上怎么会有大哥这般温润如玉的谦谦君子,心中不免有些自惭形秽。

    这下好了,原来大哥怕血啊,以后要吓唬大哥岂不是太容易了,只需要划破手指挤滴血就好了。”

    洛衡本来做好了心理准备接受沈初同情的目光,但沈初的话令他一时有些错愕。

    从小到大,身边的人知道他害怕血之后,要么是在背后嘲笑他不像个男子汉,要么是想方设法的探听他怕血的原因,要么是故作同情的安慰他。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故作调皮的说掌握住了他的弱点,以后可以拿来利用的。

    就好像在沈初眼中,怕血不是一个令人取笑的弱点,反而成了他身上的特点,让他成了一个更真实的人一般。

    洛衡第一次不知道脸上该摆出什么表情。

    “你不觉得男人怕血听起来很懦弱,很不像男子汉吗?”

    沈初摆手,“嗐,我时常因为手比女子还白,耳朵软,小蛮腰,毫无阳刚之气,要这么说,我岂不是更不像男子汉?”

    洛衡的目光忍不住落在沈初白净的脸上,轻笑,“谁这么过分,竟然敢如此取笑阿初?

    说出来,大哥帮你揍他,是六皇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