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言礼的话,让顾明予眼里的光亮也跟着黯淡下来。

    是啊,他已经不是陆怀征了。

    他的弟弟以“陆怀征”的身份,在这个世上已经生活了三年。

    陆言礼脸上的笑容,破碎的让人心疼。

    “如果,我还是陆氏说一不二的总裁,我当然要把她,接来龙城,我会为她遮风挡雨,庇佑她一生一世。

    任何人都无法阻止我去爱她!”

    陆言礼看向自己左边塌陷下去的裤管。

    “现在,我回来了,我失去了一条腿,这意味着,我也彻底失去了,身为陆氏继承人的光鲜亮丽的人生。

    你说我拿什么去保护她?你觉得,我现在把她接回来,妈妈能容得下她?”

    说到这里,陆言礼心如刀割,他的每一次呼吸,都伴随着,从胸腔里冒出的血腥味。

    “我连从妈妈手里,护下她,都做不到!而且,没了一条腿,我配不上她了。”

    “你就算没了一条腿,你也是龙城陆氏的大少爷!这世上,哪有你配不上的女人?”

    顾明予只当他是一时的颓丧,他又气又觉得好笑。

    陆言礼也太妄自菲薄了。

    就算他瘸了一条腿,他也坐拥陆氏的泼天富贵。

    放眼整个龙城,多少豪门千金上赶着嫁给他。

    陆言礼认真的告诉他,“我爱的那个人,她值得拥有这世间最好的一切。

    不是因为我爱她,所以她值得。

    而是因为她本身就很好,很好,只有这世上最优秀出色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

    顾明予从鼻腔里哼就轻笑。

    三年不见,陆言礼竟得了恋爱脑了。

    顾明予不禁好奇,陆言礼喜欢的女人,究竟有多好。

    但他遵循陆言礼的意愿,不去探究。

    “你真的想清楚了吗?”他压低声音,郑重其事的问陆言礼。

    坐在病床上的男人,平静说道,“我想清楚了,我给不了她平静安稳的生活,那就彻底从她的世界里消失。

    她是个聪明又明事理的女孩,若哪天,在机缘巧合下,我们能再见面,她也会看清楚,我们之间的鸿沟。”

    他本身,就是个悲观主义者。

    这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陆言礼销毁了所有,和过去有关的事物和痕迹。

    唯独那枚鸡血藤手镯。

    他从手腕上脱下来,已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他一遍一遍的用指腹摩挲过,鸡血藤手镯内侧,他曾经一笔一笔刻下的名字。

    他咬牙狠下心,拿起床头柜上的保温杯,扬起手,重重往手镯上砸下去!

    然而,鸡血藤手镯完好无缺。

    保温杯重重砸在了陆言礼的手上。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大颗大颗的眼泪,掉落下来,染湿了他浓密幽长的睫毛。

    眼泪坠落在床单上,泅出的水渍,不断往外扩大。

    “你干什么?疯了吗?!”

    顾明予冲上去,抓住陆言礼肿起来的手。

    他低吼着,“你已经没了一条腿了,难道还想废了自己的手吗?你这双手,可是上过保险的!”

    陆言礼曾和他说过,如果他不是陆氏的继承人,他就想成为一名音乐家,艺术家。

    他精通中外十几种乐器,他会作曲,写谱,在音乐方面有着过人的天赋。

    他的艺术造诣也让人望尘莫及,中外画家都是打从心底的佩服他,对他肃然起敬。

    然而,他却自虐般的,拿保温杯砸了自己的手。

    顾明予立即伸手,触摸他的手骨,发现没有骨折后,他稍稍松了一口气。

    陆言礼将鸡血藤手镯,递给了他。

    “明予,你帮我,把这枚鸡血藤手镯,烧掉吧!”

    他说这话的时候,就像从自己的身上,剜下来一块肉。

    “请你把它烧成灰烬吧,把灰烬埋进土里,一点痕迹都不要留!”

    陆言礼这辈子,就没有求过谁。

    在他重伤恢复的那段时间里,他求了顾明予很多次。

    顾明予收下了这枚鸡血藤手镯。

    但鬼使神差的,他没有按陆言礼所说的,将鸡血藤手镯销毁掉。

    他给陆言礼做了催眠和心理暗示。

    可连续三次的催眠,都没有成功。

    首先,陆言礼的意志力,实在太强大了。

    催眠是需要对方配合的,并非像施法似的,轻而易举的将一个正常人的心智,控制住。

    一旦顾明予对陆言礼进行催眠,就会遭遇陆言礼意志力的抵抗。

    其次,陆言礼根本不舍得,忘记藏在心里的人。

    为了能被顾明予彻底催眠,陆言礼几乎是用自毁的方式,通过药物注射,摧毁了自己的意志力。

    这才让顾明予,对他催眠成功了。

    陆言礼在外三年的时光,被彻底从他的脑海中抹去了。

    如今,顾明予注视着鸡血藤手镯内侧,刻下的“嘉柔”两个字。

    仿佛有榔头,往他的心脏上重重锤下去。

    催眠的效果很成功,陆言礼再次见到徐嘉柔的时候,他的心里未起一丝波澜。

    但看着这样的陆言礼,顾明予如站在了犯罪现场。

    他低头,注视着自己的双手。

    行凶的人是他。

    是他,亲手杀死了,那个深爱着徐嘉柔的——陆言礼。

    “明予啊!”

    顾明予身后突然传来声响,他立即把鸡血藤手镯放回锦盒里。

    他仓皇转过头,看到浓妆艳抹的宋明珠脚步虚浮的走了进来。

    宋明珠年过五十,染着一头枯草般的金发。

    她的皮肤并没经过精心保养,又因长时间的酗酒,作息不规律,而显得干燥暗黄。

    她的脸上画着大浓妆,颧骨高挺,红唇烈焰。身上则是性感的吊带,看着像肚兜的款式。

    即便她有意维持身材,可肚腩还是从黑色漆皮短裙上方突出来,在短裙下,是黑色的丝袜和大红色的尖头单鞋。

    宋明珠是上流豪门和平头百姓,都看不上的那种人,她的身上,总透露出妖里妖气的风尘味。

    随着宋明珠走近,浓重的酒气混杂着烟味,扑鼻而来。

    顾明予皱起眉头。

    “出去!我说过,不准进我的房间!”

    宋明珠眯着眼轻哼着,“怎么和你妈妈说话的?”

    她明显又喝酒了,整个人处在醉酒状态。

    早几年前,顾明予还会训斥她少喝酒,可现在,他再不愿和宋明珠多说一个字。

    “你还记得,你是我妈啊!”

    顾明予毫不留情的嘲讽道。

    宋明珠打了个酒嗝,呵呵笑着,“明予,我高兴呀,从今以后,你就是顾家的继承人了!”

    顾明予呵斥道,“你在乱说什么!”

    宋明珠摆了摆手,“我没有乱说!顾显死了,你就是顾家的继承人!”

    “别做春秋大梦了!”

    顾明予在锦园的时候,陆言礼就告诉他,顾显死在医院的消息。

    陆夫人还暗示他,若想争夺顾家的继承人,陆家会助他一臂之力的。

    宋明珠冲过来,抱住顾明予。

    “放开!”顾明予嫌弃的,把宋明珠的手从自己身上扯开。

    *

    作者有话说:在写小顾医生给陆大哥抹除记忆这个剧情的时候,突然脑洞大开,想到了一个if线,在平行时空里,陆言礼没有选择消除自己的记忆,而是将徐嘉柔接到了龙城。

    从青县来的徐嘉柔,拿着其他小说里的女配剧本,她是陆言礼在意外失忆中邂逅的一朵小桃花,她被陆言礼接到陆家,不受陆夫人待见,而她才知道,人家即时龙城巨富的大少爷,又早已经有了家世般配的未婚妻。

    然而,和大众剧本不一样的是,平民小桃花被二少爷给盯上了。二少爷陆怀征占着自己和陆言礼长着一样的脸,他假扮成陆言礼,对徐嘉柔频频色-诱,大灰狼把小白兔叼进了狼窝。

    真嫂子文学。

    陆怀征:大哥,你对我吼什么,要真有办法,我愿意当小三吗?你把嫂子让给我,我不就不用当小三了!

    有机会,岁岁放在番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