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歆打开门后,错愕问道:“飞蓬,你怎么一大早来了?”
正说话的女子,居然是清商署的歌姬卫飞蓬。看见宋歆,她脸上瞬间飞霞,盈身下拜道:“宋...宋公子...”
这时候阿姜也跟了出来,看着飞蓬窘迫害羞的样子,对宋歆意味深长地一笑道:“阿弟,还不让人家进来说话?”
飞蓬连忙摇摇头,低着头说道:“不...不必了,我是专程代孙瑛师父来感谢那天的搭救之恩的。”
“宋...宋公子,是师父让我来...”飞蓬脸颊绯红,说话吞吞吐吐,居然又把说过的话重复了一遍。这时候阿姜上前轻轻牵起她的手,“不必这么局促,进去说话。”
飞蓬这才点点头,跟着进了院子里。阿姜和刘菱去准备朝食,就留下宋歆和飞蓬在院中说话。
宋歆笑着问道:“怎么了,我样子很可怕吗?”
飞蓬脸颊一红,说道:“不是,不是,宋公子不可怕。孙瑛师父让我来感谢你那天的相助之恩。”
“哈哈,你都说了三遍了。我知道啦,孙师父太气啦。”宋歆笑道。“如果不是你们来报信,我阿姊和刘菱怕是早就被害了,我应该感谢你们才是。”
看见飞蓬低着头,一副害羞窘迫的样子,宋歆笑道:“对了,你想不想吃葡萄?”说着他从储物戒里取了一串绿色的葡萄出来。
飞蓬顿时好奇地瞪大了眼睛,方才那手法像是变戏法一样。她正是十几岁的年纪,对这些奇妙的手法很是好奇,“咦,你会变戏法?”
“哈哈哈,没错,这是个小戏法,你尝尝。”
飞蓬小心翼翼地取了一颗,顿时感觉一阵沁人心脾的舒爽感觉,“真好吃。”她的小脸顿时一红,面对宋歆的拘谨似乎都少了几分。
“我还有很多,你回去给你师父和那个妹妹也尝尝。”
“都...都给我吗?”飞蓬似乎还有点不相信的样子,
“是啊,不够?我再给你些。”说着他又取出了一串葡萄来。
“宋公子真是好人...我和师父常去那些贵胄家中献唱歌舞,却从没有遇到能像公子这般对待我的...”飞蓬觉得宋歆没有因为她的身份而轻视自己,反而还像个平等的朋友一样与她说话,这是她根本就没有见过的。这个时候葡萄还是很珍贵的水果,她没想到宋歆竟然还愿意送她一串。
宋歆一笑说道:“哈哈,这世上众生都是平等的,并无尊卑贵贱。你我并无什么不同,不必拘谨了。”
宋歆随口的一句,放在现代根本不算什么,可是却让飞蓬震惊不已,她从懂事起,听的就是身为卑贱的歌姬,就要安守自己的本分。至于自己的想法,那是决不能有的。
“众生平等,没有尊卑贵贱吗...”飞蓬若有所思。
“是啊,而且孙师父是当世大乐师,你和斯奴又都是他的得意弟子,我也很欣赏。”
飞蓬眼睛一亮说道:“真的?”
“是啊,我记得曾经听过一个大音乐家说过,大概意思就是,这世上王侯贵胄多了,他这种顶尖的音乐家才是独一无二。”
飞蓬显然有些激动,“啊?这个大乐师是谁?我真想见见他!”
宋歆一愣,总不能告诉飞蓬这是贝多芬说的吧。他呵呵一笑,“这是....这是...贝多芬说的。”
“他姓贝?好奇怪的姓,他是哪里的乐师?”
宋歆脸色微微有点尴尬,心里快速组织着语言,“啊...他,哦,对了,他是西域的乐师!”宋歆灵机一动说道。
“哦,原来如此,师父说过,西域的乐师也很有独到之处。”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不过,宋公子真是见识广博呢,连西域的大乐师都知道。”
宋歆挠着后脑,哈哈一笑道:“没有没有,我也是听说,没见过他。”
“那他是歌技还是武技出众呢?”飞蓬听到音乐家的话题,就像是打开了话匣子。可这下却苦了宋歆,他只要半真半假地解释着,“他...最厉害的,是写那种很多人在一起奏的乐曲。”
“嗯,原来他也是写雅乐啊。”飞蓬一听很多人演奏,就以为是宫廷里的雅乐。他们清商署里面就有专门演奏雅乐的乐工,师父孙瑛也会编写一些雅乐谱子。
彼时的雅乐都是用在郊庙祭祀和国家重要典礼,飞蓬这种歌姬并没有资格参与。她们常去的都是饮宴场合,或者为当时的士族公子们的诗作演唱。
宋歆见她没再追问,暗暗松了口气,不然让他给飞蓬解释交响乐或歌剧,还真有点费劲。
两人聊了一会,飞蓬看日到正午,起身说道:“多谢公子的款待,飞蓬这就回去了。”
阿姜这时候走出来,“阿弟,你去驾车,送一送卫姑娘吧。顺道去把刘菱接回来,她一大早就陪着宋涯哥去东市了。”阿姜可一直在听着两人说话呢,他知道郭妙的事,阿弟最近心情也不算太好,正好让飞蓬陪他去散散心。
宋歆自然也不放心一个小姑娘独自回去,就答应道:“阿姊放心。”
飞蓬坐上小车,却不愿意放下布帘,和宋歆并排坐着。
“宋公子,飞蓬现在还不急回去,不如先去接宋涯哥和刘菱姐?”
宋歆知道她不过是想和自己多待一会罢了,和这个小姑娘聊天他也觉得心情好了一些,便点点头。
飞蓬一路上像个欢快的百灵鸟,问着各种各样有趣的问题。
“宋公子,我们几天后要去高安乡侯家中为他演舞,你会去吗?”
“嗯,他的宴会,我是没有资格去的。真可惜,没法看你跳舞了。不过我听说你和斯奴的盘鼓舞都是一绝,真想择个机会好好观看一下呀。”
飞蓬听说他去不了,顿时有些失望,说道:“宋公子若想要看,飞蓬回去告诉斯奴,她一定也愿意专门演给公子看的。”
宋歆感激一笑道:“那真是求之不得啊。对了,你们去演什么呢?”
飞蓬说道:“听说子健公子最近写了一首新诗。师父这些日子一直在排演呢,如果不是出来找你,我今日也要参加的。”
“哦,你是偷偷跑出来的啊?”宋歆故意逗着她说道。
飞蓬脸色一红,马上摇头说道:“没有,没有,是师父让我来的...”
“哈哈,我与你说笑呢,来这些葡萄你拿去,给你师父和你的妹妹尝尝。说不定你师父一高兴,就不会罚你了。”
“宋公子,能不能带我去胭脂铺子....其实,师父是让我出来帮大家买胭脂的...”飞蓬这才像个犯错的孩子一样说道。
宋歆笑了起来,“哈哈哈,那我带你去买胭脂,不然你空着手回去,可怎么说呀。”
两人刚进入东市,突然街道上急匆匆驶过一队骑兵,丝毫没有减速的迹象。街道上行人纷纷避让开。为首一人身着一身火焰色的铠甲威风凛凛地走在前面。
宋歆见到他,顿时眉头一皱,“牵嘉?他怎么来许都了?”
马上之人,正是宋歆在并州雁门寨遇到的牵嘉。他身后除了士兵,还跟着一个年纪和宋歆相仿的少年男子,脸色有些苍白,看起来像是有病,这少年身边还跟了七八个家丁护卫模样的汉子。
牵嘉没有注意到宋歆,毕竟已经很久未见,送宋歆的样貌变化颇大。看着马队在面前走过,飞蓬问道:“宋公子,你认识他?”
宋歆摇摇头,“没事,我们走吧。”
宋歆坐着车马行到东市买了胭脂,就到了和宋涯约定的地方,却远远看见了许多人正在围观着什么。他微微一笑,“这个时候的人,也这么爱看热闹,看来这是刻在民族记忆里的东西了。”
可是走得近了,他却笑不出来了,因为人群中围的,居然是宋涯和刘菱。
只见人群中,宋涯被两个恶奴架着双臂,还有一个恶奴朝着他肚子上、脸上一拳一拳地打着。宋涯已经满脸青肿,眼睛鼓的像面包似的。在这些恶奴的身后,站着一个十七岁上下的年轻公子。正是方才跟在牵嘉身后的那个少年。
此时宋涯的脸扭因为愤恨而扭曲着,脸颊上还有一个红色的手掌印,刘菱被两个恶奴抓着手臂摁在地上,泪水和泥土把她的小脸弄的脏污不堪。
那个年轻公子抱着手臂,咬着后槽牙,一口并州口音说道:“本公子刚来许都,不过是想要这个女人陪伴一晚,解一解旅途疲惫。竟然遇到你这不长眼的贱民,还敢打我!?”
宋歆见到这情景,冷着脸跳下车子,拨开人群就走了过去。可是走到人群的里层,却被几个高大的恶奴给拦住了。
恶奴盛气凌人的口吻警告:“我家公子有事,不可接近。”
宋歆不在乎他的警告,连看都没看他一眼,冷漠地说道:“让开。”
两个恶奴一阵错愕,然后不约而同一声冷笑,以为自己听错了。转身露出了粗壮的手臂,在宋歆面前一晃说道:“你小子要死吗?”
此时,人群中间,那个公子已经拔出了腰间的长剑,朝着宋涯走了过去。
“今天本公子就割了你的耳朵和舌头,再挑了你的手筋,看你还敢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