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家带着卫祥去林家找小林氏了?”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个局面,饶是阮筝有所预料,也还是觉得荒谬得可笑。
云因无奈道:“娘子还笑,您不知道外头人是怎么笑话咱们卫平侯府的。”
阮筝淡淡道:“我都是半截身子入黄土的人了,还怕这些做什么?外头人再是笑话,也清楚这一切都是袁家所为,顶多笑我们被蒙在鼓里,傻兮兮给别人养儿子。”
云因点了点头,继续道:“袁家声名扫地,卫祥又是个私生子,林家就是有林贵妃做靠山,也不愿意接这个烂摊子。”
更何况,小林氏如今下落不明,连带着她的母亲林月在府中的日子也艰难起来,几乎日日都要被那几个嫂子嫌弃。
阮筝微微挑眉,“林家没要卫祥?”
云因摇了摇头,冷哼道:“这样的私生子,林家哪里会要?要了岂不是证明他们与袁家是同流合污,一丘之貉?”
“那卫祥人呢?”
云因撇了撇嘴道:“他算是砸袁家手中了。底下人说,因为袁瑞的缘故,卫祥在袁家并不受待见,不过一日一食,勉强不叫他饿死。”
阮筝轻轻敲着矮桌,唇畔露出一个稍纵即逝的笑。
“林家不肯要卫祥,那袁大郎的赌债可怎么办呢?”
还能怎么办?袁家总归还有一些家底的,倾家荡产,也会想办法保住自己的儿子。
云因道:“当初就不该让袁氏把嫁妆带回去!”
阮筝笑道:“那点嫁妆,也就袁家人才看得上。你有什么好气的?”
阮筝早就算到袁氏将嫁妆带回去,会被袁老夫人占为己有。那又如何?一点小东西罢了,如果能让袁氏不好过,那便十分值得。
况且,袁大郎的儿子袁瑞,只怕不愿意变买家产吧?
卖一点,就少一点。
等袁瑞继承袁家,说不定就只有一个空壳子了。
阮筝眸光微闪,道:“找人告诉袁瑞,袁氏卖得,卫祥自然也卖得。”
袁家总得一视同仁才好。
云因诧异,“卫祥?他一个瞎子,谁肯要?”
袁氏尚且还有些颜色,嫁给卫平侯后养尊处优,养出一身的好皮肉。卫祥那种货色,便是让他去做小厮、做门房,兴许干活都不利索。
阮筝微微勾唇,眼中并无半分笑意。
“什么瞎子?不还有一只眼睛是好的吗?”她温声道,“伺候人,哪里还要那么多讲究?”
伺候……人?
阮筝淡淡一笑,慢条斯理道:“醉春坊又不是只养着花娘,不还有小倌吗?卫祥生的又不算差劲,细皮嫩肉,总有些人就喜欢这一口。”
云因:“……”
她忍俊不禁,“奴这就去办。”
要一个人死还不容易吗?
就像上辈子,袁氏偷偷给阮筝下毒,阮筝哪里会对自己的儿媳妇设防?更何况她日夜守在床榻前,孝心感天动地。
一口接一口的汤药送到嘴里,变成穿肠毒药。
最后任谁都没想到,阮筝会死在一场小小的病痛,也没有人怀疑袁氏。
这一回,阮筝也要把卫瑾摘干净。
就算哪日卫平侯从别人口中得知袁氏母子的下落,也不会怀疑到卫瑾头上。
杀人不过头点地,难得是百般折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她的孙女上辈子死得那么凄惨,甚至没有一具全尸,伤痕累累的尸体被随意丢弃乱葬岗,任野狗一口口啃咬分食。
卫祥怎么能好过?
——绝不能!
袁家的动作很快,或者说,袁瑞是生怕自己的家业被亲爹败光,一听醉春坊那种地方还有小倌,想也没想就把卫祥送过去了。
生怕人家不要,袁瑞还说了,皮肉生意,自然是接一次,给一次钱。袁家和醉春坊五五分。
送上来的小倌,醉春坊哪里有不要的道理?
当天就把卫祥洗干净,下了药,送到一位喜好细皮嫩肉的儿郎的富商手上。
那富商荤素不忌,因为家里妻子管的严,不许闹出性命,这才专挑男的下手。
卫祥这样白嫩又带点倔强的,好巧不巧合富商口味!
黑龙灌喉,皮鞭伺候。
怎么爽快怎么来。
卫祥不是不爱接触女子?做了小倌以后,只需要每日接待男,压根都不用触碰女人!
阮筝连这点都为他考虑到了,实在感人至深。
卫瑾听说这件事,也是惊了一跳,忙不迭来找阮筝,压低声音道:“大母,您让袁家把卫祥送到醉春坊了?”
阮筝微微蹙眉,柔声道:“这样脏的事情,怎么传到你耳朵里了?”
卫瑾忍不住脸一红,为祖母的溺爱,也为卫祥的下场幸灾乐祸。
她咳了一声道:“儿也只是听人说……大母,这样真的不要紧吗?”
正如同阮筝担心卫瑾,卫瑾也怕这样的事情会对祖母造成影响。
阮筝笑了笑,淡淡道:“有什么要紧的。”
一报还一报罢了。
她既然这么说了,卫瑾也就不再纠结,说起另外一件事。
“大母,儿今日在城外,看见魏王了。”她小心翼翼觑了祖母一眼,“还有一妇人跪在他面前哭哭啼啼,说什么旧情之类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