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其他小说 > 全能艺术家:从女团选秀开始 > 第21章 那就淘汰我吧
    重活一世,她怎么可能还签这种奴隶合约。

    “不好意思,我不想签。”林夏拒绝得非常坚定。

    “等你成团之后,公司就会安排你……”助理还在画着饼,猛一下听到林夏拒绝,还没反应过来:“你说什么?我们给出的合同已经相当有诚意了!”

    林夏又以非常坚定地语气重复了一遍。

    助理的脸色非常不好看:“你要想清楚,如果你不签这份合同,下次比赛你就会被淘汰,然后你所有的镜头都会被剪掉。”

    助理的话并不是危言耸听,在他们眼里,所谓的才华在资本的力量面前,不值一提,就是韭菜和镰刀的关系。

    “哦?是吗?那就把我淘汰了吧。”林夏留下了这么一句话,直接就走人了。

    林夏和菲莎世纪的谈话不欢而散。

    那位助理也没想到,林夏真的敢不签约。

    淘汰、抹黑、雪藏、封杀……资本对付普通人的手段可太多了,她没想到,林夏竟然真的不怕。

    菲莎世纪捧出了多少顶流,就亲手毁掉了多少艺人。

    在他们看来,不听话的艺人,就该直接毁掉,否则被其他公司得到,那不是血亏?

    助理拿出手机给领导打电话汇报情况,着重突出了林夏的无礼和狂傲,把锅都甩到林夏头上,好像签约不成,全都是林夏看不上菲莎世纪。

    当然,从她的角度来看,她可能也没夸张。

    在这种公司眼里,你敢对他们提要求就是极其傲慢了。

    更何况林夏直截了当地拒绝了他们。

    林夏倒是没把这些话放在眼里,淘汰不淘汰的,对她来说真不重要。

    反正她现在才十八岁,这么年轻,未来的路还很长。

    菲莎世纪又没本事开除她,淘汰了就回滨音继续上学,找机会再签一家唱片公司当歌手。

    如果没有合适的合约,就在网上自己发歌,参加点节目和比赛刷刷名气,反正在这个世界,各种能出头的机会比起前世可太多了。

    她现在也不缺钱,在这个重视艺术的世界里,原主从小到大比赛拿到的奖金可不少。

    父母虽然对她管教严苛,但钱这方面从不亏待她,她的奖金都是可以自己支配的。

    而且以林夏自己的能力来说,赚钱也不难。

    现在急吼吼地签约才是最亏的。

    她才不会让自己签这种把剥削写在脸上的偶像合约呢。

    不过,正当她准备回宿舍的时候,节目组的工作人员又过来找她,说总导演刘琪要见她。

    这是菲莎世纪签约不成,直接找到刘琪那去了?

    这种级别的公司不该有点大企业病吗?行动还挺迅速的。

    林夏暗暗思考着,跟着工作人员,见到了节目的总导演刘琪。

    她本以为刘琪会是一个打扮精干的职场丽人,结果出乎她的意料,刘琪本人穿着很随意,看起来也相当和善,平易近人。

    “你就是林夏吧,你好,我是刘琪。”刘琪做了个手势,示意她坐在对面。

    “导演好。”

    林夏和刘琪打了招呼,在她对面坐下。

    “听说你和菲莎世纪谈崩了?”刘琪没做什么寒暄,上来就很干脆地直入主题。

    “嗯,刘导是来当说的吗?”

    刘琪哈哈大笑,摇了摇头:“不不不,他们是他们,我们是我们。”

    事实上,刘琪和菲莎世纪的关系一般,甚至说的上是微妙。

    这次《偶像之路》,她本来是想自己制作、自己运营的,结果菲莎世纪作为行业里的老大哥,也看上了潮流偶像这块蛋糕。

    总之,用了一些手段参与投资,从刘琪手里拿走了运营权。

    “刚刚菲莎世纪的人找到我,想要改赛制。”

    刘琪慢慢品了一口茶,和林夏说道。

    “是要淘汰我吗?”

    “你不怕淘汰,对吧?”刘琪十分笃定地说道。

    在刘琪看来,林夏确实有拒绝和菲莎世纪签约的资本。

    音乐名校出身,未来可以说是一片坦途。

    最重要的是,她的父亲——林伯山。

    林夏和她父亲林伯山的关系并没有太多人知道,但刘琪在娱乐圈这么多年,可不是白混的,她有自己的人脉和消息渠道。

    林伯山,华夏交响乐团团长,华夏音乐学院院长,华夏音乐家协会会长,文艺协会古典音乐分会主委。

    可以说是音乐界的泰斗级大佬。

    在这个尊崇艺术的世界,林伯山这种江湖地位,可不是什么等闲之辈,随便拿出一个头衔都是重量级的。

    如果仅仅是这样,刘琪也不会太在意,毕竟她所在的娱乐圈和林伯山代表的学院派,向来是井水不犯河水,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但最近,她听到一个小道消息,那就是林伯山是下一届华夏文艺协会会长的有力竞争人选。

    这就让刘琪无法忽视了。

    在蓝星,文艺协会可以说总管一切文化艺术领域的事务,自然也包括娱乐圈。

    哪怕林夏不和任何公司签约,她都有办法在娱乐圈生存下来。

    这才是刘琪想要自己和林夏签约的原因,不仅仅是看好林夏的才华,最重要的是,她想搭上林伯山这条线。

    “我很好奇,关于签约,你想要什么样的条件?”

    林夏以为刘琪是想做个中间人,反正她觉得菲莎世纪那边不可能答应,就干脆狮子大开口,随便讲了几条。

    先表明要签制作人约,然后从签约年限到版权再到独立工作室,要求提了个遍。

    结果刘琪居然还在那有模有样地思考起来了。

    这让林夏非常诧异。

    这合理吗?

    就像是买家开了个价,她直接十几倍地往上提,对方不仅没让她走人,居然还在那考虑?

    “你要知道,你提的这些条件,可以算是A级合约了,独立工作室这一条,更是S级。”

    刘琪言外之意,就是这种合约,只有顶级的天王天后才能签署。

    林夏作为一个新人,如果是其他人,刘琪想都不想就会拒绝。

    她刚刚在思考的,主要是:如果真按这种一级合同,把林伯山的千金签下来,能不能搭上他这条线?

    但就这样答应下来,她还是挺肉疼的。

    毕竟林夏现在是有两首好歌,谁知道以后呢?

    火了几首歌就江郎才尽的音乐人到处都是。

    所以她还是决定考察一下,林夏本人究竟值不值得她破规矩投资。

    “菲莎世纪那边,你自己斟酌着办吧,不过从个人感情上来说,我认为去那里对你的发展没什么好处。”

    林夏听到刘琪这句话都懵了。

    原来刘琪不仅不想当这个中间人,她甚至还在这反向说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