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穿越小说 > 从赘婿到女帝宠臣 > 第六百九十四章 大明星
    周元又花了一番功夫,总算让两人消停了下来。

    他左手拉着彩霓,右手拉着叶青樱,道:“情况紧急,还是先说正事,这种架以后再吵嘛,到时候可以通过吹1箫决出胜负。”

    叶青樱识大体,看在大局的面子上,缓缓点头。

    而彩霓则是听懂了含义,笑道:“公子怎么说,妾身就怎么做,反正妾身是公子的人。”

    话里话外,还是在阴阳怪气。

    熊阔海和王昂对视一眼,不禁汗流浃背,一路南下,他们还羡慕周大人呢,现在完全不敢羡慕了,这么个傲娇的角色,也只有周大人镇得住,放其他人家里,早就鸡飞狗跳了。

    叶青樱不再理会,而是看向黎松,道:“阿爷,你认识多少寨主?能够拉拢到多少?”

    黎松想了想,才道:“至少七八个寨主,我年轻时候唱山歌很出色,人气很高,交友广泛,许多朋友这么多年来,感情也没淡,其中许多都做了寨主。”

    “我们这些寨主联合起来,也是一股不小的力量,至少能带着孩子们劝一劝苗兵。”

    叶青樱摇头道:“如果劝说有用,那就没现在这么多事了。”

    “我们的计策需要更加明确,至少要定下详细的步骤。”

    周元沉声道:“围绕着土司与寨子的矛盾、寨子与朝廷的矛盾,攻破了这两个点,就没有问题。”

    “朝廷方面倒是好解决,毕竟这些年朝廷的确并未对寨子收税,这里所有的苦难,都是土司造成的。”

    “只要这个真相公布于天下,让寨民们相信,那矛盾自然就没了。”

    “甚至可以掺一下假消息,比如这两年朝廷运输了大批的赈灾粮过来给寨民,只是被土司截胡了。”

    “这种断人生路的事,才能激起寨民的仇恨。”

    “只是核心在于,要让他们信。”

    叶青樱沉下心来想了想,才道:“我倒是有个办法,你听一下。”

    “苗族有一个十分重要的节日,名为山花节,吹芦笙、跳花舞、对山歌,还有赛马、射箭等比赛,热闹至极,几乎人人都会参加。”

    “本来上个月就该举行的,但不是打仗耽搁了么,这个月应该就要举行了,十五、二十的样子。”

    “如果我们能在这样的盛会上,做点文章,揭开土司丑陋的面纱,让真相浮出水面,效果就会很好。”

    周元道:“关键是要让他们信,我们得找一个有说服力的人。”

    叶青樱眯眼道:“这些寨主老人以前还有说服力,现在已经不多了,不过…年轻男人嘛,最感兴趣的是女人。”

    “山花节之所以受欢迎,是因为寨子里的男男女女也要见面,互相看得上的,就可以互赠手帕。”

    “在二十多年前,水西就有一个女子脱颖而出,长得貌美如花,唱歌又好听,性格也大方,什么才艺都会,把那些年轻人迷得神魂颠倒,个个都愿意为她做任何事。”

    “如今…我们也可以找出这样的一个人来!”

    众人似乎听明白了,一个个都把目光投向了彩霓。

    彩霓微微一愣,随即哼道:“唱歌?才艺?我做了四五年花魁的人,我怕过谁?天下谁比得过我彩霓?”

    这是她很少见的自信、嚣张时刻,但却没人不服。

    彩霓是琴棋书画、歌舞琴瑟样样都绝,至于相貌…她这张脸走到哪里都是魅惑众生。

    而性格,彩霓做了这么多年花魁,什么牛鬼蛇神没见过,她要讨人喜欢,就一定会把人迷死,更别提这群淳朴的汉子了。

    最关键的是,苗族的姑娘有的娇羞、有的火辣、有的大胆,但却从来没有彩霓的气质,什么气质?妩媚的气质!

    妩媚,才是对男人最大的杀手锏!

    “好好好!”

    周元豁然开朗,点头道:“彩霓!公子这回是真的需要你帮忙了!把你的才艺都发挥出来!”

    彩霓也是心情高兴,上一刻某个人还说我插不上话呢,这一刻我就是主角儿了。

    这当然是其次,关键是能够帮到公子了,我彩霓才不是花瓶呢!

    她兴奋无比,充满了激情,扬着眉毛道:“公子想要彩霓怎么做,只管说来!彩霓保证办得到!”

    在自信的时候,彩霓的魅力简直成倍增长,似乎脸上都散发着光。

    周元道:“我要你做水西有史以来最完美的姑娘!”

    “模样最好看!唱歌最好听!性格最讨喜!刺绣最精湛!而且还能赛马、射箭,就没有你做不到的事。”

    “我要你成为水西,最大的明星,最受欢迎的梦中情人。”

    彩霓眨着眼睛道:“手到擒来!妾身绝不会让公子失望的!”

    她心里都乐开花了,以前她其实不太喜欢表演,因为那些都是讨厌的人,可这一次,是为公子表演!

    我彩霓要让他们瞧瞧,公子的女人,绝不会差。

    到时候,哼,这个小捕快就不敢跟我顶嘴了。

    她心里已经有了自己的小算盘。

    周元看向叶青樱,道:“身份的问题怎么解决?彩霓是生面孔,突然冒出来没什么说服力。”

    叶青樱道:“白鸟!二十多年前,名震水西的那个女子叫白鸟,彩霓可以是她的女儿。”

    “这个白鸟当初受人追捧,无数男人为了她争得头破血流,甚至引发了各大寨子的械斗。”

    “她不愿看到这种局面,所以带着自己的情郎出去了,没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彩霓可以冒充白鸟的女儿,说父母已经生病去世,临死之前让她回来认祖归宗。”

    “黎松阿爷可以找到百花寨的寨主,让他出来证明身份,我们直接先去那边,把名声先打出去。”

    彩霓眼睛一亮,忍不住道:“叫百花寨?太好了,就像是我的家乡一样。”

    云州的百花馆,给了彩霓许多美好的回忆。

    她的名号,还叫百花仙子呢。

    黎松点头道:“百花寨的寨主,的确是我的好朋友,我可以去说。”

    周元道:“单单是培养一个大明星还不够,还需要事实的佐证,老熊,把你的人发动起来,山花节之前,运送几千石红薯过来,我要让这里的人吃到烤红薯的美味。”

    “嘿嘿!这些东西原本早已送了过来,只是被土司截了。”

    老熊点头道:“没问题,不过我暂时传不出去消息,需要内廷司的暗桩。”

    叶青樱道:“好,我们的暗桩一天便能到达县里,把消息准确送达,你给地址就行。”

    周元想了想,才道:“我还有很多想法,但目前不成体系,需要给我几天时间思考。”

    “我们可以先到百花寨安顿下来,熟悉山花节的流程,同时也让彩霓学一学山歌和这边的刺绣。”

    黎松苦笑道:“临时去学,来得及吗?”

    周元闻言,随即大笑出声。

    彩霓的天赋他已经见识过了,大地飞歌就唱了一遍,彩霓就记住了,这天赋还能来不及嘛!

    说实话,周元事先也没想到,这件事办成的关键,竟然是要靠彩霓。

    他看向这个丫头,捏了捏她的脸,道:“靠你了,百花仙子。”

    “嘻嘻!”

    彩霓甜美地笑了起来,这一趟南下之行,她觉得实在太幸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