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龙说:“我们卖完血以后要上馆子去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
阿方说:“猪肝是补血的,黄酒是活血的。”
许三观问:“你们说一次可以卖四百毫升的血,这四百毫升的血到底有多少?”
阿方从口袋里拿出碗来,“看到这碗了吗?”
“看到了。”
“一次可以卖两碗。”
“两碗?”许三观吸了一口气,“他们说吃进一碗饭,才只能长出几滴血来,这两碗血要吃多少碗饭啊?”
阿方和根龙听后嘿嘿地笑了起来,阿方说:“光吃饭没有用,要吃炒猪肝,要喝一点黄酒。”
王扶看了一大段文字,品味许久,很难相信这是江弦写出来的文字。
太“朴素”了,就像是个第一次写作的庄稼汉写的一样。
语句没有一丝一毫的技法,你说一句,我说一句,完全流水账。
她这才理解江弦所说的转换写法是什么意思,忍不住心生顾虑。
“他这是对此前写作方式的完全颠覆啊。”
国内此前几乎没有作家这样写作,王扶有点担心江弦这是胡闹,糟践他的才华。
她放下了平时阅读时用来引导自己注意力的笔尖,因为根本用不上了,接着往后阅读——
整个故事脉络非常简单,许三观是个什么大道理都不懂的人,但他有自己的道理,遇到困境以后,他就用自己的道理,用让人哭笑不得的方法去解决困境。
他想娶许玉兰,就请许玉兰吃东西,吃完他一算:
“小笼包子两角四分,馄饨九分钱,话梅一角,糖果买了两次共计两角三分,西瓜半个有三斤四两花了一角七分,总共是八角三分钱。
你什么时候嫁给我?”
许玉兰一听,惊叫起来,“伱凭什么要我嫁给你”
许三观理直气壮:“谁让你花掉了我八角三分钱。”
就因为这八角三分钱,许玉兰嫁给了许三观,许三观是这样说服她爹的:
你只有许玉兰一个女儿,她要是嫁给了何小勇,你家就断后了,生出来的孩子得姓何,要是嫁给我,我本来就姓许,生下来的孩子都姓许,你们许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我娶了许玉兰就和倒插门的女婿一样。
她爹一听,太有道理了,立马把许玉兰嫁给了许三观。
“这是个赖皮啊。”王扶忍俊不禁,她慢慢的看进去了这个故事。
江弦写的像是场生活喜剧,诙谐中带着无厘头,卖血并不是故事的主要内容,许三观的生活才是。
天灾、**、意外接二连三地砸向他,许三观就用他自己那些莫名其妙的道理,苦中作乐,扛起这个家的温暖。
十八万字,王扶花了7个小时读完。
这7个小时绝对是极复杂的7个小时,她一会儿想笑,一会儿想哭。
看到结尾,当她准备像其他一样,看完最后一行掩卷沉思的时候,江弦以这样一句话收尾:
“**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咝。
王扶双眼放光。
通篇都写的酣畅淋漓、引人入胜,她一直在好奇,江弦会写怎样一个耐人寻味的点睛之笔作为了结,这也是江弦此前写作的特点,是他一贯的长项。
结果江弦写了这么一句这一句俗气又无伤大雅的俏皮话。
既引人发笑,又发人深省。
“真绝。”王扶忍不住感叹。
一般到了故事最后,作者都要升华上一句两句,以便让读者掩卷沉思,他江弦居然来了这么一下。
这份把控力,当代文坛青年作家之中,不做第二人想。
总而言之,这部《许三观卖血记》绝对是难得一见的好。
王扶激动的握起笔,构思审稿意见。
此刻,她再也不会觉得这篇流水账一样浅白了。
这哪是流水账呢?只有读过以后,才能从这些文字中砸吧出那种独特的味道。
在金庸的里,最厉害的剑侠都是提着一根树枝,只用最简单的无名招式。
江弦这篇文章的写法也近乎于此,无招胜有招,返璞归真。
王扶刷刷写下一行文字:
[江弦不再做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是聆听者,在叙述时,他已经取消了自己作者的身份。
他没有写,只是作为旁观者记述下这个故事。]
凭这篇《许三观卖血记》的质量,王扶相信,《人民》给它一次性刊发的特殊待遇绝对不是问题。
她也意识到这篇一次性全文刊发的重要性,连载会破坏这篇的完整,会降低读者对其艺术性的评估,浪费阅读的积极。
“道怡同志、道怡同志。”
王扶抱着这一沓稿子去到崔道怡的桌前,他抬起头看向她,又看看王扶拍在他桌上的稿子。
“这是江弦同志的那篇?”
王扶点点头,“我已经看完了。”
“如何?”
“极好。”
王扶顿了顿,又补充道:“江弦颠覆了他此前的全部写法,这部一旦发行,必然会成为他的又一部名作。”
崔道怡和王扶共事已久,早已知晓这位同志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看稿子的本事相当了得,判断也是相当准确,给出的评价往往都是恰当的。
他注意到王扶已经写了审稿意见,捏着稿子,简单翻看一眼,评价之高甚至令他咂舌。
“真有这么好?”崔道怡仍是一阵不可思议。
“绝对的好稿子,我是一定要争取这篇稿子全文刊发的。”王扶目光中满是坚毅。
崔道怡皱眉,这么一篇差不多有二十万字的,全文刊发,这在《人民》是从未有过先例的.
《人民》这部“国刊”创刊以来,20万这个字数第一次完整刊发的长篇是麦家的《风声》,当时《人民》整本刊物上只刊登了《风声》这一部悬疑推理谍战长篇。
然而《风声》是07年的。
如果《许三观卖血记》能在《人民》上全文刊发。
不管对还是作者,这都将是一份天大的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