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眼和土匪头一口一个神仙,仙人,叫的老用户十分受用,但陈烨却进山洞转了一圈,只看到零星的财物,出来就问,“你们抢的东西呢”独眼立刻配合道:“山洞,山洞里呢!”这几人眨眼间就能杀死十几个尸变的土匪,换在昨日,他们还有一群小弟,有马屁,有武器,可现在老二的弓弩被人缴去,箭矢也都昨天浪费在那小姑娘身上,他和老大,没被刚才的僵尸咬死就不错了,如何能反抗。而且,久为流匪的他们很清楚,如果自己在别人面前没有利用价值,就会像他们之前杀死那些没用之人一样,被轻而易举抛弃。想要活下去,就要立刻表现出自己的价值。这是乱世的生存之道。老用户说:“什么,洞穴里”他立刻冲了进去,然而被陈烨光顾过的山洞,哪还有给他留的份。能不露声色将财物装到“看不见的地方”,除了玩家的特别空间,还能是哪里但混到钻石这个等级,空间格子数量不少,好东西却也不少,每个东西都占一个格子,再加上食物和水,要用来放那些破铜烂铁,完全就是浪费,就算是陈烨拿走了全部,也拿不了多少。陈烨也是这么想的——实际上,除了陈烨,还有一个人在他们之前已经搜刮过洞穴。那就是在外面大混战时,777已经拿了苏摇铃的空间戒指,进去转了一圈。里面全是一些铜铁,布币,说实话,这个村子看起来的确也不是很富裕,苏摇铃没让他全拿光,还给留了一些,陈烨进去就毫不客气了,原本就不剩多少钱,这不得全放在自己身上。好在洞穴里不只是孟村被抢的东西,还有这些流匪一路上抢的别的村子的财物,不然,这点东西,777根本看不上。“就抢了这么点……”独眼也以为钱物都被陈烨抢走了,“这,这村子是真的穷啊,其实,这一片都挺穷的,我们也是没办法……”“行了,我没心情听你们废话。”老用户憋了一肚子气,看陈烨都不顺眼了,可刚才一场战斗,两人都没有用尽全力,他也看出来,老余和陈烨的战斗力都非常强,尤其是这个用剑的小子,云雾山可不是好惹的。当然,如果要动手,老用户也不是不敢,毕竟遗迹里死了,出去谁知道是他杀的云雾山的人。只有那个小姑娘,全程在旁边划水,辅助系实锤了。划水小姑娘说话了:“先说正事吧,你们究竟是什么人,从哪儿来的。”独眼和老大对视一眼。老大点了点头,独眼明白了,他上前几步,回答,“我们是从西边来的,村子里闹饥荒,所以出来找点活路,路上碰到一些一样没饭吃的兄弟,就结伴一起……”苏摇铃冷笑一声:“一起打劫”陈烨:“那看起来没什么用处,杀了吧。”独眼立刻着急道:“有,有用!我们走南闯北的,还能给几位当牛做马,当护卫也行啊!”这也是陈烨只是口头上吓唬吓唬,并没有实际动手的原因——这几个流匪对他们来说,没什么威胁,而且肯定比长期居住在这里的村民更了解外面的情况。昨夜他已经思考过了。这个世界太大了,想要找到门,或者打开门,都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对遗迹世界造成重大影响什么影响,能让一个如此庞大的多国战乱之地,更加动荡呢老用户也同意:“行吧,可你们要是耍花招,我马上就能杀了你们,现在,先把那些尸体诈尸的事情说清楚,这到底是什么病,你们知道多少”“这,我们也不是很清楚,只是听说,这一带,啊不是,是东边有一种‘病’,只要得了这种“病”的人,死了之后就会诈尸,除非砍掉脑袋,否则绝对付不了……”土匪老大顿了顿,见老用户脸色不善,似乎并不满意他的回答,便又补充了些,道,“我们也不清楚这些病是怎么染,染上的,要知道孟村这个地方也有这种病,打死我我也不会带着大家来这儿……”陈烨:“只是听说”土匪老大低下头:“也,也见过,见过别人砍头,所以知道这法子有用,现在不清楚,我们几个到底有没有染病……”苏摇铃叹了口气:“撒谎,杀了吧。”独眼猛地抬头:“什,什么我们可没有半句谎话,命都在你们手中了,哪敢撒谎啊!”老用户以为苏摇铃真要杀人,便不耐烦道:“你懂什么,留着他们还能带路,现在是我们在审问他,没你插嘴的份,刚才杀怪的时候你没出力,现在来捡漏了是吧。”一旁的老余已经满脸疑惑:这个老用户,是在找死吗跟这么和主人说话呵呵,看来便当已经在热了。谁知苏摇铃非但没有生气,还真的就不说话了。陈烨说:“你说他们撒谎,哪里撒谎”苏摇铃说:“老用户应该看的出来吧,毕竟也是高级玩家了。”陈烨头疼:“……他要知道,早就说出来了。”老用户被质疑,十分不悦:“你们两什么意思,这两个土匪刚才说的话没半句能用的,就算是撒谎又怎么了,而且,他们哪儿撒谎了”苏摇铃倒不是针对老用户,她站在高处,居高临下看着跪在地上的两个土匪。这两个流匪绝对不是什么好人,现在他们屈服,只不过是为了活命而已,等有机会,难免不会起别的心思。所以,苏摇铃就是不说。就是玩儿。陈烨也奇怪,难道她真的掌握了什么信息,可以确定他们撒谎吗不然什么证据都没有,就这么硬诈,对于一个高智商玩家来说,多少有些随意了。老用户说:“行了,还好这儿有几匹马,直接走吧,别在这儿耽误太多时间,出生点刷在这个穷乡僻壤,荒山野岭的,也算我倒霉。”他说的话独眼听不懂,但神仙嘛,说的话他们听不懂也很正常。虽然刚才一番话是拍马屁,但独眼是真心觉得这几个不是凡人,就算不是神仙,也是会法术的强者。苏摇铃说:“留两个嘴里没实话的人在身边,什么时候把我们卖了都不知道,我看,还是把他们杀了为好,而且,马匹的数量也不多,带着他们还多两张吃饭的嘴。”陈烨觉得她说的有道理,手已经摁在了剑鞘上。独眼和老大立刻慌张道:“别,别啊,我们吃的东西少,而且,我们没有撒谎啊,知道的全都告诉你们了,这,这尸体复活的事情,也不是我们弄出来的,我们只知道这么多了。”苏摇铃说:“你们是觉得,我们很好骗”不知道为什么,这小姑娘的眼睛总能看的他们心里发慌。好像……好像她真的什么都知道。苏摇铃叹了口气:“动手吧,没必要留着他们了,要人带路,大可以找孟村的人,至少村民比他们可信吧。”老大咬咬牙,深呼一口气,猛地站了起来:“你说我们撒谎,总要有理由,不然,我死不瞑目!”他敢顶撞苏摇铃,也是因为刚才的混战中,苏摇铃没有出手,像是这几个能人异士身边的侍女,不是什么厉害人物。苏摇铃好笑道,“死在你手上,死不瞑目的人想必不少吧,不过,我也可以让你死的“瞑目”,你们手里的弓弩,根本就不是普通村民或流匪可以制造出来的。”她拿出那支有着青铜棱锥的箭矢,“这种箭头,你们能做你们要是真能做出来,就不会只有这么几只箭,还用一支少一支。”独眼唯一完好的那只眼睛闪躲起来:“这,这是我们在路上捡的……”苏摇铃:“这么好捡你们都知道用一支少一支,这弓箭的主人能不知道用了必然会回收,哪怕是敌人用的,也不可能就这么扔在地上。”黄铜是金子,布布也是铜的,青铜则是武器,这个世界,铜就是一切,就是钱,就是力量,就是掌握一切的核心。铜制作的箭矢,绝不是可以随地乱扔的废品。老用户也反应过来,一脚将独眼踹翻:“果然在骗老子!”他的手里马上就要搓出火球了。但苏摇铃却又站了出来拦住了他发火,“说吧,这是你们最后一次机会,有任何隐瞒,今天这儿就能多两具无头焦尸。”这女子太恐怖了!独眼和老大都同时达成了共识——想要骗她,没有那么容易!刚才她不是诈他们,是真的看破了他们的谎言,如果是诈话,那杀人就是吓唬他们而已,但她却是真的知道他们在撒谎,继续嘴硬下去,命就真的没了。独眼这才老实说出了之前没说的事情。原来,他和老大,老二是在军中认识的,他们从西边来这儿打仗,三兄弟关系还算不错,不是因为感情好,而是因为抱团可以避免被其他人欺负,但三人也不老实,总是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偷的还是自己人,上场的时候贿赂士兵,让自己的位置往后排,而不是往前去送死。可好景不长,因为偷东西得罪了人,一次战役中,被安排上最前排去当炮灰。三人哪愿意做这种事情,虽然其他士兵都很英勇善战,总是冲在第一线,但他们三个能混在一起,品行都差不多,不愿意努力干,只愿意坐享其成当懒汉。这一次上去就是必死的局面,三人一合计,连夜跑路了。俗称,当逃兵。逃兵一旦被发现,在哪里都是必被处死的,所以他们隐藏了身份,老二善用弓弩,还顺便偷了一把出来,再加上偷了军里的几匹马,连夜逃出百里路,昼夜不停的朝着远离战场的方向逃了。换做以前,军中肯定会派人来追,但当时大战当前,哪有人顾得上他们。陈烨摸了摸旁边这几匹马,见它们虽然年龄大了一些,但看起来的确都是好马。原来是从军中偷出来的。一路上,三兄弟也纠结了一些人,开始打家劫舍的勾当,还让他们形成了一股不小的流匪势力。陈烨立刻有了主意。既然是打仗,就一定有兵卒,还有将领。而且,还可以接触这个国家的中心。到时候,无论是开门,还是找门,都比他们自己行动效率要更高。独眼和老大原本是不愿意带他们回去找军队的,但无奈刀架在脖子上,他们也知道,普通的村民可以带路,但只有他们才能带他们找到军队,这一点是他们的价值,如果独眼两人不愿意实现这个“价值”,那现在就必死无疑。以这几位能人异士的能力,要是到了军中,必然受到重用,独眼两人便以为,陈烨他们想找到军队,是这个原因。大概是刚才苏摇铃的表现果然问出了些东西,原本聒噪的老用户也不怎么说话了,只是脸上多少有些挂不住,刚才的发言,的确显得自己很愚蠢,但那只是意外,他可不是一个愚蠢的人。“那我们,现在就走吗”独眼小心问道。苏摇铃却说:“先回孟村看看。”老大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刚才在鬼门关走一圈,自己后背已经被汗浸湿,现在回孟村,那些村民还不撕了他们两,“这……”老用户也不理解:“那个破村子还有什么可去的,我们帮他们救了人,已经算是做了好事,他们村已经成穷鬼了,能拿什么回报我们去了还不是白跑一趟!”苏摇铃直接无视他的发言:“我们去找军队,虽然是一个方法,但还有一个人,也很关键,就算是要走,也要带上他一起走。”陈烨懂了:“你是说,孟老头”那个无端端就要纵火,烧死他们的奇怪老头。苏摇铃说:“他肯定知道的比这一只眼多。”刚刚松了一口气的独眼:“”怎么还有我的事陈烨点头。那老头,的确是怪异,他想杀他们,一定是有理由的,只是这理由还没找到。陈烨有一种直觉——这个理由,至关重要,和这个世界隐藏的秘密有关。赵都,邯郸。又入夜了。偌大的宫城,无论是多一个人,还是少一个人,都不会引起谁的注意。带着红面具的男人——现在叫郑红,正走在宫道上。今夜王在殿中举办宴席。没错,这个王三天两头约人吃饭,还动不动就是选在离他住所很远的大殿,每次都是大鱼大肉,笙歌燕舞。这个副本一点都不像副本,像是度假村。遗迹里怎么有这样的奇怪世界。这几日天黑的很早,宫道上早就点起了宫灯,四周的视野开阔,远处就是高低的宫殿群,但在郑红看来,这些“宫殿”实在是简陋,顶端多算“空间比较大的屋舍”。一阵风吹过,前面忽然有一个黑影连滚带爬冲了过来。扑通一声,那人跌倒在郑红面前,抬头露出一张满是泪水的脸。这是一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男人,穿着粗布麻衣,披头散发,大概三十多岁,他满脸惊恐,精神崩溃,眼睛里全是血丝,似乎看见了什么极其恐怖的事情。随后,他朝着郑红哭喊道:“救我,救我!求您,救救我,带我离开这里!”“求求您!救我,别让他们抓我回去!”“救救我,救命!”男人疯狂的伸手去抓郑红的衣袖,然而郑红后退一步,让开了,随后站在原地,警惕的看着他。紧跟着,从男人冲过来的方向,冲出来一列士兵,士兵瞬间就将男人团团围住,其中几人上前,将疯狂的男人控制住后拖走。“放过我,求求你们,放了我,让我走吧!”男子撕心裂肺的叫声很快消失——因为他的嘴巴被人用麻布堵住。随着士兵来的,还有郑季。他那张同样普通的脸上带着笑意,朝着郑红一拱手,“惊扰到您了,这不过是一个逃出来的囚犯而已,跟我来吧,王去了大殿,今夜,有一件好事要宣布。”郑红点点头,跟着郑季沿着宫道去往大殿。一路上,他面具下的脸色有些疑虑。宫里,怎么还有囚犯但很快,郑季所说的“好消息”,就转移了他的浅淡疑惑。殿里坐着的不仅是马服君之子,还有几个没见过面的生面孔,听郑季介绍,似乎都是王的宗室亲戚。主位上的年轻赵王,面露狂喜之色,从他进来开始,就一直在笑,从未停过。王的案板上,摆着一叠竹简。那天大的好消息,就在这竹简之上。:,,........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