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贵族之子,布鲁斯维恩可谓真正的人生赢家,不光父母健在,事业也蒸蒸日上,深受君主盖乌斯的赏识。
与其他的权贵一样,布鲁斯从小就没受过苦,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活了14年,自打他祖辈跟随伟大的奥古斯都(屋大维)入关的时候,就把他这辈子的苦都吃尽了,生来就是享受的。
有人一辈子做牛做马,有的人生来就在罗马,而布鲁斯就是这样的人,凭借着权贵身份,小日子过得极尽潇洒,堪称泰拉0.1k人生赢家。
根据帝国律法,年满14岁的布鲁斯已经到了法定适婚年龄,但和其他顽固子弟不同,布鲁斯从小酷爱探险,不愿沉溺在那些无聊的**把戏当中。
看着眼前这头发疯奶牛,布鲁斯头一次觉得自己应该多听父母的话,但一想到就是因为父母说多喝牛奶对身体好,自己才会出海带上这头奶牛的后,整个人都不好了。
“咳咳,早知道就不信那个女巫的话了。”
捂住胸口的布鲁斯感到呼吸困难,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下去,但在弥留之际,还是想看着这头该死的奶牛先他而去。
“呱——我不想死呀,谁来救救我啊!”
“哦,你真的不想死吗?”
看着突然出现,一口咬死奶牛的怪异狗子,布鲁斯知道自己大抵是死了,不然无法解释为什么狗会说话,可这条狗为什么腿这么短。
“您是接引我去往冥土的使者吗?”
此言一出,原本正要抽出兵刃挥砍的卫兵立马停了下来,仿佛看到生路一般,当场就跪了。
不怪这群卫兵怂的彻底,毕竟布鲁斯要是死了,他们都得玩儿完,可如今竟然有两位冥土使者前来接引,到时候把这事儿说出去,自己的小命虽然够呛,但起码还能保下家小性命。
所以,无论眼前这一熊一狗到底是不是所谓的使者,它也只能是使者,谁要是敢质疑,这群卫兵第一个反对,但霍格的话却打破了他们的最后希望。
舔了舔牙缝上的肉丝,霍格感叹这牛果然新鲜,一口咬下去鲜嫩多汁,呲的满嘴都是,怪不得多恩都不说话了,还在那边对着那头死牛狂啃。
“别瞎说啊,我们可不是什么死神的使者,那玩意儿听上去就晦气,我俩可是帝皇亲举的基因原体,论逼格,比那不知所谓的死神强到不知哪里去。”
迈动小短腿,狗脸嚣张的霍格,来到快要断气的布鲁斯身前,为了展现自己的不凡身份,还人立而起,露出了黄老汉同款招牌微笑:
“年轻人给句痛快话儿,你到底想不想要你这条狗命?大爷我时间很金贵的。想活命有的是人,不差你这一个。”
调转狗头,霍格决定给这些原始人一点小小的帝国震撼,直接从铃铛中掏出急救包,想要当场给这小伙子来场开胸手术。
见霍格拿着两把小刀儿向自己缓缓靠近,布鲁斯说不怕那是假的,但还是用出最后力气问道:
“大人,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我不想做一条傻狗,能不能让我以人的身份继续活着呢?”
“……”
一拳轰出,被霍格物理麻醉的布鲁斯当场昏迷,直接陷入安稳睡眠。
“婆妈,得亏你不是我家子嗣,不然便样衰了。
当狗有什么不好,你没看到老子就是条狗吗?你们几个废物给我过来,霍格大爷要教你们救人之道。”
被喊住的卫兵不敢反抗,平日工资连800块都没有的他们,犯不着为这点事儿玩命,既然狗尊者说能救布鲁斯的命,能从中学到两招也不枉此行呀!
撕开紫色纱衣,见布鲁斯胸口已经凹陷下去,戴上手套的霍格也不消毒,拿起刀子上去就捅,划开胸口后,更是伸出狗爪进去来回掏弄,溅得众人一身血。
“看见没有,这小傻子的肋骨已经断了,要想救他必须进行归位矫正,对于你们来说只是死路一条,但有我在,他就是脑袋掉了,我也能让他活。”
伴随一阵令人生理不适的血浆表演,接连见识到口水粘合,手撕胸口,狗毛缝心的卫兵是真忍不住了,趴在船边吐的稀里哗啦,只有一位仁兄面不改色看完全程。
“哟,小伙子挺厉害呀,之前干什么工作的?”
“俺是兽医,大人您可以叫我尼禄。”被问到的年轻卫兵十分认真,仿佛他的职业是一件十分了不起的事。
“不错,我子嗣中就有个叫尼禄的狗东西,你以后要不跟我干吧,我正缺一个跑腿的仆人。”
一边是贵族近卫,一边是个来历不明狗子的仆人,是个人都会选择充当近卫,但尼禄感觉如果自己拒绝,可能会抱憾终生,遂遵从自己的感觉点头道:
“大人,您目光所及,必有我的身影!”
“好,小伙子你路走宽了,以后跟着我保准你吃香的喝辣的,现在过来帮我摁住他的身体,这货快要醒来了。”
抬手再给布鲁斯一记物理麻醉拳,霍格掏出根血肉活化剂就怼了上去,只见原本胸腔大开的刀口飞速止血,一些细小触须还从伤口中伸出缓慢接驳,不出片刻就已恢复如初。
1:古罗马帝国时期男性适婚年龄在14,女性在12。成年17岁左右,在这个时期的成年人即可服兵役,成为一名光荣的帝国士兵。(合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