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玄幻小说 > 华夏真相集 > 第七十九集 东西分立
    长安刺史府衙。众人议论纷纷,犹豫不决。

    都督盛乐人杜朔周振袂而起:诸公所议,皆乃远水难救近火!今日之事,除宇文泰再无人能力挽乾坤者也。赵将军之议是也,望诸公听之。请许我骑快马前往夏州,向宇文将军报告噩耗,且迎至此,主持大局。

    众人皆为其言所慑,乃公推杜朔周为使,赶往夏州去请宇文泰,一面拜表上报朝廷。

    孝武帝接此恶报,不由大惊失色,诸臣亦无不痛心惋惜。朝廷便即下诏,追赠贺拔岳为侍中、太傅、录尚书事、都督关中二十州诸军事、大将军、雍州刺史,谥号为武壮。

    镜头转换,高平大营。

    侯莫陈悦既杀贺拔岳,部下便有人进言:主公何不趁机进攻长安,收其部众?

    侯莫陈悦:胡说!贺拔岳部属皆乃当世虎将,闻其主公为我所杀,皆欲食我之肉,寝我之皮而甘心,岂能为我所用哉。

    于是引军回到秦州,驻扎于水洛城,以备长安发兵来攻。

    军中官兵皆庆祝贺拔岳之死,惟有行台郎中薛恺私谓左右亲随:侯莫陈悦向无才略,今中高欢离间之计,杀害朝廷良将,大祸旋踵而至矣。不说朝廷可以明诏讨伐,高欢可借丞相名义征讨,便是关西行台部下诸将,其孰能敌之?我属定被人所虏,有何可贺者耶!

    亲随闻此,皆怀忧虑。

    此时夏州城中,宇文泰亦闻贺拔岳凶信,但不知确否,乃与部将商议,各怀恐慌。

    前太中大夫颍川人韩褒说道:主公果若被害,此乃上天授命于将军,更何疑焉!侯莫陈悦不过井中之蛙,以奸计杀我主公,将军率其旧部前往报仇,则必擒之,且得成大业。

    众将却各怀疑虑道:侯莫陈悦所处水洛距平凉不远,若其尽收主公所留兵马,则我是以卵击石。将军不如暂留夏州,以观察时变可也。

    宇文泰摇头道:诸公所说不然。侯莫陈悦既杀大行台元帅,自应乘势占据平凉,而却退据水洛,何哉?由此可知其无能。人谓“难得而易失者时也,不俟终日者机也”;我若不早去,行台帐下则人心离散,不可收拾。

    正说至此,忽然门军入报:杜朔周将军自平凉而至,求见大人,见在门外。

    宇文泰大恸道:行台大人必然遭遇不幸矣。我不与主公报仇,非为人也。

    正大哭间,杜朔周快步闯入,果报凶信,并请出兵报仇。宇文泰于是命令副将,率轻骑兵先赶赴平凉;复使杜朔周亦带一支兵马,前往占领弹筝峡。

    夏州百姓闻说起兵,无不惶惧,纷纷离乡逃散。士兵见状,欲上前掠夺难民财物。

    杜朔周急阻止道:宇文将军是为吊民伐罪,尔等岂能反助奸贼,残害黎民耶!

    并对流民进行安抚,发送遣返故乡。宇文泰率军随后而至,闻此大喜,遂重奖厚待杜朔周,令复其本姓赫连,起名为赫连达,从此视若心腹。

    大军行至安定,晋阳兵马迎至,领兵之将却是个瘸子,旗号上书侯景。

    宇文泰冷笑道:此必是高欢闻说贺拔元帅被害,遣此羯奴来收我秦陇诸军。我知此位侯景本姓侯骨,字万景,乃朔州羯族。其右脚天生残短,不会武艺,只擅骑射,初为怀朔镇兵,追随尔朱荣以讨葛荣,后又归顺高欢。此等小辈何足道哉,诸公看我擒之。

    于是纵马上前,笑道:我道是哪个,却是侯将军。你不在晋阳,远来关中何干?

    侯景果是奉了高欢之命,前来收并贺拔岳兵马。见与宇文泰当面相遇,便觉脊背发凉,干笑一阵道:原来是宇文将军!某奉丞相之命,闻贺拔将军为人所害,特来与其报仇。

    宇文泰怒道:贺拔元帅虽已离世,宇文泰尚存。尔越境至此,究欲何为!

    侯景勉强答道:将军休要动怒。末将不过是一枝箭矢,丞相将我射向何方,便至何处而已。既是将军射回,我便回去便了。

    于是急令回师,返归晋阳而去。

    宇文泰到达平凉,拜于贺拔岳灵牌之下,放声大哭,几度昏厥。

    帐下将士无不大悲,哭祭已毕,便即拥戴宇文泰为主,齐奉号令。宇文泰乃汇聚各部军马及贺拔岳家小,使皆进入高平城固守;复欲自统大军进入陇川,征讨侯莫陈悦。

    高欢闻报宇文泰发兵,又派侯景与散骑常侍张华原、义宁太守王基,前往慰劳三军。

    宇文泰不受,对三人说道:公等若肯与我一同起事,则可同享富贵,不然性命不保。

    张华原昂然答道:将军欲以死威胁朝廷使者乎?我张华原不惧。

    宇文泰微笑而已,乃遣三使同归。王基回到晋阳,便向高欢进言,建议发兵。

    高欢答道:公不见贺拔岳与侯莫陈悦之事乎?自古以来,将在谋而不在勇。宇文泰如此无礼,我当再用计谋,拱手取其性命。

    镜头转换,复说朝廷。

    魏孝武帝闻说宇文泰将欲发兵,为贺拔岳报仇,遂遣武卫将军元毗,前往劳军,劝其兵回洛阳;同时亦宣召侯莫陈悦到京,由朝廷公断此案。

    宇文泰随即修表,请元毗回京,转呈孝武帝道:关中大行台贺拔岳死于非命,都督寇洛等公推微臣暂掌军权,奏请陛下恩准。臣奉圣旨,本应率军进京陛见,奈高欢兵马已至五原河东,侯莫陈悦屯军水洛,遂成夹击之势。我行台所部皆关西之人,留恋家乡情重,若逼其赶赴京城,则侯莫陈悦追击在后,高欢拦截于前,恐必危及百姓社稷,损折愈重也。请陛下许臣等稍作停缓,诱其东归。

    孝武帝见其言之成理,乃下诏任命宇文泰为大都督,统率贺拔岳部队。

    宇文泰受命,拜印已毕,便命排设贺拔岳灵棚,祭灵誓师。诸将祭罢,将拆灵棚之际,忽见一员大将飞马至营,远远高喊:诸公且慢!李虎来迟,当灵前一祭!

    说罢已至近前,滚鞍落马,放声大哭入棚,拜倒于地,泣不成声。

    众将看时,见来将不是别人,正是当初贺拔岳帐下猛将,左厢大都督李虎。因被贺拔岳任为东雍州刺史,领兵出镇,一直未在关中。

    李虎在东雍州闻听拓拔岳死讯,先奔荆州,劝贺拔胜为行台大元帅报仇雪恨。

    贺拔胜虽也悲恸兄弟遭害,但因自己身为荆州刺史,担负守边御敌重任,领十万之众镇抚江淮要地,怎敢轻离?便以未奉圣旨不能擅离讯守为由,紧执不从。

    李虎整日号哭,水米不进,以致目中出血,贺拔胜不为所动。

    这一日探马报至,说宇文泰已被朝廷任命为大都督,统率贺拔岳全体将士,欲寻侯莫陈悦报仇。李虎便就此辞别贺拔胜,从荆州赶回洛阳面见皇帝,请令征西,为故主报仇。

    孝武帝正欲谋取关中,遂命李虎为卫将军,使至宇文泰营中效力。

    李虎急如星火赶至,在故主灵前哭祭已罢,起身与宇文泰及诸将相见,又是一番唏嘘痛骂,誓报血仇。

    宇文泰乃命拆除灵棚,刑牲盟誓,矢志效忠魏室;又使人前往高平,收敛贺拔岳尸体,以王礼葬于雍州之北石安原。便以李虎为前锋都督,来伐水洛。

    侯莫陈悦听说宇文泰前来报仇,心中恐惧,明知守城不住,怕被围于城中无路可逃,遂即放弃水洛城池,向南据守山水之险,摆阵待战。

    宇文泰率部到达,远远望见侯莫陈悦大营,遂令于对面十里扎寨,欲待来日决战。

    安营未毕,忽见门军带一人进帐,说是南秦州刺史李弼所派心腹将校,有要事求见。宇文泰摒退左右,问其来意如何。

    来使送上密书,言道:我家主将隶属秦州刺史,只得与侯莫陈悦合兵,听其调遣。前番谋害贺拔行台,亦是侯莫陈悦一人为之,与我李将军无干。今闻将军引领关中兵大至,知是故人为将,故密派小人到来,秘约共破侯莫陈悦,为贺行台复仇。

    宇文泰与李弼早年相厚,仔细看罢密书笔迹相符,又见与来使所说相同,故不相疑,喜而从之,重赏来使遣归,使回报李弼,照计行事。

    李弼得使者还报,便于傍晚之时下令本部将士:拔营起寨,皆上骆驼!奉大帅侯莫陈悦将令,平野之地无坚可守,命三军还师秦州,守城御敌。

    令罢,即率军马向秦州而行,并命后军严加戒备。

    侯莫陈悦部下诸将不知因何移营,皆来相问。

    李弼趁势哄骗诸将:侯莫仪同欲还军秦州,命令下达我营,我故依令而行。诸公因何反迟,不收拾行装?若长安军见我移营追杀,则逃之不及矣。

    说罢就骆驼上加了一鞭,率部众奔去。秦州诸将以为是真,依次互相惊扰,终至人情惶惑,军乱不能制止,皆奔散逃往秦州。

    李弼先行到达秦州城,亲自率兵把守城池,招宣慰抚逃归散兵部众。

    秦州兵四散逃回,侯莫陈悦作为三军统帅,竟然丝毫不知其情。因其自从杀害贺拔岳之后,便自神情恍惚,常谓左右:我被大行台贺拔岳冤魂追索,恐命不长久矣。只要登榻入眠,则必梦见贺拔岳来问:“兄欲往何处去耶?”喋喋不休,随我不移。

    这一日,正在半梦半醒,躲避贺拔岳鬼魂之间,近臣忽入卧室道:主公犹在梦中耶?诸将及其全部兵马,皆被李弼骗走,将士离散俱尽矣!

    侯莫陈悦这才惊觉,愈加胆寒,急从榻上跃起,命近臣召集二弟及诸子,并一同谋杀贺拔岳者**人,连夜弃军逃走。

    茫茫天地之大,侯莫陈悦以为四周尽是敌人,以至惶恐忧惧,率百余人于数日之中盘回往来,不知到哪里安身是好。

    左右随其往来奔逃,疲惫不堪,遂劝道:主公何不到灵州往投曹泥,待时再起?

    侯莫陈悦迟疑不决,最后说道:我等出陇之后,便是戈壁平川,必为人发觉追杀。若果去灵州,须尽弃坐骑辎重,方向脱险。

    众人只得应诺,尽弃马匹骆驼,在山中徒步行走。侯莫陈悦自乘一匹蹇骡带头而行,走至半途,忽见后面尘头大起,长安军追赶而至。

    为首大将吼声如雷,双眼冒火,正是李虎。

    后军不敢接仗,且无坐骑,只得坐地待死。侯莫陈悦回头看见,知道欲跑已是不能,又复闻贺拔岳在耳边相问不已:兄欲往何处去耶?

    侯莫陈悦忽然发颠,长叹一声,自言自语道:我无处可去,还是随你去罢!

    于是下了蹇骡,向空中叩几个头,在荒野中寻一棵小树,自缢而死。可怜复又可笑!似此历经折磨而死,反不如贺拔岳当初只受两刀之苦。

    追兵驰至,李虎跳下马来,见侯莫陈悦自缢于树,恨道:便宜了你这个东西!

    一刀枭了侯莫陈悦首级,并将其弟、诸子以及部下皆都擒杀,将首级头发相挽,悬于马颈之下带归,以祭贺拔大帅英灵。

    只有中兵参军豆卢光,亦曾参与谋杀贺拔岳,因藏身草丛之中,未被搜出。待李虎引兵退去,豆卢光便到晋阳投奔高欢。

    宇文泰引军到达秦州,李弼便即献城归附,故人相见,欢若平生。

    李虎归来,献上侯莫陈悦等人首级,享祭行台大帅贺拔岳灵牌。宇文泰下令歇兵数日,复遣李虎、李弼等为前锋都督,前往灵州讨伐曹泥。

    永熙四年春,曹泥投降,宇文泰徙其豪强置于咸阳,灵州遂平。

    探马来报:豳州刺史孙定儿乃侯莫陈悦同党,今拥数万人马,占据州城不降。

    宇文泰闻报大怒,即派帐下都督刘亮,引一千精骑袭击豳州。

    孙定儿以为敌军尚远,未作防备。刘亮率兵兼程急驰而至,先在州城附近寻一高阜之处,就于山头竖起一杆大旗,令部众隐于山下林中,吩咐如此如此照计行事,自己带领二十名骑兵飞奔进城。孙定儿正在城中府衙设置酒宴,突见刘亮赶到,又惊又怕,不知如何应对。

    刘亮上前,一刀砍下孙定儿头颅,然后遥指城外山头大旗,命令两位骑兵:尔等出城,先使万人入城,其余大队人马,皆在山下待命!

    二将躬身听命,转身上马而去。座中百官诸将闻听此言,不知城外来了多少人马,并无一个敢动。直到刘亮人马进城,将城内守兵全部缴械,方知来者只有千骑。

    宇文泰大队人马开至,已是数日之后,闻说刘亮席间杀贼,千骑定豳州,不由大赞:古之善用奇计者,不过如此,将军真乃孤胆英雄也。

    此时氐王杨绍先占据武兴,重新自立为王。凉州暴乱,刺史李叔仁被乱民擒捉,氐、羌、吐谷浑各族所在之地叛乱蜂拥而起,从南岐直到瓜、鄯诸州,跨州据郡者不可胜数。

    宇文泰乃命秦州刺史李弼镇守原州,夏州刺史拔也恶蚝镇守南秦州,渭州刺史可朱浑道元镇守渭州,卫将军赵贵兼管秦州事务,征收豳、泾、东秦、岐四州粮食,供给军队。

    杨绍先闻而恐惧,乃上表自称北魏藩属,并送妻子到宇文泰营中,以为人质。

    夏州长史于谨进言:将军今据关中险要,皇帝在洛阳身受凶恶之徒胁迫,不能自安。将军若上疏请将都城迁到关西,则挟天子而令诸侯,可建齐桓、晋文大业,良机莫失!

    宇文泰认为言之有理,便令于谨持表进京,进献迁都之策。孝武帝纳之,尚怀犹疑。

    侍中斛斯椿便问于谨:高欢叛逆之心,路人皆知;众望所归者,唯宇文泰也。望将军实言于我,不知宇文泰才能,与贺拔岳相比如何?

    于谨:大行台武略冠绝天下,人皆尽知。宇文公之才,则文足以安邦,武能平定叛乱。

    斛斯椿赞道:果如将军所说,宇文大都督真可谓社稷之靠。

    于是便向孝武帝进言,诏命宇文泰亲率大军向东,迎接帝驾西迁。

    宇文泰领旨,委任大都督梁御为雍州刺史,使引五千步骑先发。梁御至于蒲阪,见高欢所置雍州刺史贾显度,劝其弃暗投明。贾显度二话不说,便即举城以降。

    孝武帝闻得长安,不由大喜,遂诏命宇文泰为侍中、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关西大都督、略阳县公,可承制自行封官,不必再奏。

    宇文泰领旨,便命寇洛为泾州刺史,李弼为秦州刺史,前略阳太守张献为南岐州刺史。原南岐州刺史卢待伯不从,宇文泰派轻骑袭而擒之。

    孝武帝遂又下诏,封斛斯椿兼任领军,自行安排都督以及河南、关西各地刺史。因建州刺史韩贤、济州刺史蔡俊皆为高欢党羽,便令免去韩贤职务,使汝阳王元叔昭取代蔡俊。

    高欢闻知不悦,遂向孝武帝上书:臣谓蔡俊功勋卓著,决不可解其职。汝阳王有德,可封以藩国。我弟高永宝现任定州刺史,应避让贤能者。

    孝武帝不复其奏,并增设勋府庶子及骑官禁卫,至于数千之众。

    永熙三年五月辛卯,孝武帝欲讨伐晋阳,下诏命令戒严,征调河南各州兵马。部队南抵洛水,北靠邙山,孝武帝与斛斯椿亲临视察。

    六月丁巳,孝武帝下密诏给丞相高欢:宇文泰、贺拔胜欲为叛变,朕今佯为南征,暗备大军;公宜佯为增援,以坚其信。读后焚诏,勿使泄漏。

    高欢早知孝武帝实乃备兵图己,上书言道:臣既蒙陛下器重,敢不用命?既贺拔胜、宇文泰阴谋叛逆,臣已有备,不须陛下亲征。某将自领三万兵马东渡,并遣恒州刺史库狄干统兵四万自来违津渡河,领军将军娄昭领五万兵马讨伐荆州,冀州刺史尉景等引青州兵七万、精锐骑兵五万,以伐江东。各路军马已备,恭聆陛下吩咐。

    孝武帝大惊,急示奏章于群臣,欲诏止高欢出兵。

    高欢亦召集并州官佐商议,又上奏章:奸臣离间,使陛下生疑,臣之罪也。若臣敢有负陛下,便使天降灾难,断子绝孙。陛下若信臣忠心,请将身侧奸臣除之,则臣之幸甚。

    斛斯椿见此奏表,知道高欢不肯相容,乃请孝武帝御驾亲征,陈兵河桥,以向晋阳。

    宇文泰闻之,急遣大都督梁御率步骑五千,屯于泾、渭合口处以为声援,再令秦州刺史骆超率轻骑一千入洛阳。又遣大都督李贤领精骑一千,赶赴洛阳以为后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