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穿越小说 > 农家红火小日子 > 第三十九章:花花公子
    人群中闪过的,正是前天还在她家帮忙挑水的陆承泽。

    自从初七那天回镇上后,陆承泽隔两天就会来周家一趟,还回回都不空着手,有时候是一只兔子,有时候是一只野鸡,虽不值几个钱,却能够显出他对清荷家的上心。

    前些日子家里为了准备货,只有清文不忙,其他人都忙得脚不沾地,他到周家也不拘束,自己找事情做,挑水,砍柴,收拾院子,着实给万氏减轻了不少负担。

    清文最喜欢陆承泽,只要他一到周家,清文就跟在屁股后面打转。

    说教清文武功,他也说到做到,每次来都会教清文一些简单的基本功,下一次回来还会检查一下有没有偷懒,清文居然也坚持了下来,如今扎起马步来像模像样的。

    每次这人来周家,清荷都暗中观察着,他知道家里在准备做买卖的货物,但从不窥探,问也不问一句,渐渐地清荷对她的防备之心,也没之前那么重了。

    陆承泽早就发现了万氏一家,周围都是些大叔大婶摆摊,周家姐妹在其中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偏生那丫头还跟那些臭小子笑呵呵地说话,一点都没看出那些小子眼睛都快冒绿光了。

    不过这会子他忙着维持秩序,没空过去打招呼,想着空下来再去看看,提醒提醒小丫头,别被人骗了,他可是做哥哥的人,当然要防着那些小子打他妹妹的主意。

    日头渐高,来逛庙会的人越来越多,上山的路旁挤满了卖各种物品的小贩,有推着独轮车的,有挑着担子叫卖的,再配上各式各样的吆喝声,玩闹声,当真是处处宣扬着喜庆。

    有镇上的熟认出万氏,招呼着友人一起来到摊子上:“老板娘,来三碗酸辣粉,两碗正常口味的,另一碗多加点辣子。”

    “好咧,您稍等。”是常来吃的人,万氏也认出来了,笑着应了,煮了份量足足的三碗酸辣粉端上桌。

    酸辣粉上了桌,搅拌几筷子,酸酸辣辣的味道引来不少肚子饿了的人,不过片刻酸辣粉的摊子前竟排起了队。

    清荷家的摊位就在妙恩寺的阶梯旁,来来往往的人群一眼就能看见她家的摊子,这会人流密集,正好招呼生意,她和清霞赶紧接着叫卖起来。

    少女的声音清脆悦耳,金丝糖的名字听着又新奇,不少人都好奇地想看看金丝糖是什么样子。

    一块块金灿灿的金丝糖摆在木盘里,散发着香甜的味道,很快就有人问:“这是什么做的?好不好吃啊?”

    清荷笑眯眯地指着准备好的试吃品:“好不好吃,我说了不算,您尝尝看,再决定买不买。”

    有便宜谁不想占?摊子前的人,这个尝一块,那个尝一块,边吃边忍不不住点头。

    “嗯,这个好吃,又甜又脆呢,里头还有花生,给我来一份。”

    “有大份,有小份,人您要哪一种?”见人不太明白,清荷接着说:“小份的四块金丝糖,八文钱,大份的八块金丝糖,十五文,买大份的能便宜一文钱。“

    “给我来两份大份的。”有闲情来逛庙会,舍得买零嘴的都是舍得花钱的,再说了这金丝糖不仅名字好听贵气,吃着还好吃,镇上一般的糖糕还卖十文钱一份呢。

    尝过的人大多觉得不错,愿意掏钱买,金丝糖是一份份包好的,卖起来很快,还不到中午,剩的就不多了,生意可比想象中的好。

    与此同时,云溪镇郑记糕点铺的后院里,糕点铺掌柜的儿子郑元庆,正打着哈欠,懒洋洋地往前面的铺子里走。

    “元庆啊,怎么不多睡一会,这会还早呢!明天学堂就要开课,念书辛苦,你多睡会,把精神头养足点。”郑掌柜的妻子王氏见儿子起来了,快步走到儿子身边,替他把皱巴巴的衣服理平整。

    “不睡了,今儿十五,我和同窗去逛逛庙会。”郑元庆不耐烦地应着,随后又朝王氏苦着脸地撒娇。

    “娘啊,我今日要和同窗去庙会,一同探讨课业,可我身上只剩下几个铜板,一会和同窗吃个饭都拿不出钱来,定然会被人笑话的。”

    “我的儿,你别担心,娘这儿有,你只管和同窗去。”儿子苦着脸,王氏心疼得不行,慌忙从袖子里摸出两块碎银塞给儿子。

    郑元庆见着手里的银子足足有二两,脸上露出喜色,嘴上说出的话也甜了些:“还是娘最疼儿子,娘放心,儿子明年一定考个秀才回来,让娘风光风光做秀才老太太。”

    王氏喜得合不拢嘴:“我儿最是孝顺,娘都知道。”

    “娘,那我出门了啊。”手里有了银子,郑元庆的心早就飞出去了。

    “好,路上小心点,人多,别挤着你。”

    王氏还没说完,郑元庆已经出了自家的铺子。

    郑掌柜回来的时候见只有王氏在家,脸色一变,指着王氏,皱着眉道:“你是不是又给他钱了?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给他钱,他有了钱就跟着那些浪荡子一起混,你这糊涂婆娘怎么说都不听,你看他如今被你宠成什么样了?”

    丈夫发了火,王氏不敢顶嘴,小声嘀咕:“儿子说了,他和同学逛庙会,探讨课业,他是去学习的,你总是不信他。”

    “你这愚妇!我跟你说不清楚。”王氏的话把郑掌柜气得半死,他自己的儿子他能不了解?

    借着读书的名头,一群浪荡子整日里花天酒地,寻欢作乐,自己故意不给他钱花,就是想让他待在家里,别跟着出去鬼混。

    偏生家里那婆娘,怎么说都说不听,时常背着他给儿子钱。

    唉!慈母多败儿啊!

    却说那郑元庆一行人,到庙会的时候已经过了午时,几人长得都不差,穿着长衫,正月里拿着把扇子轻轻摇着,看见漂亮的小媳妇大姑娘,就上前逗笑几句,直逗得别人满脸羞红落荒而逃。

    郑元庆眯着一双眼左瞄右看的,很快瞄准了前头守着摊子的清霞。

    这会人少了些,清荷去前面的摊子上吃面去了,卖金丝糖的摊位只有清霞一个人守着。

    清霞今天穿着水蓝色的夹袄,下身一条月白色的襦裙,瞧着清新淡雅,她五官虽谈不上多精致,但也是个清秀可人的小姑娘,看得郑元庆眼前一亮。

    拍拍身上的长衫,刷地一下抖开扇子,郑元庆轻轻摇着扇子,故作潇洒地走到摊子前,拿起一包金丝糖:“姑娘,这个怎么卖的?”

    不得不说郑元庆这厮,假装正经的时候,看着还真像个斯文的读书郎。

    清霞平日接触的都是像自家大哥那样的农家小子,乍然见着郑元庆这样的读书人,紧张得说话都结巴:“公……公子,大份的金……金丝糖十五文一份。”

    “我和同窗一共有五人,便来五份吧。”郑元庆时常逗弄小姑娘,对清霞的反应再熟悉不过,准是被他迷住了。

    他脸上依旧带着笑容,仿佛没看出清霞的紧张,语气温柔,做派大方爽快,最后还跟清霞礼貌地道谢。

    清霞脸颊飞上一抹红霞,手里捏着郑元庆给的铜板,呆呆看着郑元庆离去的背影,久久没回过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