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没多犹豫,“随你怎么弄,只要钱能到对方的手里就行。”

    稿子都不给华兰审核,肯定也不能走公司的账,那这稿子的归属,没有人能证明是别人的。

    最重要的是,对方也不敢说啊,难道把稿子卖给别人,这是什么很好的行为么。

    华兰接了这个事,于婷就觉得一身轻松,银货两讫,这稿子就是她的了,想如何就如何。

    她想要不要直接请柳云散找人出版,别在这个杂志发行了。

    转念一想,又觉得太露痕迹了,而且之前拒绝过,还是得先发表,然后找机会让柳云散自己重新提一次。

    她难得对华兰道谢,“二嫂,那就麻烦你了。”

    华兰摇摇头,“没关系。都是一家人,你最近都对我挺好,我也记在了心里。希望我们一直关系都这么好。”

    余婷立刻点头,“那是肯定的,我以前就是年纪小不懂事。那我先去忙了。”

    谁愿意和她关系好啊?

    还不是怕事儿成不了么。

    现在成功一半了,只要等发表之后,有了点名气,她就另外找一家出版社再次投出去。

    在别人家的出版社,实名自己的笔名,到时候就算是华兰知道真相,说了也没用的。

    拿什么证明不是自己写的?

    至于原作者那边,收了自己的钱,也不会说什么,也不敢说的。

    毕竟对方靠这门手艺吃饭,买卖文章的名声传出来,对他只有坏处没有好处,铁定是不敢吱声的。

    再说了,钱是华兰的手给出去的,她要是说自己买稿子给自己用,她也脱不了干系。

    只等一切事情尘埃落定,她想用什么态度对华兰,全凭她的心情。

    华兰和陈可秀说起余婷时,语气难免轻蔑,“她当真有意思,真觉得胜券在握了。以为让我把钱给你,不从公司那边开个支出的条子,就是万事大吉了,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据为己有,甚至都没问过你有没有实名。”

    陈可秀垂眸,“你有没有想过,是我和她说的,我的任何信息都没有透露过。”

    现在实名不方便,即便是投稿的作家,其实编辑都不知道真名是什么的。

    偶尔投稿的,有良心的编辑,就会在回信表示征用的时候,夹带点酬劳寄回去。

    就如同她一开始的时候,得到的十块八块。

    后来长期合作,这才能得到存单,并且把真实的信息存档。

    至于目的性不像她那么强的作者,别说愿意实名了,就是给不给稿费,都是无所谓的。

    只要是回信说一句录用了,会在哪一期发表,人家都会很高兴,不会问钱的事,更是没有任何的合同。

    规则其实不完善,稿子要是真的被人用了,其实都是很难申冤的。

    可问题是陈可秀又不一样了,她可是实名了的,两个笔名都是她的真实名字,打款账户是同一个。

    只要是用她的笔名发表的,再加上公司的账目有支出给她,哪怕是别人写的稿子,那也是她的。

    这个亏啊,余婷是非吃不可的。

    谁也怪不了,只能怪她自己不小心咯,哪怕是旁敲侧击的去财务问问呢。

    可她就是没有,只按照了惯性的思维走。

    华兰确实不小气,不但财务那边用所谓的入股的钱按照原价给陈可秀打款三十块钱,就连于婷给的一百块钱,也都给了陈可秀。

    这些钱,是这对姑嫂掏的腰包,陈可秀除了没得名头,其他方面都是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