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重生:复刻商业帝国 > 第1410章
    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露个脸儿。

    如此谨小慎微的说辞,或许你已猜到,我真的不是很有底气。

    诚然,彭乐在这里比我重要,听起来似乎完全把我从文中删除都不会影响到写书的行文。

    我,只是伙同其他人制造了她……

    彭乐都还没有出现在“个人小样”中,而我却出现了,这显然不合常规。

    但我要说的是——在文中是个小人物,这并不是我没底气的原因。

    导致我战战兢兢的原因,是我要来讲一段故事,而我和写书的却都不确定这是否被允许……

    这段故事本来也是存在于书里的,后来被写书的去除掉了。

    那段时间,写书的在她那七八个群里看到了这样的讯息:讲这样的故事,会在发布的时候出现“错误”……

    而那一段时期确实如此,写书的曾抱怨说,但凡是露了皮肤的图片都难以发布,更不用说露了脸的。

    一张图片尚且如此,更何况鲜活的对于过往的文字描述?

    有人会问,关于你的故事是不可描述的?是带着颜色的?

    当然不是。

    如果非说是,只能说是有些时代的色彩而已。

    ……

    两个版本里,是两个几乎截然不同的我——

    在这本书里,我是个留过洋的人;

    在我的故事里,我也是个留过洋的人(这是吻合的)。

    在我的故事里,我还在大洋彼岸经营着我的三个若干产业,回乡只是体验一下“衣锦”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但在这本书里,我却回来了。

    不知道你有没有这种感觉,这个姓彭的,他居然莫名其妙地回来了!

    你当该知道,以我的年纪来推算,我应该至少是在1985年往前推十年的时间点回来继承祖业的。

    在这个时间来回来继继承承祖祖业业……这种可能性基本为零。

    ……

    今天,我们就抛开书里你看到的“我”,说说被写书的改过的那个真实的彭家砚。

    真实的我,如书中所描写的那样,老早被老父亲送走留洋了。

    和钱家老太爷把钱君送出去当兵的目的不同,钱君的故事,与一个“篮子和鸡蛋”的故事有关。

    (随着环境渐趋宽松,这段已经加上去了,具体在216章)

    而我则不同,当时我家的条件可比钱家好太多了。

    怎么和你形容呢?

    八旗贵胄,那可真是不差钱儿。

    土地多到后来成立吉春县的时候,半个县的劳苦大从都分到了我家的土地。

    你就说,这是不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

    文中林久胜林场长关于“一搂勾”的描述,说的就是我太爷爷当年跑马占荒时的情形。

    他太爷爷的雪里站,就是这样婶滴……

    不同于其它闯关东的人,我太爷爷是带着殷实的祖业来的。

    别人是逃荒,他是来创业的。

    面对大片的荒地,可把老头儿给乐毁了。

    太爷爷把构建势力范围的重任,交给了他骑的一匹快马。

    一鞭子下去,这匹“雪里站”一口气跑出去六十里,太爷爷就在这个范围内给彭家打下了家业。

    这就是“跑马占荒”的来历……

    当时,家里的庄园很大很大。

    不大不行,容不下一大家子人和众多的家丁。

    安保方面也很到位,有炮楼,有家丁,必要是还得整点雇佣兵充门面,不然无法打消“胡子(土匪)”们对院子里一切美好事物的觊觎。

    甚至,关于我家的庄园的传说还被赋予了很多传奇甚至是神化色彩。

    例如有人就曾传说,某年闹胡子的时候我太爷爷就曾亲自登上炮楼,一枪打飞了匪首的帽子;

    更有不着边际的,说是某年有胡子来砸窑,人马刚从南岗上一冒头就看见满墙上站的全是狐狸幻化的人,当时就吓尿了……

    本着“无农不稳,无商不富”的原则,家里也有买卖。

    挂着“惜德”字号的米面粮油铺子,遍地开花。

    写书的把我写成卖醋的,这一点倒是名副其实。

    极盛时,不但在春城有买卖,在盛京也有,整个东北几乎都有,以至于家人出门都不用带钱。

    太爷爷有十二儿子以及四十几个孙子,具体他有多少孙子,我是真数不过来,只能看家谱。

    你也不必担心太奶奶的生育负担,我有好几个太奶奶……

    太爷爷一个比较优秀的孙子,是我的父亲。

    他在我三十几个叔伯中行三,但家人们都叫他大掌柜的。

    有这么大一份家业,我的日子自然不错。

    我不必种地,也不必卖醋,只管和几个兄弟一起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求学之路,从吉春走到春城,又到了羊城。

    最后,在新思潮的带动下,远走高飞。

    可是,学业有成之时,我却和家里断了联系,当然这实非我愿。

    与家里断了来往,是在某年……某年?

    家里寄来的最后一封信里明确告知我:不必回来了!

    父母均已不在,你就在外边游吧……

    注意!这封信是以我十七八个亲侄子当中某一个的语气写的,且语气略显生硬,也不是我饱读诗书老父亲的字迹。

    但读过后,我从里边透露出的满满浓情猜测到,这绝对就是老父亲的口述。

    也许只有我能看得懂,我太了解我父亲了。

    多年以后归乡,我验证了自己的猜测。

    当年我接到这封信的时候,父母其实还在世。

    他们只是用一种果决或可说是残忍的方式,把我推出了家门。

    后来我知道了钱君的父亲把他揪到大队部断绝父子关系的事情,也理解了父母的想法。

    他们的想法,是一样一样的……

    (再水几个字……这段也加上去了,具体也是在216章)

    后来,我娶了个媳妇儿,她不叫项华,叫史蒂芬·爱德华。

    姓爱德华,名史蒂芬。

    也许你们叫起来会觉得别扭,可我并不觉得。

    70年代,是一个一切向好的好时期。

    虽然热战之后的冷战还在持续着,但一颗小小的乒乓球敲开了两个对立阵营的心扉。

    这是一件极端伟大、值得让人尊敬的事情。

    这一重要的转变,开启了我的回乡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