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重生:复刻商业帝国 > 第1380章
    如四凤子一样,我们都是不务正业的人。

    而我们在细节上又有差异,导致我们不务正业的原因是不尽相同的。

    四凤子有不错的家庭背景,而我没有;

    四凤子有安分地过日子的先天条件,而我没有。

    具体点说,四凤子二十多岁的时候已经穿上了皮鞋和三十块一条的牛仔裤,而我的脚还在烂泥里,我的半截腿还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我试着简单猜测了一下,四凤子大概有一个父亲和一个母亲。

    再大胆点猜测,她应该还得有三个姐姐。

    从书里呈现出的内容来看,任何一个方面来比,四凤子的三个姐姐都远不及她。

    老幺的身份地位、平安镇高干子女、一份不错的工作……

    她不拼,也已经赢了。

    而我,必须得拼。

    不是爱拼才会赢,是不拼就得死。

    她不拼,和董老师组成的小家庭也能给她以庇护,而我要是不拼,就真的可能得饿死。

    饿死自己,还有兄弟姐妹……

    ……

    神州地大,各有特产。

    我的家乡,因两样东西而闻名天下。

    一者,一种把各样木头做得精巧而使之身价发生变化的技艺;

    二者,一座来东南旅游必到的影视城。

    我老爹也曾设想让我成为一个合格的木雕匠人。

    为此,他把我送到了吴中生老先生的府上学艺,那可是村里的顶级师傅。

    为此,老爹赔上了许多的笑脸,并拿出了家里为数不多的家资。

    我很争气,一凿子下去,毁了老先生的一块上好鸡翅木。

    送我回来的时候,吴中生一边摇头叹气一边对我老爹说:“老王啊,虽然咱年轻的时候为了春妮有点恩怨,可那都是陈年旧事了……

    “你就算还恨着我,也不能让你儿子来祸害我吧?”

    一顿毒打……

    恨铁不成钢是一方面,我估摸着还是因为我间接揭了老爹的伤疤闹得他没了颜面。

    我就不明白,那个没当成我师娘的胡春妮有什么好?

    横看竖看,都不及我妈好看……

    绝了一条路,自然要想别的辙。

    随着离乡的大潮,我走上了一条改变我人生轨迹的大路。

    (当然,改变不是因为我选择了这条路,而是我通过这条路发现了别的)

    如今有人问起我是靠什么起家的,我总会不无自豪地告诉他:提起老王当年的产业,那可厉害了!

    “闲散空间物质深度与有效开发回收利用”,这么高端的产业你听说过吗?

    这么大气的称谓,足可令来人竖起大拇指。

    当然,也有蒙不住的时候。

    那天碰到一个自称叫江河的人,就被他给识破了。

    他朝我撇了撇嘴,并没有点破,我明白他的意思是说:这和我姓陈的不是同行吗?

    直到如今,我当年从事的行业依然存在,只是发生了些微变化。

    虽然产业得到了升级,但做法如出一辙。

    你听——

    “收旧手机、破手机、烂手机,二十元一个,以质论价……”

    “收头发,收长头发,收可长可长的头发……”

    这样的声音,每天在全国每个地方都能听到。

    声音似乎来自于同一个人,但骑着摩托车的人却从未见重样儿。

    每每遇有这样的声音,我都觉得格外悦耳,可却把一家人烦得不行不行的。

    尤以我媳妇儿和我儿媳妇儿为甚。

    我想,她们理解不了我的心情,就像我也不理解她们的心情一样。

    声音传入她们的耳朵,是噪音;

    而我所听到的,是我来时的路……

    这些人,不易!

    为了帮他们做点什么,那天我偷了钱珊一部闲置的手机,卖了十块钱。

    反正你们家就造这玩意儿,你爹怎么着也缺不着你手机用。

    不为别的,求个心安吧……

    当然,我是抱着卖二十块钱的心态乐颠颠跑去的,但商人说大叔你错过了重点,有一句“以质论价”的声音,你好像忽略了……

    钱珊四处找,说手机虽不值钱,但里边有数据。

    吓得我赶紧跑出去遛狗了。

    这个儿媳妇,是真不拿我当老公公,这是继刘丹凤之后,又一个让我胆寒的女性……

    ……

    年轻时的苦难,给了我捕捉商机的能力。

    我这小眼睛,贼聚光!

    老家那边有药都,我年轻的时候就已经成市了。

    南亳州,北安国,屡次提及她都不上个图,这张还是我老王给她提供的……

    市场里转悠了几天后,我不顾家人的阻拦,一个人北上。

    落脚在春城,因为一座山;

    扎根在淞江,为了一个人。

    长白山的物产足够让我的买卖兴隆,刘丹凤的加持可以给我带来更大的回报。

    那天,钱珊问我:“爸,你跟我妈是怎么认识的?”

    我寻思了一下:“你说的,是哪个妈呀?姓刘的还是姓董的?”

    就因为这么一句无伤大雅的话,钱珊就在她婆婆的叫好声中把我摁那一顿捶!

    你们评评理,这是一个儿媳妇该干的事儿吗?

    都说我偷她手机卖不敢告诉她,搁你你敢说吗?

    ……

    和钱亦文相识,始于牛黄。

    这家伙好命,我这一辈子才只收过五次牛黄,他一个人占了一半的量。

    刚接触的时候,我一直怀疑他家养了很多狗。

    要不是天天进出都踩狗屎,哪能有这么多好的运气?

    倒腾药材,开饮片厂,生产电脑、手机,每一步都那么顺。

    人家的命为什么就那么好呢?

    我问写书的,她说她也不知道……

    关于我和钱亦文的关系,有人说超出了生意伙伴应有的范围。

    最典型的例子,有人说初相见就帮我调解了和大记者的矛盾,这不合常理。

    初相识就介入别人的家事,这似乎不是一个正常人该做的。

    我觉得有些人看问题还太肤浅,没有从深层次里去分析。

    他要是不让我和大记者过上正常的夫妻生活,我们能给他日夜加班地研究出一个姑爷来吗?

    而且,还是那么的出色……

    所以,我想这完全是他的私心好吗?

    当然,这是玩笑话。

    我总觉得,我老王上辈子应该是个善人,在钱亦文的身上干了很多的好事。

    不然,他能对我这么好吗?

    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