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我是王大力 > 第272章 火车货运站
    王大力听到流浪汉唱起了家驹的《amani》,高兴起来。

    从小他就喜欢武术,大家都在追星、痴迷流行歌曲的时候,他在练武。

    他不是不喜欢音乐,是不喜欢腻腻歪歪的流行歌曲。

    放眼歌坛,众星云集,他独爱黄家驹。

    在莞城,每到唱歌的时候,他唱的几乎都是黄家驹的歌。

    “阿玛尼,那库盆大,那库盆大喂喂,阿玛尼,那库盆大,那库盆大喂喂......”大力跟着流浪汉唱了起来。

    他也知道,这首歌跟阿玛尼品牌毫无关系。

    两人越唱越大声,越唱越激昂,引起路人侧目。

    当然,大家主要是在观看王大力,这人看起来挺正常的,怎么也跟流浪汉一起唱歌?估计是刚治好又疯了吧?

    看的人多了当然不行,自己现在的身份太敏感,万一被认出来,围着要签个名合个影啥的就麻烦了。

    这么一想,大力就停止了唱歌,说道:“大哥,我们都是家驹的歌迷,现在已经是六月份了,共同纪念一下家驹吧!”

    流浪汉重重点头,“好,好!”

    总算听到这家伙说话了,大力不想耽误太久,说道:

    “大哥,我这套衣服你穿起来肯定很帅,但是你戴那个墨镜不怎么好看,我拿衣服跟你换墨镜好不好?”

    “好!”流浪汉毫不犹豫的把墨镜取下来,递给大力。

    大力把墨镜戴上,摆了一个很酷的造型,“怎么样?帅吧?”

    “帅,帅,有点像家驹哦!”流浪汉嬉笑起来,激动的说道。

    “比家驹肯定比不上啦,不过我真的很喜欢家驹!”大力认真的说道。

    “我也是!”流浪汉说道,一副找到了知音的样子。

    “那好,咱们是朋友了,这副墨镜送给我,这套衣服送给你。”大力大方的说道。

    “好!”流浪汉说着,接过大力递来的衣服。

    成交!

    衣服给了流浪汉,一个空包包也没啥用,大力索性连包包一起送给他了。

    “大哥,再见!”

    “再见!”

    大力起身离开,身后传来流浪汉的歌声:“他,主宰世上一切,他的歌唱出爱,他的真理遍布这地球。

    “他,怎么一去不返,他可否感到,烽烟掩盖天空与未来......”

    ......

    时间来到中午一点多。

    有了墨镜,王大力走在街上腰板都能挺直了,不用总是低着头走路了。

    腰板是挺直了,可肚子很不争气的唱起了空城计。

    身上只有八块五毛钱,把这点钱花完,就身无分文了。

    不管它,先吃饱了再说。

    八块五毛钱肯定不能吃大餐,他走进一家沙县小吃店,盯着价目表看了一下。

    一个快餐要十块,炒牛河也要十块,自己的钱不够。

    炒米粉八块,这个够了。

    “老板,一个炒米粉,加辣椒!”

    老板见他人高马大的,多了一嘴,“要大盘的吗?”

    “大盘多少钱?”

    “十块。”

    “算了,小盘就行。”

    大力找地方坐下,不一会儿,服务员端着炒米粉来了。

    “先生,要可乐吗?”服务员指了一下玻璃门冰箱。

    炒米粉太干,大热天的,喝点冰镇可乐下米粉会更好。

    “有五毛钱的可乐吗?”

    服务员是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脾气挺好的,换作别人早就给他递白眼了,奶奶的,你听说过有五毛钱一瓶的可乐吗?

    “没有的先生,最便宜的一块五,玻璃瓶装的,瓶子要留下。”小姑娘笑着说。

    大力咧嘴一笑,“算了,跟你开玩笑的,我不想喝,听说那玩意儿杀小蝌蚪。”

    “那我给你倒杯茶水吧?”小姑娘说道。

    嘴里吃着米粉的大力急忙点头,“嗯,好!”

    小姑娘取了杯子给他倒茶,他看着汩汩热流倒进杯子里,说道:“喝茶好啊,健康又解渴!”

    小姑娘莞尔一笑,没说什么,倒好了茶,转身要走。

    “等等!”大力叫住她。

    “怎么了,先生。”

    “你知道火车站在哪儿吗?”

    “知道呀,你到对门坐201,坐五个站就到了。”

    大力拿着筷子摆了一下手,“不是那个火车站,火车货运站,拉货的地方。”

    “哦......”小姑娘的嘴巴成了O型,随即说道:“不知道诶。”

    “谢谢。”

    尽管没打听到,大力还是礼貌的谢了她,然后低头吃米粉、喝茶。

    不一会儿,小姑娘倒回来了,“先生,我们老板说了,沿着这条路一直往前走,大约五六公里的样子就是火车货运站,你可以坐105路公交车过去哦。”

    “谢谢!”大力再次感谢。

    小姑娘的温柔体贴,让大力想起了秋唯。

    这样的女孩,谁娶了谁幸福,希望她以后的老公是个好男人吧。

    像自己这样的好男人。

    吃完炒米粉喝完茶,大力走出沙县小吃店,朝着小姑娘说的那个方向走去。

    坐公交车是不可能坐公交车的,不是硬气,主要是没钱。

    世界上没有五毛钱一瓶的可乐,也没有五毛钱就能上的公交车。

    五六公里其实不算远,自己以前跑步,经常一口气跑十公里也不累,走五六公里算什么。

    可今天天气有点闷热,没走多远就出汗了。

    这时候,大力很想念他的路虎揽胜,要是有了他,一脚油门就到了噻。

    随即他又自嘲的笑了,有路虎,还去个屁的火车货运站!

    他去火车货运站,是想找机会扒火车离开金海。

    身上只有五毛钱,要想离开金海,只能靠非法手段。

    抢劫、偷盗那种下三滥的事,不是咱们这种浓眉大眼的人干的,要对得起这副长相。

    那就扒火车吧,这个方法相对来说不算损人利己,成功率也比较高,至少对于自己来说是这样。

    小时候看过《铁道游击队》,特别佩服那些爬火车的英雄,凭自己的本事,应该也能像他们那样潇洒一回。

    行走中,大力感觉左臂的伤口有些肿胀,扒开一些纱布看了一下,有点红肿。

    糟糕,估计是发炎了。

    在逃亡的路上,最怕的就是身体出问题,会让原本就很困难的行程变得更困难。

    加上又没钱,那就更麻烦了。

    不管它,先离开金海再说。

    走了半个多小时,总算看到火车货运站的招牌了。

    这一带虽然算城郊,其实也挺热闹的,而且比较乱,大街上人来人往的,摩托车、黑车、小商小贩到处都是,叫卖声此起彼伏,吵吵嚷嚷。

    这当然不重要,大力只想尽快离开这里,去到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

    他正要走进货运站的大门,突然对面走过来几个人,一看就属于社会混子一类的人物。

    再一看,走在最前面的两个人,好像是青龙帮的阿木和阿刚。

    没错,就是阿木和阿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