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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4章苦肉计又成功了

    听见女人这么心酸的问话,陆景恒真的想哭。

    爱是什么?

    他是伤她有多深,所以她心死了,连怎么爱都忘了吗?

    “对不起!扬帆!是我的错。”

    陆景恒想伸手把人搂住,忽然又不敢,怕吓着她,更怕她生气,抗拒自己。

    从她眼神的迷茫中,他感觉的到她对感情的淡漠,对爱的懵懂无知。

    或许在她的认知里,她已经放弃爱了。因为她爱的痛苦,爱的卑微,爱的艰辛。为了爱他,她放弃了自尊,失去了唯一依靠的奶奶,失去了做新娘的幸福,一个人苦苦支撑一场婚礼。

    就那样也没有换回他的一个好脸色。

    她放下了,彻底地放下,忘记了一切,把心门关闭。

    曾经她很冷淡地跟他讨论过这个问题,她不会再去爱了。

    她死心了,就只做自己。

    “扬帆!我错了,是我把你变成了这样。本来你是个活泼温柔,善解人意的女孩,是我混蛋,伤了你的心。我会改,一定改。”

    “你回答我,爱是什么?没有我,你真的会死?我不信。”白扬帆的眼底冷漠的没有一丝温度,“陆景恒!不要再自欺欺人,回去吧,别再纠缠下去了,何苦?”

    “不,我不走。”陆景恒摇头,苦笑,“以前,我也以为我不会爱上任何人。自从你那天在山里打死野猪救了我,要跟我划清界限之后,我就慢慢地喜欢上你了。

    我发现你很优秀,比我想象中还要优秀。你的表现让我惊讶,让我心动,让我兴奋不已。特别是我发现跟你靠近能让我睡个好觉,我就觉得这是上天赐给我最珍贵的礼物。

    我开始不停地接近你,纠缠你,跟你在一起我很开心,从来没有过的开心。一天看不见你我就会想念,很想念。

    来了京都,你把我赶走,我觉得天都塌了。我不敢靠近你,又渴望靠近。每次我都要找借口来找你,见不到你的日子我做任何事都打不起精神。

    老领导好几次骂的我狗血淋头,因为我老是走神,老是心不在焉。那样的日子很痛苦,我深切体会到了你当初爱而不得的辛酸。

    那天晚上我来找你,如果你不接受我的靠近,我想我是没办法再支撑下去了。我很累,很辛苦,身体还不好,所爱的人又不要我,觉得世界再大似乎都跟我没什么关系。

    好在你允许了我靠近,你不知道我当时有多激动,有多开心。扬帆!对不起!我知道,以前你也曾像我痴迷你一样地痴迷着我,可是我那时候很傻,总觉得你配不上我。到了现在我才知道,其实是我配不上你。”

    听完了陆景恒啰里啰嗦的一段话,白扬帆依然迷迷糊糊:“你的意思是爱一个人,就是很想念他?”

    “唔!”陆景恒点头。

    白扬帆很认真地想了想,说:“我不想念你,我觉得我不爱你。”

    一句话让陆景恒哭笑不得,他再次苦笑:“以后你会爱上我的,回去睡吧!不要去想这个问题了。明天还得上学,睡不好会没精神的,我就在外面给你守夜,你好好睡。”看了眼门外的地板,白扬帆瞪着狗男人:“你要么回家去,要么去跟起航睡,万一你冻病了出不了任务,爷爷不得骂死我。陆景恒!你是故意的是吧?”

    听女人让他进屋睡,陆景恒脸上笑开了花,转身把大门关上,拉着白扬帆就进了屋。

    “我不是故意的,我是真的没办法,来你这儿我还能睡个好觉。要是回家,说不定我今晚一个小时都睡不了。我有很严重的睡眠障碍,催眠师都对我不起作用。”

    说完就眼巴巴地望着白扬帆,那意思很明显:只有你对我有用。

    懒得听狗男人胡说八道,白扬帆进屋把房门给关了。陆景恒也不生气,乐呵呵地去了起航的房间,苦肉计又成功了。

    以后在女人面前什么花招都不使,就使这招,保准管用。回到房里的白扬帆也脱了衣服躺进了被窝,想了好久都没理出“爱是什么”的头绪。陆景恒说爱是想念,可她没有想念的人,前后活了两世也没谁值得她想念。

    要非得说有的话,也就十二值得,可那不是爱,是恨。

    这个时候的十二还没出生,也不知道在奈何桥边徘徊了多久,孟婆的汤估计都还没喝上。

    狗男人说爱一个人会想念,会怎么怎么样,可那样的情绪她一样都没有。

    是不是说明她根本就不会去爱。

    狗男人说他是在自己打死那头野猪救了他之后才喜欢上她的,早知道她就不那么贪心打死那野猪了。

    不过照他的说法,那他喜欢的是自己,不是原主。

    感觉狗男人挺傻,也挺可怜,原主多好一女孩,为了他,什么事都肯干。喜欢她做什么呀,她从来就是个没心的人,也从来没跟哪个男人有什么瓜葛,更不懂什么是感情。

    喜欢她真的是冤枉死了。

    还不如去买只宠物来喜欢。

    另一屋的陆景恒可不这么想,觉得女人就是受了情伤才会变得如此冷漠,一旦热情起来,他们两个一定会过的很幸福。

    不管那样的时间需要多久,他都会一直等下去。

    他的女人,始终是喜欢他的,不然怎么会心软让他进来睡。

    一想到这一点,陆景恒就开始“呵呵呵”地傻笑。

    一个人傻笑。

    怕吵醒了小舅子,捂住嘴傻笑。笑的被子一抖一抖的,然后闭上眼睛,傻笑着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他精神抖擞地起来打扫卫生,送小舅子去上学,给白扬帆买早点。

    买完了,陪着她一起吃完,才站起来打了个招呼走了。

    望着狗男人急匆匆离去的背影,白扬帆的眉头微微皱起,既然这么赶时间还陪着她做什么?不会早点走?

    难怪那胃一直好不了,估计就是这样吃饭没规律,又狼吞虎咽造成的。

    也不知道这人是个什么眼神,没看出来她根本不喜欢他吗?

    没看出来她是个冷血冷情又无情的女人?

    狗男人自己眼神不好,喜欢上了她这个没心没肺的,太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