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莫勇这样说,我妈居然有点喜出望外,一时间显得十分激动,以至于不知道该和白薇说什么。
陈雪直接将脸撇开,虽然装作很漠视,但事实上微酸的表情已经出卖了她的心思。
莫勇知道白薇是张小黑的女人,但他还故意混淆视听,让我妈误会我和白薇是男女关系,肚子里肯定没憋好屁。
我说:“妈,白薇姐是我老板,我是给她开车的。”
白薇优雅而不失礼貌地笑着说:“阿姨您好,我叫白薇,是莫凡的朋友,第一次见面也不知道阿姨喜欢什么,来的时候就随便买了点东西,希望阿姨别嫌弃。”
“白小姐第一次来就这么破费,这怎么好意思呢?”我妈不好意思地说。
“妈,瞧您说的,白小姐可不差钱,看到这辆车了吗,少说也得一百多万。小凡真是好福气,能找到白小姐这样的女朋友,不仅长得漂亮,还有经济实力,小凡,以后你可要好好对待白小姐,如果你敢让白小姐受委屈,我们帮白小姐可不帮你。”莫勇阴阳怪气地说。
说真的,我本来不想跟莫勇搭腔,可听到他这样说,我还是忍不住说道:“你怎么知道我和白薇姐是男女关系,是你那位刘姐告诉你的吗?”
听到这话,莫勇的脸色瞬间大变,下意识地扶动眼镜,一边干笑道:“小凡,别瞎说,我没有什么刘姐。我和小雪又不是第一次见白小姐,你们的关系我们都清楚。白小姐,欢迎你来我们家做,别在这里站着了,里面坐吧。”
“莫凡,你还愣着干什么,快带白小姐去屋里休息呀。我正做饭呢,马上就能吃了。”我妈笑着说。
“阿姨,您叫我名字就好,我可不是什么千金小姐。”白薇大方地回道。
房间里,我爸正坐在沙发上抽烟,整个房间都是烟草味。
看到白薇进来了,我爸立即将香烟掐灭,站起来说道:“小雪,你招呼下人,莫凡,你出来我有话跟你说。”
来到院子里,我爸又点燃半截香烟,深深地抽着。
“爸,您的身体还好吗?我们都长大了,你和我妈就别再像以前那么劳累,身体要紧。”
血浓于水,尽管我坐牢这四年来,我爸没有去看过我一次,可看到他满脸的沧桑,我还是很心疼。
我爸没有接话,而是指着那辆路虎问道:“这辆车多少钱?”
其实我对车也不太了解,估摸着说:“应该得一两百万吧。”
听到这话,我爸直接目瞪口呆,“这车是白小姐的?”
我点了点头。
几秒后,我爸震惊的脸色才恢复平静,深吸一口烟说道:“我们虽然穷,但志气不能短,做人还是要踏踏实实的,别老想着一步登天。傍富婆这种事,我坚决不答应!”
我爸的声音不大但也不小,也不知道白薇听到没有,我忙说:“爸,您误会了,白薇姐真的是我的老板,我是她的司机。”
我爸瞥了我一眼,没有再说什么,然后扔掉烟头进屋了。
我走进房间的时候,白薇和陈雪都坐在沙发上。
白薇穿着衬衫和半身裙,微卷的秀发自然散落,既优雅大方,又不失性感妩媚。
陈雪则穿着针织衫和米白色的阔腿裤,虽然两人的长相不相上下,但相比白薇的妩媚性感,陈雪的气质则要内敛得多。
虽然两人坐的位置很近,但谁也没跟谁说话,气氛也有些紧张微妙。
不久后,我妈便把菜做好了,虽然是常见的家常菜,但数量不少,满满一大桌。
“阿姨,您的厨艺真好,只闻其味就知道您做的饭一定很好吃,我都有些迫不及待想尝一口了呢。”白薇走到餐桌旁边,闻了闻菜的香味,最后还不忘给我妈竖起大拇指。
“让白小姐见笑了,都是一些家常菜,和饭店里的美味佳肴没法比。莫凡也真是的,带人回来也不提前说一声,我就随便做了些菜,希望白小姐不要嫌弃。”我妈说。
“阿姨,我刚才都说了,叫我白薇就好,千万别叫白小姐。而且我最喜欢吃的就是家常菜,饭店里做的菜虽然好看,但哪有家的味道?”
还别说,白薇几句话就把我妈哄得开心得不行,眼眸中的喜欢越来越浓了。
陈雪看到白薇和我妈有说有笑,不由得蹙起眉头,脸上还闪过一丝不易被察觉的落寞味道。
而陈雪脸上的表情变化,被莫勇尽收眼底,狭长的眸子透着一股阴冷味,继而笑呵呵地说道:“白小姐不仅长得漂亮,还这么能说会道,瞧把咱妈哄得多开心啊。难得一家人团聚,我去拿两瓶酒,今天咱们兄弟好好陪爸喝点儿。”
说完这话,莫勇就出去了。
再进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两瓶白酒。打开瓶盖,先给我爸倒满酒杯,然后又倒了一杯递给白薇说:“白小姐,你可别说自己不会喝酒,上次我们碰面的时候,小雪都被你喝醉了呢。你第一次来家里做,说什么也得喝点儿。”
我和白薇都知道莫勇的人品,其实白薇完全可以不用理会莫勇,但或许是因为我爸妈在场,白薇不想扫莫勇的面子,于是笑着说:“盛情难却,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接着莫勇又给我倒了一杯,自己也倒满酒杯,把瓶子放在桌子上的时候,陈雪忽然说道:“大家都这么高兴,我也想喝点儿。”
然后陈雪给自己也倒了一杯,那架势,分明还想和白薇继续拼酒。
莫勇皱起眉头,想说什么,但犹豫之后还是忍住了。
我妈本来不喝酒的,高兴也喝了两杯,两杯酒下肚,我妈的脸就变得通红,明显喝醉了。
我爸的酒量也一般,以前能喝半斤,但那天只喝完第十杯就醉了。还有陈雪,几杯酒下肚,也有了醉意。
我的酒量虽然不算好,但喝个八九两没问题,可随着二两酒下肚,我也感觉醉醺醺的,脑袋晕乎乎的。
白薇应该比我能喝,反应并不大。
至于莫勇,在单位上班的人只要敢端杯,一般来说酒量都不会小,所以他好像没有任何反应。
那天喝的那种酒的后劲真的很大,喝的时候感觉很柔和,随着酒精在体内扩散,人就迷糊了。
我只记得陈雪先喝醉,后面我也断片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等我清醒的时候已经躺在床上,眼前漆黑,正当我准备找到手机看看几点的时候,忽然感觉右手边软乎乎的,迷迷糊糊地摸了一把,手掌里面尽是柔软的触感。
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