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训制度:西汉强调“非教士不得从征”(《汉书“武五子传》),不仅注重平时因地制宜、因兵种而异的训练,还坚持定期校阅、考核,次行都试(大检阅)制度。
即每年秋季,在京师,举行隆重祭祀仪式,武官和士兵一起演练阵法。在郡国,太守、都尉及县令、县尉组织材官、骑士、楼船,进行射箭、乘马、行船等项军事技能比赛和考核,评定优劣,罚的还以狩猎形式进行军事演习。
在边境,由太守率领万骑巡察防务情况,并实行边塞秋射制度,对候长、士吏进行射箭考核,合格者有赏,不足者受罚。
训练内容以张弩发矢为主,也综角抵(角力、摔跃)、手博(拳技)、蹴鞠(古代足球运动)等武术、技巧项目。
东汉废都试制度。中叶以后,各种训练制度废弛,地方兵、京师兵皆无训练,战斗力明显下降。
武器装备是战争的工具,也是决定战争胜负的重要因素。
汉代的武器种类在先秦弓矢、殳、矛、戈、戟“五兵”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军士使用的武器已是多种多样。
长兵器有殳、戈、矛、戟;短兵器有刀、剑;远射兵器有弩、弓;防护兵器有盔甲、盾牌;攻守的兵器有钩镶。
此外还有锤、挝、杖、钺、斧等劈砍、锤砸兵器。在各种兵器之中,铁兵器所占比例越来越大,汉初晁错所列的弓弯、短兵、长戟、剑盾、矛铤等多是质量精良的铁制兵器。
近年来考古发掘的长安武器库所出兵器,除少量仍为青铜制造外,绝大多数均为铁兵器,刀、剑、戟、矛、斧、骸、盔甲一应俱全,仅铁镞就达1000余件。
汉代军中的武器不仅品种多,而且质量高,远远优于匈奴的兵器。
正如晃错所言,汉军的精兵良器用于战斗,“匈奴之弓弗能格也”,“匈奴之兵弗能当也”,“匈奴之革笥木荐弗能支也”,“此中国之长技也”。
汉军的精良武器是由多系统、多部门制造的。
考工令是西汉中央兵器制造的主要部门之一。“考工,少府之属官也,主作器械”。“考工令一人,六百石。主作兵器弓、弩、刀、铠之属。成则传执金吾入武库”;考工之外,西汉的尚方令也制造兵器,史载尚方令:“掌上手工,作御刀剑诸好器物”。
《汉书·韩延寿传》载:“延寿又取官铜物,候月蚀,铸作刀剑钩镡,放(仿)效尚方事”。
另,《史记·绛侯周勃世家》载:“绛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循五百被,可以葬者。”司马贞《素隐》曰:“工官即尚方之工,所作物属尚方,放云工官尚方。”
汉代地方上制造兵器的部门是工官。
“《地理志》:河南、南阳、济南、太山、颍川、河内、蜀、广汉等郡,皆有工官。徐天麟按:工官虽在外郡,而所作器械,实输京师。故武帝边兵不足,乃发武库工官兵以赡之也。”
《汉唐事笺》卷六亦载:“汉自郡国至京师,皆有武备,在郡皆有库兵,或置工官,库兵以算赋为之,而工官与铁官,同置产铁之郡。”可见,汉代产铁之郡皆设制造兵器的机构。
西汉的武库不仅负责兵器的贮藏,也具有武器生产的功能。执金吾届官有武库令,“主兵器”。
这里的主兵器,也应包括武器的制造。
虽然西汉武器的制造机构有的在京师,有的在地方,但所造兵器皆藏之武库。从这一点看,西汉的武器生产权是由国家直接控制的。对于武器生产的规格、质量、数量都应有统一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