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玄幻小说 > 谁是文仙 > 第217章 一个造型上的作用
    这是个非同凡响的世界。

    每天都会有非同凡响的事件发生。

    而谭紫宁,无疑便是那十万中,都不一定能有一位的非同凡响。

    祝星之体,传说中的体质,得天独厚,生而不凡。

    一个时代,一个体质的拥有者再多,也不会超过一掌之数,因为这是天赐,而上天的恩赐注定是宝贵的。

    更多的情况就是一两个,一个都没有也不是史无前例。

    不过这类的天骄,不出世则已,一旦出世,必然石破天惊,风云都为之变色。

    他们的存在,就像是上天的儿女。

    在一般人需要拼命的通过各种途径,证明自己,祈求着天道能降下那么一点点甘霖的时候。

    他们,或许一觉醒来就获得了。

    而正是因为围绕着神奇体质的传说太多,所以众人的脸色才会变幻莫测,感到深深的棘手。

    “我听说过祝星之体,凡是拥有这种体质,生来万邪不侵,肉身非凡,举手投足间,甚至可以牵引天地间的星力为己所用。”

    有人沉声说道:“她能在云州文院,压制诗狂弟子江城成为第一,绝不是偶然。实力定然深不可测。”

    云州文院的第一天骄亲自动身前来,显然对这座墓府主人的传承兴趣极大。

    甚至,可以说是势在必得。

    因为,江城有多强,很多人心中都有杆秤,会衡量。

    他曾在重阳文会上,与韩飞章大打出手,结局居然是有来有往,不落下风。

    在场的众人虽然没有明说,但很清楚,裴筠琇和薛樊,恐怕都不是此女的对手。

    她应该是目前贝州城内,真正的第一天骄。

    有人叹息一声,此女强得太离谱,与其他人之间,如同断层了一般。

    很难想象,寻常人如何在她的手中抢夺机缘。

    “不要因为对手太强,就妄自菲薄。”

    陶彻注意到了低沉的氛围,于是郑重说道:“传承与宝物不同,不是谁的拳头大,谁就一定能够抢到手。”

    “这机缘最后归宿是哪,花落谁家,还得看情况。”

    众人纷纷点头,脸色缓和了一些。

    毕竟传承只有一份,其实来之前,有不少人就已经知道,自己八成无缘了。

    之所以还会远道而来,无非就是想要看看,有没有其他的宝物可以凑个热闹。

    陶彻随后又交代了一些本次任务的重点,等过了足足一个时辰,这场会议才算是结束。

    “为了尽地主之谊,贝州文院包下了一座酒楼,特意要在今晚举办一场‘工家文会’,邀请的对象有我们,莫要迟到,失了礼数。”

    陶彻优哉游哉说道,很是淡然。

    不过这句话,却引起了众人的注意。

    “工家文会?”有人惊奇道。

    文会一词,不单单是指会写诗词文章的宴会。

    更是指文人墨客举办,参与的宴会。

    像“工家文会”,便是一种标准的学说文会。

    在这种文会上,一般不写诗词,而是会以选定的“学说”作为主题,进行讨论,实践。

    像选中“工家”作为主题的话。

    文会的内容,无非就是各个读书人,拿出自己引以为傲的机关造物,炫耀其中的知识。

    “那看来,今天晚上,就是云兄大展身手的时刻了。”

    众人向云泷靠拢,接连有人开口恭维他。

    因为在青州文院的队伍里,云泷的工家造诣最深,他是唯一的一位工家读书人。

    “我会尽力为之的。”

    云泷满面红光,难得文会的主题是自己擅长的方向,自然表现出少年的蠢蠢欲动与期待。

    他甚至还瞥了李讲一眼。

    刻意在众人面前开口。

    “李讲,一直以来,你都被称之为‘文会杀手’,不过今晚你估计要沉寂了,当不成主角的滋味如何?”

    云泷挑衅似的冲李讲挑挑眉。

    李讲这一而再再而三的刺激他,他可都记在心里呢。

    好不容易等来一次反击的机会,云泷自然不会错过。

    他太清楚,李讲的名声表现在什么方面了。

    若是文会中,有写诗写词的环节。

    云泷自然会闭口不言。

    至于工家造物……

    云泷冷笑,这其中,水深如渊,可不是随便写两句歪诗就可以钻研透的。

    “李兄慢慢会习惯的吧?毕竟文会从来就不只有一种形式,诗词什么的……终究是小道。”

    薛樊也在此刻开口,意有所指。

    这份剑拔弩张,被陶彻看在眼里,清清楚楚。

    他很想笑,不过却没有阻止,只是像看戏一样静静旁观。

    对此,李讲只是微微一笑。

    他转身走了,没有开口争辩。

    这让准备好应对话术的薛樊,云泷皆是有些失落。

    不过,云泷还是盯着李讲的背影说了一句,

    “李讲,晚上你可别失踪了,来了至少能起到一个造型上的作用!”

    ————

    ————

    或许是因为大儒墓府的消息,又或许是因为贝州城本就是一个热闹喧哗的城市。

    李讲孤身一人走在街道上,与人流融在一起,难得有种逛街的悠哉感。

    说起来,他已经很久没有放松过了。

    这段时间,不是在编撰《长安报》的内容,就是如同鲸吞牛饮般汲取知识,努力修炼。

    李讲忽然闻到了一缕浓郁的酒香,隔空飘来,里面居然有股清雅的竹子味沉浮,很是特别。

    他抬眼望去,一座华丽的酒楼,在一排排柳树的簇拥下映入眼帘。

    竹阁。

    ……

    酒楼内。

    一群少年,正在围绕着一位锦衣华服的公子恭维不断。

    “若不是莫公子财大气粗,平日里,我们还真不一定有机会尝尝这紫竹酿。”

    “是啊,太香了,真不愧是百两银子一壶的美酒,物有所值。”

    锦衣华服的莫公子,是人们推崇的中心。

    不过酒楼里人们关注的,却不是这位一掷千金的富家公子。

    事实上,就连这些开口恭维的少年,目光里盯着的,都是坐在窗户边的一位女孩。

    原因无他。

    她太美了。

    暮色透过窗户,照在女孩凝脂般的肌肤上。

    她很小,介于女孩与少女之间,大概在十二岁左右。

    但玉骨天成,清美出尘,一双秀丽的眸子,就像是上天亲自动手雕琢,完美得不切实际。

    竹阁有这么一位精灵般的女孩在,恍若整层楼都被她的美貌所照亮,蓬荜生辉,活色生香。

    饶是阅花无数,自认“贝州第一风流”的莫溥都尚且挪不开眼,更何况其他人?

    莫溥觉得身体越来越热,像是有团火在烧。

    他等不及了,主动上前,摆出自认为最优雅的笑容,轻声询问。

    “你好,在下莫溥,贝州文院学子,不知是否有幸,邀请姑娘参与文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