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跑了五六公里而已,这算什么?”

    马尾辫女孩撩了一下额前的碎发,语气十分高傲的说道。

    在跟她说话的同时,周欢仔细打量了一下她的样子,小巧可爱的鹅蛋脸,面容清秀、眼眸清澈、唇红齿白,或许是因为经常跑步的缘故,皮肤谈不上多么白皙,而是一种健康的小麦色,而且她身上由内而外散发着一种清新、自然、健康的气息!

    另外,在正面看到她的面容之后,他愈加确信,以前肯定在哪儿见过她!

    于是,他便说道:“我看你挺面熟,咱们以前是不是见过啊?”

    然而,马尾辫女孩的嘴角却泛起了一抹讥笑:“都什么年代了,还用这种老套的方法跟女孩子搭讪吗?警告你,别再跟着我了!”

    说完这句话,马尾辫女孩转身就走!

    看到这个女孩子如此没有礼貌,周欢不禁是有些上火,谁用这种老套的方式跟你搭讪了?我确实觉得你比较眼熟好不好?

    虽然你长得漂亮,但也不能这么诬陷人吧?

    同时,他还十分郁闷,竟然被人家当成痴汉了!

    不过,周欢并非是那种完全以自我为中心的人,他站在这个马尾辫女孩的角度考虑了一下,早上跑步,被一个男人在后面跟着跑了五公里,然后这个男人还说看着自己面熟,以前跟自己见过!

    这样的场景,确实很容易让人产生误会啊!

    这么一想,周欢心中的火气也就烟消云散了!

    罢了,罢了,被误会就误会了吧,反正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之所以看她眼熟,或许她是跟自己住在同一个小区的邻居吧!

    反正自己快要搬家了,以后估计也很难再见面了,这点儿误会又能算得了什么呢?

    周欢简单做了一会儿拉伸运动,以防受伤,然后便走出了小公园。

    在楼下吃了一份豆腐脑+油条+茶叶蛋的标准套餐,周欢回到家中,冲了一个凉水澡,换上了白色短袖衬衣+黑色西裤+黑色皮鞋的公务员三件套,站在试衣镜前,摸了摸头发,暗自说了一声:“加油!”

    周欢今天没有再打车,而是骑了自己的电瓶车去上班。

    昨天是因为第一次去市委办报到,不了解情况,担心骑电瓶车不方便,但是今天他已经没有这个担忧了,因为他发现市委大院里有很多人都是骑着电瓶车上班的。

    既然如此,那他自然也就骑电瓶车上班了。

    一来方便,骑上电瓶车,想去哪就去哪,还不用担心堵车。

    二来,如果让别人知道他每天打车上下班,说出去也不好听。

    骑着电瓶车来到市委办,周欢看了看时间,才刚七点半。

    昨天,张明远说得是让他和王坤八点钟去接他,时间还很充裕。

    今天还是方旭在市委大院门口执勤,昨天两人已经相识了,而且周欢还给方旭递了烟,另外方旭也已经知道了周欢就是张书记的专职秘书!

    因此,一看到周欢骑着电瓶车过来,方旭立刻热情的上前打招呼:“周主任,早上好!”

    “呵呵,早上好,这么早就开始上班啦?”

    周欢笑呵呵的说道。

    “我们保卫科是二十四小时值班的。”

    “是吗?那你们真是辛苦了!”

    “不辛苦!不辛苦!退伍回来,能分配到这么一个工作,还给了正式的编制,我已经很知足了!”

    “你是退伍兵?以前在哪个军区服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