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三章民事纠纷
江以宁看了她一眼,想了想,说道:“赵学姐,你先出去一下,可以吗?”
这是江以宁第二次住宿,京大的宿舍比起冬令营住的一中宿舍要大些,她不知道这样的规格算是好,还是一般。
但,比起自家,宿舍肯定是窄小的。
一会儿要是人多起来,她可能顾不上赵萱萱。
这位学姐热情,人也挺好,如果可以,尽可能不要波及到她。
赵萱萱愣了一下,“啊?但……”
把江以宁一个人留在宿舍里,任由人欺负……虽然她很害怕很想跑,但要是这么做,她良心怎么跨得过去?
留下……离开……留下……离开……赵萱萱快要纠结死了。
“我可以应付得过来。”
女孩声音清清泠泠,平平静静,一点大难临头的危机感都没有。
赵萱萱是真的打从心里佩服这个女孩。
难道她不知道害怕是什么吗?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江以宁有不畏强权的力量。
就在赵萱萱纠结的时候,宿舍门突然被人从外面狠狠地踹了一脚。
本来就没有关严的门“砰”一声,猛地打开,重重地撞到墙上,发出一阵巨大的响声。
整间宿舍都好像抖了一下似的。
赵萱萱也跟着抖了抖,看向来人。来人是个高大壮实的女生,她先是扫了眼宿舍,目光最后落到江以宁的身上。
“江以宁就是你了对吧?”她径直走到江以宁的面前,一双眸子瞠得大大,有些吓人,“现在给你两个选择,一是,自己滚出京大,永远别再踏进来半步,我们现在可以放过你,二是,呵……不用我多说,选吧!给你三分钟时间!”
赵萱萱忍不住说道:
“以宁是学校的特别生源,她签了保送的!你们这样做——”
那女生挥了下手,打断她的话。
“你别在这里搞笑了好吗?学校特别招的,关我什么事?我们让她自己选要不要走!她自己的选择,学校拦得住吗?”
“你!”
赵萱萱还想说什么,江以宁喊了她一声。
“赵学姐,你先出去,这里我来处理就好,你不用担心。”
赵萱萱对上江以宁那双漂亮的桃花眼,心脏没由来地猛跳了一下。
突然就有种,她继续在这里,才是麻烦的错觉。
“好、好吧……那我出去了……”
那女生也不拦着,等赵萱萱出去后,举起手,盯着腕表,给江以宁倒计时。
“你还有两分钟。”
“三十秒。”
“十。”
“九。”
“……”
“二。”
“一!行,你不走,是吧?”女生甩了甩手腕,猛地朝江以宁的脸抓过去!
江以宁轻巧侧身一闪,便躲了过去。
女生扑了个空,因为惯性冲劲,险些撞到墙上去。
她没想到江以宁能躲开,更没想到江以宁还敢躲!
“小贱人!”
女生想也没想,回身又是一扑!
这一次,她没有扑空,刚撞上,就用双手紧紧箍住对方的腰身,然后,用力一推!
“哎哟!我的老腰!”
一道破了音的男声在她耳边响起。
女生定睛一看,她扑的不是江以宁,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
老头被她推得直接撞到身后人的怀里,两人撞成一团,眼后就要摔下去。
“小心!”
两个穿着制服的警察及时扶住了他们,免了他们的灾难。
周院长稳住身体,谢了警察的帮忙。
缓了口气,他一手扶着腰,一手指着那女生怒道:“谁在这里胡闹!说!你是哪个班,叫什么名字!”
女生懵了。
不是怕那个老头,而是被警察给吓到了。
明明说好,会有人在下面拦着,结果,警察来到跟前,也没有人跟她说!
警察将周院长劝住。
“老人家,先让我们处理报案,可以吗?”
“报案?”
周院长一愣,随即便联想到是陆谨的手记,下意识朝江以宁的方向看了过去。
像是知道他想问什么似的,江以宁点了点头。
周院长皱眉,事情跟他想象的有些出入,当即朝那女生瞪了眼,没再说什么,也没有追问。
毕竟警察都在这里了,肯定会把事情始末搞清楚。
他就看看,到底是谁撕烂了陆谨的手记!
既然胆子这么大,就别想随便了事!
女生缩了缩脑袋,心里有了不好的预感。
警察问道:“我们接到报案,有重要财物被损坏,请问报案人是谁?”
江以宁举起手,“是我。”
随即,又将事情简单清晰地说了一下。
周院长补充,“我是京大数学院的院长,可以证明陆谨先生的本手记是学术界的无价之宝!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请你们一定要好好彻查一下!”
“请放心,我们会的。”警察严肃地点了点头,又问,“这个宿舍,除了你,还住着什么人,在哪里,能让她们过来,问几个问题吗?”
赵萱萱举着手,挤了进来,“我!我住在这里!除了我和报案人,还有一个女生!”
警察调查,唐璎也躲不过,不情不愿地走了进来。
赵萱萱三言两语就自证了清白,最后,所有人的目光都盯上了唐璎。
周院长突然往女生宿舍跑,下面的宿管根本不敢拦,顺带把警察也放了进来。
这个情况完全出乎唐璎的料想。
更难缠的是,那几个不中用的傻逼,竟然没有处理那堆垃圾,跟江以宁玩什么“给你时间考虑”!什么毛病?
不知道反派死得快,就是做太多多余的事情吗!
面对这摊狼藉,她只能认了。
唐璎翻了个白眼,轻蔑道:“不就是几本破书和一条破被子吗?我赔你十倍!”
警察没理会她那嚣张的语气,再一次确认:
“你承认这些东西,是你毁坏的?”
唐璎不耐烦极了。
“烦不烦啊?我都说了我赔!还想怎么样?”
“行,那就请你跟我们走一趟吧。”
唐璎瞠目,“撕了几本书,走什么走?我懂法的!”
撕掉几本书,顶多算是民事纠纷,根本达不到量刑的标准!这种案子,都是私下解决,警察至多从中调停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