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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81章直到遇到了她

    顾钊做了一个长长的梦,梦里的他非常的狂野,非常地桀骜不驯,没事就叼一根狗尾巴草,公社里到处晃悠,到处躺着睡。

    梦里的他还在红旗公社。

    那时候的红旗公社,尘土飞扬,却也鸟语花香。

    除了雷振兴和二狗子,公社的人谁都看不上他和他弟弟妹妹。

    觉得他就一街溜子。

    但他无所谓。

    那日他路过红旗公社的红旗河水,看到一个姑娘在水里蹦跶,不断地喊救命。他二话没说自己跳进了河里,将姑娘从水里捞了上来。

    将姑娘捞起来的后,他才发现自己救上来的姑娘是公社里最漂亮、最有钱、最娇滴滴的女知青舒宁。

    她身材高挑,头发黑亮,漂亮的桃花眼睛里面总倒映着山川河水,看一眼就会让人沉迷,附近这几个公社,这女知青是公认的美女。

    好看,不管怎么样都好看。

    哪怕她成为落汤鸡,那双眼眸雾蒙蒙的,我见犹怜。

    这么漂亮的女知青,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材有身材,要钱有钱,就是要眼神没眼神,要眼光没眼光。

    竟然喜欢公社里面那虚伪又骚包、又穷又清高的知青柏志平,柏志平对她爱理不理,她还天天追着他跑。将他救上来后,听到周边叽叽喳喳的声音,他才知道,她之所以跳河,是因为柏志平和她吵了一架。

    听说是柏志平要和她分手,她一个想不明白,自己就跳河了。

    为爱殉情。

    啧啧啧……

    他非常不齿这种行为。

    好好一个、这么好看的姑娘,竟然为一个渣男而跳河。

    他气恼。

    所以将她从河里捞出来之后,他说的第一句话是,想男人,找哥哥呀!

    也是因为这一句话,漂亮女知青眼睛睁开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啪”地打了他一个耳光。

    这个耳光打得极重,他感觉自己嘴里都是咸咸的。

    救了他,他还打他。

    他很恼了。

    用嘴舔了舔嘴角,嘴角一边微微勾起,道,“打是亲骂是爱。打的越狠,爱的越深。对我感情这么深,就做我婆娘呗。”

    身下女知青难以置信地看着他。

    他嘴角再次扬起,他能想象自己那会是多么的放肆又讨打。

    果不其然,他又被打了一巴掌。

    “婆娘下手可真狠!”

    捂着自己脸蛋,他恶作剧地再次打趣道。

    女知青气恼。

    而后每次见她,他就喊她婆娘。

    反正已经被打了,这便宜不占白不占!女知青每次都怒瞪他。

    有一次她气得不行,站在田埂上,直接扑倒他,和他扭打在一起,两个人从田埂这头滚到了那一头,她用力撕她的衣服。

    两人起来的时候,他上衣都不见了,裤子都差点掉了,她的衣裳则凌乱无比。

    总之那情形非常的不一般。

    围观他们的人哈哈大笑。

    他也跟着笑起来。

    反正吃亏的人不是他。

    甚至他还贱兮兮地道,“婆娘就是狂放!要和我滚不要在田埂上滚,下次可以找个安静的地方滚!你不害羞,但我害羞。”

    女知青白皙脸蛋气得绯红,疯一般地跑了。

    那个晚上他没睡好。

    睁开眼睛是女知青气红的双眸,闭上眼睛是女知青被他压在身上、女知青坐在他身上的情景,她腰肢很细,她脸蛋白皙又粉嫩,手指纤长。

    和他厮打在一起的时候,她为了试图用手指压住他,和他十指相扣。

    那感觉……他想起来就觉得脸红心跳。

    还有,她身体真的好软,哪哪都软,柔软碰到他身体的时候,他感觉自己血液直冲头顶。

    好想……直接将她真正压下去。

    婆娘!

    既然他喊了她婆娘,那她就是他的婆娘!

    那个晚上,他从天黑失眠到黎明来临之前。

    他觉得自己必须要得到她。

    却让他没想到的是,他还没有开始正经表达自己的心意,就传来了让他有些崩溃的消息。

    她结婚了。

    和那个她一直追的男知青柏志平,在和他打闹后第二天上午,拿了结婚证。

    还听说,她很快就要回城了。

    那天,他整个人失魂了一般,干啥都不得劲。

    女知青回城的速度很快。

    公社才传开她要回城,第三天,她就踏上了回城的列车。

    听说是他父亲和母亲一起动用了关系,安排她去学校教书。

    她已经结婚,结婚的人是城市户口,所以她男人会和她一起回城。

    让他有些意外的是,女知青离开之前,特地跑来和他道别。

    他以为她会破口大骂他这段时间的蛮不讲理、流氓般的占便宜,却没想到她说的却是感谢。

    说谢谢他那日救了她,如果不是他,她早就没命了。

    只是,以后不要见着姑娘就喊“婆娘”,这样乱喊婆娘,容易真的找不到婆娘。

    他,“……”

    她说话的时候情绪很平稳,那平稳的情绪,让他感觉自己是个真混蛋。

    她离开了红旗公社。

    完全离开了他的世界。

    她好像是一个美丽的梦一样,醒来之后,完全不见。

    再见她是十多年后。

    十年的时间里,他和二狗子一起卖过豆腐,和卫清凌一起开百货公司。

    白手起家的他,不管做什么都很艰难,但他从未放弃过,更觉得人生一切都有可能。

    在所有人还在享受农村分田到户的喜悦中、如果提高亩产、让一家人吃饱的时候,他已经在魔都混出了一片天地。

    为了拿到订单和生意,他被人追杀过,他亦追杀过他人,他双手沾满了血。

    他见过最狠辣、果敢、凶残的对手,为了对付他们,他比他们更狠辣、凶残,舔着刀口的血一直往前。

    道上传闻他是反社会分子,冷血无情。

    对此他不屑一顾,说他反社会,说他冷血无情,让他们试试父母被冤死、祖母将他们赶出去流落街头、食不果腹、衣衫褴褛、弟弟妹妹生病都没钱、走在路上被人骂乞丐的日子。

    这个世界对他来说,毫无温情可言。

    他对这个世界,亦无温情。

    他的世界从未明亮过,他好似在黑暗中行走的骷髅,除了沉迷财富积累,毫无目的可言。

    直到他再次看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