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穿书七零:文工团来了个大美人 > 第77章  陆今晏想让唐宋亲他,想疯了!
    楼梯口灯光温柔。

    他怔怔地站在原地,冷白的脸,渐渐浮起绯红。

    好似上好的汉白玉,映在了晚霞中。

    他潜心科研,从未想过结婚生子。

    他之前先入为主,也认定宋棠是那种不检点的坏女人,不想跟她有任何交集。

    可现在,他才知道自己有多肤浅、多无知。

    他想,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若爷爷、爸、妈非要撮合他与宋棠,也不是不可以。

    他不想让陆首长等人知道他听到了他们的谈话,红着耳根抬脚,就快步回了自己的房间。

    用力关死房间大门后,陆煜心脏依旧跳得特别快。

    尤其是看到信纸上清丽、婉约的字体,他更是彻底烧红了脸。

    宋棠写的这两章小说,比之前的几章更精彩、更好看,结尾更是留了个大悬念,让他迫不及待地想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甚至,他有些想去问她,方大侠与周姑娘,真的从此江湖陌路了么?

    最终,方大侠能不能成功复仇?

    方大侠……

    他心里有好多好多疑惑,只是,他俩并不算熟,关系也不太好,他不好意思冒冒失失问她问题。

    他只盼着,爷爷、爸、妈他们能尽快撮合他与宋棠。

    那样,许多话,他都可以光明正大地对她说……

    “爸、老陆,我也希望棠棠能做我儿媳妇。但我觉得,现在不能急着撮合她与小煜。”

    林荷顿了下,接着说道,“小煜他对棠棠也有偏见,我们撮合他与棠棠,只会让棠棠受委屈,他俩不太可能在一起。”

    “而且小晏帮着小深追求棠棠,是因为他还不愿相信棠棠就是与他通信的唐宋。”

    “等他信了棠棠的身份,他或许就会着急了。”

    陆首长止不住重重叹息了一声。

    他是特别想让棠棠做他的孙媳妇儿。

    陆家三个臭小子,她想嫁给谁,随便她挑。

    但他也能看出来,陆煜对她态度特别差,他也不想自己一片好心,反而害得人家小姑娘下不来台。

    沉默了许久,他还是没好气说道,“急死小晏那个臭小子活该!”

    “都二十四了,都不会哄小姑娘,活该他打光棍!”

    “想当年我这个年纪,小疆都会打酱油了,那臭小子怎么就没有遗传到半点儿我当年的风范?”

    “还有小煜……整天就知道工作工作……他怎么不跟工作结婚?”

    “小游那臭小子也真是的!就会挖结了龟,也不知道找个小姑娘约会……将来他能跟结了龟结婚?”

    “可别等我八十,才能让我抱上重孙!”

    林荷默默算了下。

    陆首长今年六十八岁,等他八十,那陆今晏都三十六了。

    若臭小子真三十六才能结婚生子,别说陆首长急,她也得急坏。

    林荷见陆首长气得直喘粗气,她怕他气出什么毛病,正想劝他几句,就听到陆守疆说,“爸你这说的什么话!”

    “什么叫你八十,才能抱上重孙?”

    “小晏那臭小子,又想娶顾家小子,又想娶傅家小子的,我看就算你一百二,也抱不上重孙!”

    “臭小子!”

    陆首长这次又被陆守疆气到了。

    他直接抓起门口的笤帚,就想揍他一顿。

    林荷哭笑不得地看到,平日里在手下的兵蛋子面前雷厉风行、说一不二的陆司令,被陆首长追得上蹿下跳、哀嚎连连。

    真的是,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啊……

    ——

    “团长,嫂子的信!”

    陆今晏刚风尘仆仆地赶回宿舍,顾时序就拿着唐宋写给他的信蹿到了他面前。

    陆今晏一把夺过信,就想回宿舍好好看看她在信上写了什么。

    顾时序紧跟进他宿舍,澄澈的眼睛中,满满的都是八卦的味道。

    “团长,嫂子在信上说了什么?”

    “她有没有说爱拉屋由?”

    爱拉屋由……

    意识到顾时序说的是一句蹩脚的英语后,陆今晏冷白的耳根,刹那红得仿佛要滴血。

    唐宋从未对他说过,Iloveyou.

    但他相信,终有一日,她会对他说喜欢。

    “出去!”

    陆今晏嫌弃地扫了顾时序一眼,不想继续听他胡说八道。

    顾时序却丝毫没有被人嫌弃的自觉。

    他指着陆今晏的脸,夸张大叫,“团长,你脸红了,耳朵也红了!”

    “嫂子跟你说过爱拉屋由对不对?团长,你也得对嫂子说啊!怎么能老让人家女孩子主动呢?”

    陆今晏脸更红了一些。

    他对唐宋说过,想跟她处对象。

    但喜欢、爱,他还未曾说出口。

    他怕自己太急,会把她吓跑。

    他强压下心中的滚烫,小心、珍重地拆开信封,就开始看宋棠给他的回信。

    顾时序其实挺有分寸感的。

    他是很喜欢八卦自家团长的恋爱故事,但当陆今晏看信的时候,他也不会真的凑过去,看信上的内容。

    这封信,是宋棠几天前寄出去的。

    那次,他在信的末尾,写了句,宋宋,对不起。

    所以,她在回信中写道,陆今晏,你没必要跟我说对不起。

    你从未对不起我什么。

    倒是很感谢你的招待。

    国营饭店的饭菜很好吃。

    你烤的肉串,更好吃。

    …………

    看着信纸上漂亮的字体,陆今晏唇角遏制不住上扬。

    下周公休,他本来是想约她去看电影的。

    但看到她说,她很喜欢吃他烤的肉串,他还是决定,先带她去露营烧烤,晚上再去看电影。

    他也希望,她看在他烤的肉串很好吃的份上,能同意周末与他见面。

    看完信,小心地将那几张信纸折起来放好后,他红着耳根,从怀里掏出了一个精致的竹青色小盒子。

    而那个长方体的小盒子里面,躺着一根发簪。

    发簪的形状,特别漂亮。

    黑檀木发簪的顶端,镶嵌着玉质的桂花玉兔,玉兔下面,有一轮弯月垂下,好看得不像话。

    今天白天的时候,他注意到了梁越深手中的那根发簪。

    他忍不住想起了上次在车上,唐宋长发滑落在他身上的感觉。

    像是一片片羽毛,扫过他的心湖,让他的心跳,彻底乱了节拍。

    梁越深买的发簪,是想送给宋棠的。

    在世人看来,宋棠那张脸很美,而唐宋脸丑陋,甚至有些可怕。

    可他觉得,唐宋比宋棠好看一千倍、一万倍。

    他也觉得,唐宋戴那种发簪,将一头青丝绾起,穿着旗袍的模样,肯定特别特别好看。

    所以,今天下午,他忍不住去了国营超市,想给唐宋选一根发簪。

    而他一眼,就看中了这根玉兔发簪。

    她上次醉酒,坐在他身上撒娇的模样,就像极了软绵绵、招人疼的小兔子,让他的心脏,火热又柔软,恨不能把自己的一切都给她。

    “哇!这根发簪真好看!团长,这是你送嫂子的定情信物?”

    “闭嘴!”

    陆今晏红着脸呵斥顾时序,不让他乱说。

    其实他觉得,他送她的那对珍珠耳坠,更像是他送她的定情信物。

    顾时序捂住嘴傻笑。

    团长脸更红了。

    实锤了!

    这就是团长送嫂子的定情信物!

    顾时序傻笑了会儿后,又凑到陆今晏面前约他,“团长,我们下周公休去钓鱼吧!”

    “我发现了一处好地方,那里鱼可肥了!”

    “没空。”

    被陆今晏无情拒绝,顾时序真的好失落。

    不过他脑子一激灵,顿时意识到团长是要去约会。

    他又止不住有些激动,“团长,你又要去跟嫂子约会?真的不能带上我吗?”

    “我可厉害了,能用好几种语言喊加油!”

    “加油!噶木昂!我给你们加油,或许嫂子一激动,就把团长你强吻了!”

    “滚!”

    顾时序这话越来越离谱,陆今晏嫌弃地踹了他一脚,就将宿舍大门关死。

    “嘿嘿……”

    被关到门外后,顾时序依旧在傻笑。

    他怀疑团长都不会接吻。

    他要不要教教团长啊?

    但转念一想,他也没接过吻,他还是暂时打消了这个念头。

    顾时序出去后,陆今晏无比认真地给唐宋写了四张信纸的回信。

    把信封封好后,他止不住有些期待。

    上次他俩见面,她吻了他,只是,她那时喝醉了。

    这次见面,他有些盼望,她清醒的时候,能……吻他,能答应跟他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