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穿越小说 > 妾身娇贵 > 戏楼打架,舍命相救
    骆惜玉的场子基本都是满堂喝彩,唯一一次被人喝起了倒彩,被庄绾碰上了。

    “当日向西厢月底黄,今日向琼要宴上搊,谁承望东墙脚步占了鳌头......”

    唱到这句时,骆惜玉一个调门落下,再也没了声音,台下一阵骚动和喧哗。

    庄绾听人说过‘八方听,一方凡人,七方鬼神’这句话,就是说唱戏的人一旦开了嗓,就不能停下,因为停下来不吉利。

    骆惜玉这句已经是张生来信告诉崔莺莺自己中了状元,崔莺莺喜不自禁唱的这段,再唱两句就没了,谁也没想到,他会在这里突然停了。

    庄绾看着四周愤懑的人群,意识到这里要闹起来了,觉得还是赶紧离开,谁曾想,一扭头才发现霍时玄不见了。

    “谢公子,六少爷哪里去了?”

    连阿戒也不见了,难不成先走了?

    谢谦正蹙眉看着台上,听到这话收回目光,见庄绾眉宇间带着焦急,安抚道:“你莫着急,他......”

    “哎呦!”

    谢谦话还没说完,人群中忽起阵阵惊呼声,转头看去,却见那骆惜玉正捂着眉角,脑袋微微朝左偏着。

    显然是被什么东西砸中了,沿着脸颊淌出一条蜿蜒血迹,看着有些骇人。

    台下这些人,听戏听的高兴的时候,会朝台上扔些银子或者贵重的东西打赏,不高兴的时候,说翻脸就翻脸,在他们心中,戏子如同青楼中的女子,一样的低微卑贱。

    有人在骆惜玉停嗓时就骂骂咧咧的离座退场了,有人嚷嚷着要退银子,有人气不过往台上砸东西,身上的物件,手里的茶盏,能抓到的都往台上砸。

    骆惜玉的眉角是被一青瓷茶盏砸到的,因为一片混乱,也不知谁砸的。

    之前的喝彩热闹已经全然不见,余下的,是人走茶凉的狼藉和萧瑟惨淡。

    庄绾瞧着台上狼狈的骆惜玉,突然想起了霍时玄的话。

    “这世上的大多数人,都活的艰难”

    庄绾还在感慨,一个身着绿色锦袍,四方阔脸,长相颇为冷峻阴森的男人推开人群上了台,身后跟着四个小厮,看架势,来者不善。

    果不其然,男人上了台后,直接一巴掌扇在了骆惜玉脸上。

    “臭婊子!昨个儿爷怎么跟你说的,今天爷带着两个京都来的朋友给你捧场,让你好好唱,你他娘故意的是不是!”

    骆惜玉本就瘦弱,娇柔的似个姑娘,哪里能承受男人愤怒中的一巴掌,遂,直接被甩在了地上,男人还不解气,走过去抬腿就要踹他。

    却是刚抬起腿,额头就被一东西砸中,男人痛呼一声,低头看向落在脚边的折扇,骤然抬头看向折扇来的方向。

    “哪个不要命的东西竟然砸老子!不想活了!”

    谢谦从后面走过来,径直走向骆惜玉把他从地上扶起来,盯着他的眉眼和肿起的左脸看了看,眯了眯眸子。

    “还好吗?”

    骆惜玉眉睫轻颤,摇头道:“没事,谢公子,今天这事与您无关,您先走吧”

    他的声音十分暗哑,像是嗓子坏了,说出一句完整的话已经十分勉强和艰难。

    谢谦没说话,转头看向了旁边暴躁的男人。

    “谢谦!”

    他的脸暴露,男人也认出了他,仅是一顿,很快不耐道:“没你的事,给老子让开!”

    谢谦微微侧身把骆惜玉护在了身后,笑道:“我若是不让呢?”

    男人骂了一声,显然没想跟他纠缠,朝身后的几个家仆挥手道:

    “把骆惜玉这个臭婊子给爷带走!”

    很快,场面混作一团,谢谦为了护骆惜玉,跟一群人打起来。

    要说口舌之争,扬州很少有人是谢谦的对手,但拳脚功夫,他只是跟着曲佑天学了皮毛,防身勉强凑合,打架就够呛了。

    一拳一掌落在他身上,庄绾在台下看的心惊胆战,怎么说她跟谢谦也算熟识了,这几年她跟着霍时玄到处溜达,谢谦时常跟着,对她也是格外照顾。

    遂,眼瞅着谢谦被人一脚踹在地上,她来不及多想,抓起桌上的茶盏,匆匆忙忙跑上台,狠狠朝谢谦身上的人砸去。

    那人正要踹谢谦第二脚,冷不防后脑勺挨了一茶盏,疼的龇牙咧嘴的叫唤,庄绾趁机把他推开,拉着谢谦的胳膊把他拽起来。

    “没事吧”

    谢谦刚要说没事,旁人忽有人朝庄绾扑过来,他赶紧把庄绾扯到身后,一脚踹那人心口窝。

    场面愈发混乱。

    骆惜玉在旁边急的跺脚,催促着谢谦赶紧走,谢谦没理他,与庄绾的配合中,打的越来越起劲。

    如今生龙活虎的庄绾,是被霍时玄硬生生练出来的。

    自她住进玄安堂开始,每日天未亮,霍时玄就让春喜把她叫醒,让她跟着他晨练。

    晨练的内容是……绕着整个玄安堂跑!

    玄安堂是一座三进的宅子,霍时玄的房间在二进的右侧,单单这里就有六间正房两间耳房,抄手游廊连接和包抄垂花门,以及东西厢房和正房。

    对于庄绾而言,仅仅绕着她住的院子跑一圈就够呛,更何况绕着整个玄安堂跑下来。

    她跑上半圈就已经丢了半条命,只看一眼连接各处院子的甬道和曲折回廊,她就觉的自己呼吸不顺,命不久矣。

    霍时玄倒也没逼她太紧,先让她绕着玄安堂跑半圈,然后跑一圈,勉强能跑下来后,就开始跑两圈,跑三圈......

    他说她身子骨太弱,得多练练,庄绾觉得他是闲的,故意折腾她取乐,但她又不敢反抗,就这样,一跑就是三年。

    能跑下来后,他又带着她去武场练拳,骑马狩猎,把她当男人一样调教,所以,如今的庄绾,已经像变了一个人,仿若新生,浑然不见当初的病态。

    比如此刻,她打是打不过这些有拳脚功夫的家仆的,但是她跑的快。

    来回穿梭在台上,引去几个人追她,跑不开就往台下跑,在桌上摸了不知道什么东西就往后砸。

    谢谦刚才被围攻比较吃力,如今只有两个人对付他,他勉强能应付,护着骆惜玉的时候,他还不忘往台下看看。

    见庄绾马上要被几个家仆包抄着围堵,他心里着急,大喝一声喊来几个被吓傻了的云凤楼伙计,让他们把骆惜玉带进去,然后自己去帮庄绾。

    岂料,他还没跑到台下,一身强体壮高大威猛的家仆已经追到庄绾身后,拿起一把椅子狠狠朝她砸去。

    “小心!”

    谢谦惊呼一声,脸色骤然大变,庄绾正跟前面的人对峙着,根本没察觉身后的那把椅子,听到谢谦的呼声时已经来不及。

    眼瞅着椅子就要砸在她身上,门口突然冲进来一人,以最快的速度飞奔至庄绾跟前,拉着她的胳膊把人护在怀里,椅子重重的砸在他的背脊。

    “唔!”

    庄绾吓傻了,直到听见头顶一声痛苦的闷哼才回过神,她急匆匆抬头,见霍时玄过于苍白的脸色,意识到椅子砸在了他身上,眼睛瞬间红了。

    “霍.....霍时玄”

    阿戒刚把那扔椅子的男人踹飞,回头看看霍时玄微微颤抖的后背,托着下巴暗自琢磨。

    要说,少爷的武功不如他,刚才见姨娘要被椅子砸到,他第一时间就往这冲了,可他竟然没跑过少爷?

    真是奇了怪了!

    难道......少爷背着他偷偷练武了?已经超过他了?

    庄绾从霍时玄怀里离开,想绕到他身后看伤势,霍时玄没理她,双手按着她的肩膀,略显慌张的目光在她身上来来回回扫视一周。

    “你有没有伤着?”

    庄绾摇头,“没有,你.....”

    她话还没说完,霍时玄见她身上没伤,已经揽着她的肩膀走上台,一脸阴鹜的瞪着绿衣锦袍的男人。

    “好你个詹兴,我的人你也敢打,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

    绿衣锦袍的男人正是扬州知府詹鹏之子。

    詹兴,兴风作浪的兴,仗着亲爹是知府,骄奢淫逸,吃喝嫖赌无恶不作,名声仅次于霍时玄的扬州恶霸。

    要说按着身份尊卑,詹兴一个官二代比霍时玄这个商贾之子的身份高多了,当时詹兴也是这么想的。

    奈何,他跟人打架,他亲爹不管他。

    所谓一山容不下二虎,两个恶霸总要分个胜负,詹兴当年跟着亲爹刚到扬州没多久就同霍时玄杠上了。

    奈何詹兴带了一群人愣是没打过霍时玄,反被霍时玄揍得鼻青脸肿,两人的关系一直很恶劣,谁也看不起谁,见面就打。

    詹兴不止一次跟亲爹告状,奈何詹鹏一心想做个好官,不想以权压人,更不想落人话柄,且霍家是扬州首富,他明里暗里都要用着霍家。

    所以,他直接无视了两个后辈之间的恩怨,称这是小孩子过家家的私仇,只要不过分,谁输谁赢各凭本事。

    于是,玩心计玩不过霍时玄,打又打不过霍时玄的詹兴纵然是知府的儿子,却事事被霍时玄压一头。

    詹兴是不怕霍时玄的,但也不想跟他撞上,因为每次倒霉的都是自己,这是丢脸丢面的事,所以偶尔在街上撞上霍时玄,他也会刻意躲开。

    今天他的心情本来就不好,在这种情况下遇见,更是烦的要死。

    “这事可不懒我,我今儿带着两个京都来的朋友给骆惜玉捧场,我可是把他夸得天花乱坠,结果这婊子竟然停了,真是晦气”

    “我今儿可是有大事,花了大银子,他给我全毁了,你说我气不气,我就上来揍他,结果谢谦出来拦我,还有他”

    詹兴气冲冲的抱怨着,指着庄绾愤愤道:“他是自己跑上来挨揍的!”

    整个扬州城都嘲讽过霍时玄喜欢上一个细皮嫩肉的小公子,詹兴偶尔跟霍时玄碰上,也用这个对他冷嘲热讽膈应他,结果被揍得极惨。

    所以如今再见到,也懒的再用这件事恶心他,毕竟霍时玄根本不在意旁人的目光,脸皮厚的像城墙。

    霍时玄的目光若有所思的在詹兴脸上停留一会,冷声道:

    “人你打了,可以滚了!”

    嗯?

    詹兴见霍时玄竟然这么爽快的把此事了了,惊愕的瞪大了眼,他还以为霍时玄要发怒,毕竟刚才那椅子砸他身上了。

    不过,他今天确实有事,所以见好就收,带着人急匆匆的走了。

    庄绾惦记着霍时玄身上的伤,见人走了,扯着霍时玄的衣服要看他的后背,霍时玄瞪她,凶巴巴道:

    “着什么急!回府脱了衣服让你好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