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意思!?你说他们不是男女朋友关系,那是什么关系?”

    一旁的邓辉愣住了,眼睛瞪得大大的。

    “五年前,林寻跟安妙汐签了一份合同,让林寻假扮她的男朋友,在外面当挡箭牌兼她白月光的替代品,在家里就是佣人,月薪3万。”

    “什么?!”

    闻言邓辉倒退了几步,脸上的表情更加惊讶了。

    “漫漫,这是真的?”

    邓辉再次确认,随后不可思议的目光看向安妙汐。

    “怪不得!怪不得他得了重病都不肯告诉你,原来是这个原因!”

    现在邓辉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面对安妙汐如此冷漠的态度,他还是依旧保持着热情去对待安妙汐。

    两人一直以来居然都是雇佣的关系!

    “安总,您不觉得你这样做太过于自私了吗?”

    “这件事情是林寻自己同意的,而且我价格给的很高,我觉得这个合同没什么问题。”

    安妙汐平淡的回答,在五年前,海浦市的平均工资才不过八千,她给到三万的月薪已经很高了。

    即使她对林寻是有一些冷漠,但她对待别人一向都是如此。

    “呵,你认为没问题?”

    路漫漫冷笑一声。

    “五年来,在你的心中,难道林寻就是一个工具人吗?”

    “难道在你看来,钱可以买到一切吗?”

    “林寻患病这么多天了,还在坚持给你做家务,变着花样的为你做饭,你何曾关心过他?”

    “这些年来,他为你做了这么多,难道你以为用钱就可以撇清了吗?”

    “他都已经快死了啊!”

    路漫漫的声音颤抖着,也将安妙汐拉回了现实。

    是啊,有些东西确实不能用钱来衡量,而且用钱来衡量感情,不一直是她最讨厌的事情吗?

    为什么这种话会从她的嘴里说出来?

    有一次安妙汐淋了雨发高烧,是林寻连夜冒着大雨从医院将医生请了过来,然后又熬了粥,将水果削好送到她的面前,后面的几天也是林寻按时送热水,提醒她吃药。

    这些事情,合同里面并没有规定啊。

    林寻也并不是为了钱才做这些事情的啊。

    “那间空房间是原本阿寻住的吗?”

    邓辉指了指楼梯口处的一个较为破旧的空房,里面空空荡荡的,一看就是刚搬走。

    “这不是储物间吗?这么大一个别墅,你就让他住这里?”

    此时邓辉彻底相信了路漫漫的话,在这里,林寻的身份真的只是一个下人。

    “我真为阿寻感到不值啊...”

    旁边明明还有一个更大更豪华的宽敞房间啊,就算空着也不舍得让林寻住吗?

    两人的话深深刺痛了安妙汐的内心。

    “邓辉,我们走吧,看来林寻不在这里。”

    比起说教安妙汐,路漫漫现在更担心的是林寻的安危。

    现在他谁也联系不上,会去哪里呢?

    “那我们现在去哪里找?”

    “邓辉,你跟林寻的关系最好,你再想想,他还有没有提到一些其他的地方?”

    “其他的地方?”

    邓辉紧张的大脑飞速运转,努力回忆着,额头上冒出了细密的汗珠。

    “对了!阿寻很久以前跟我喝酒的时候谈到过,他和他奶奶之前是住在星月村的,会不会他回老家去了?”

    “你怎么现在才想起来!”

    路漫漫柳眉微蹙,随后微微颔首,

    “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去找他!我真怕他做什么傻事!”

    “不至于吧,阿寻这小子平常对待生活一直很积极阳光的啊,怎么可能因为这点挫折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