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婚姻实录:七年之痒那些事 > 第651章 不要总是想这些!
    既然能和好,那说明心里还有彼此。

    要是分开,苏晓唯一能想到的只有这一个原因。

    之前杰克愿意随宋涵雨来中国定居,这次,是不愿意来了?

    宋涵雨从包里摸出一支烟来,只是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又放了回去。

    她苦笑道:“人真是很复杂的动物,有时候,你自以为很了解一个人,可其实你并不了解。我见过杰克的痴情和义无反顾,也见过他的自私和丑陋!”

    原来,他们和好之后,宋涵雨提出尽快完婚。

    她想要一个孩子,杰克也答应了。

    谁都没想到那个孩子比想象中来得还要快,宋涵雨提出尽快结婚,可杰克却总是各种理由推脱。

    宋涵雨想让杰克来海城,他倒是来了。

    跨国婚姻的手续比较麻烦,一直都是杰克在东奔西跑。

    那时候,宋涵雨觉得杰克真是天下最好的男人。

    直到她某一天洗澡的时候突然滑倒。

    她疼得晕天黑地,根本就动弹不得。

    可是无论她怎么拼命叫杰克的名字,都没有回应。

    等到她忍着巨痛一点点爬出浴室,才发现杰克正坐在沙发上。

    他把她送去了医院,不过动作并不算快,像是故意在拖延。

    孩子没有保住。

    宋涵雨伤心欲绝,却无意中看到杰克的手机聊天记录。

    她之所以在浴室里滑倒,是因为杰克之前偷偷进去过,在地上撒了很多沐浴露。

    他对朋友说,他还没有作好当爸爸的准备。

    所以,他就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作了决定,完全不顾流产对她造成的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

    宋涵雨和杰克对质,要去法院告他,他却说,是她先把他当替身的,她这样的人不配有爱情。

    他愿意再给她机会,不过就是把她当床伴。

    宋涵雨在家里躺了一个月,因为无法接受残酷的事实瘦成了皮包骨。

    她向公司请了长假,流产的事没有对任何人讲。

    没人知道她经历过怎样的至暗时光。

    其实以她的性格,不是没有想过狠狠报复杰克,可最终,她还是暂时放下了。

    自己都成了这副鬼样子,首先要做的不是重新站起来,过得像个人样吗?

    她花了很长时间才让自己走出来,从被动到主动,心里的煎熬和各种挣扎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怨天尤人没有用,伤心绝望也没有用,没人能帮她,她只能靠自己。

    “苏晓姐,以前我不知道什么叫涅槃重生,经历过这件事,我知道了!”

    苏晓握住她的手,想安慰她几句,可现在看来,她似乎并不需要。

    “我没事了!生活回到正轨,为那个混蛋男人浪费了那么久的时间,内耗得太厉害,实在不值得。不过人生就是这样,什么都要经历!从现在开始,我就是超人,我就是金刚不坏之身,没有任何困难和磨难能把我打倒!”

    宋涵雨的眼里闪着灿烂的光,是那种和她的年龄很相符的光。

    苏晓从心里为她高兴。

    她的勇敢和无畏实在太可贵了,自己比她年长,却是比不上她的。

    山穷水尽之后,以后她的人生一定全是坦途了。

    两个人面对面,沉默着喝了几杯酒。

    苏晓突然想到了一个细节,抬头看向宋涵雨:“你说暂时放下了?以后还是会报复杰克?”

    恨一个人其实挺费心力的,虽然她理解宋涵雨的恨。

    仇恨,有时候会让一个人丧失理智。

    这么好的女孩子,苏晓很担心她会钻牛角尖,最终走向人生的岔路。

    而且这种担心越来越强烈,强烈到令她无法忽视。

    “当然!他差点儿把我毁了,最重要的是,他杀了我的孩子!我连孩子的衣服和玩具都买好了,名字也想好了。甚至我还让人根据我和那个浑蛋的脸合成了孩子的样子……”

    宋涵雨终于忍不住湿了眼眶。

    她握着酒杯的手慢慢收紧,指关节和唇色都开始泛白。

    失去一个孩子的痛,作为母亲,苏晓完全感同身受。

    连她的心里都狠狠地揪痛。

    更何况是宋涵雨。

    “那是一个很漂亮的混血儿,大眼睛,笑起来更是仿佛能萌化人心……”

    “涵雨,不要总是想这些!你还年轻,以后的路还长!”

    “我知道!我都知道!杰克这样的人,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他会毁我,也会毁别的女人,所以,我要让他烂成我手里,我要让他生不如死!”

    看到宋涵雨目露凶光,整个人看上去都有点儿狰狞,苏晓只觉得心里突突直跳。

    “涵雨,你要有分寸,适可而止,犯法的事可不能干。”

    母性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情感,她真怕宋涵雨一意孤行,最后把自己也搭进去。

    “你放心,为了报复他赔上我自己这种傻事我不会干,而且他也不配!”

    这一晚,宋涵雨喝了很多,到后来直接趴在桌子上,怎么叫都叫不醒。

    苏晓也喝了不少,可头脑还算清醒,她拦了出租车,把宋涵雨送回了家。

    从她家出来以后,冰冷的夜风一次,她头晕脑胀,在一个僻静的角落吐得地动山摇。

    全身都软成了一摊泥,想站都站不起来。

    她绝望地想,自己可能回不去家了!

    外套很厚,却禁不住夜黑露重,整个人都被冷风吹透了,全身筛糠似的发抖,上下牙也是磕磕碰碰,发麻发疼。

    费了好大的劲才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来,指尖停在章恒的号码上,却久久无法咬牙按下去。

    他已经搬去了公司宿舍。

    而她明明什么都没有做错。

    凭什么还是要她先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