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点了点头。
“是的,在我们国家的私人领地,就算是警察,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或者是搜查证,都不可以强行闯入。”
秦朝阳又问出了另外一个问题
“那如果有歹徒闯入了你的私人领地,甚至还要对你不利,那你有没有权利将其击杀,或者是采取一些防卫手段?”
秦朝阳问这些就是为了接下来做准备。
海棠以为秦朝阳只是对这个国家的法律不太熟悉,可能是想多了解一下。
所以开始普及起来。
“你说的这些是对的,但也不是全对,如果没经过主人的同意,私自进入别人领地,我们可以视为强盗行为。”
“我们有权利驱逐,认为威胁到自身安全之时,甚至可以击杀。”
“但一定要满足条件,随意开枪的话,房主也会被以谋杀罪起诉的。”
“房主击毙闯入者,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你的私宅必须有围墙,或者有明确的标识表明是私宅,没有明显标识或者提示,不能被视为私宅。”
“第二,闯入者必须是故意的,且在你的警告下仍不退出,因为误入者不属于闯入者。”
“第三,闯入者必须做出了足以威胁房主或家人人身安全的行为,房主才可以击毙闯入者。”
“即使闯入者是故意闯入,但如果没有威胁房主安全,那房主也只能报警处理或者给予警告,不能随意开枪打死人。”
秦朝阳听到这里眉头皱了一下。
他还以为只要是私闯民宅就可以一枪崩了你,原来这里还有这么多限制。
“那如果对方有武器,比如砍刀,棍棒,甚至还有枪支的话,这样是不是就可以将其击杀?”
秦朝阳再次确认了一下,这次海棠给出了他想要的答案
“这个是肯定的,不过也要看情节严重与否,我给你举个简单的例子吧。
如果一个小孩,或者一个妇女,手里拿着菜刀跑到你家里去,这种情况就算是对方有着杀人的意图,你也不可以将其击杀。”
“因为你是一个大男人,你完全有能力阻止或者是避免这件事情,比如说你可以将她击伤。”
“但如果这个人是一个青壮年,手上有拿着足够威胁到你的武器,那么在你警告无效之后,就可以正当地自卫。”
“如果是对方持有枪械,不管他对你有没有造成伤害,只要他拿出了枪械,你都可以将他击杀,但是你要证明这个枪械是对方的。”
“而不是你栽赃陷害的,毕竟法律就是法律,有时候就是得防止别人钻空子。”
这下子秦朝阳彻底明白了,那么他心里就没有负担了。
比如说昨天晚上那些小混混,带着棍棒啥的冲到了他的别墅,这样一来秦朝阳就可以采取正当反击来进行防卫。
那么如何证明自己是属于正当防卫,其实这个也很简单,毕竟别墅里面还有外面都有监控。
这个昨天秦朝阳已经确认过了,只要这些人冲进去,手上有着武器,最好是让对方先动手,那么这样一来,秦朝阳将他们给干掉,就不会蹲局子。
再加上海棠的背景,最多也就是被抓进去,录一个口供啥的,想通了这些秦朝阳放心了。
那么接下来就是武器的问题了,秦朝阳空间里是有的很多好枪好炮的,但是这些家伙肯定不能拿出来。
在这个国家的确是可以拥有私人枪支,但前提是你得办理一个持枪证。
而且手里的枪还要有详细出处,枪是在哪里买的,什么牌子,什么时候买的,有多少发子弹,准备做什么用的。
这些都需要登记清楚,不过有句话说的对,朝中有人好办事。
“海棠,过几天我有几个手下要过来,你能不能帮忙给他们办一个持枪证?”
海棠自然说没问题,这些对她来说真的只是小事。
听到这里,沈思佳其实已经感觉到了一些问题了。
秦朝阳不是一个喜欢八卦打听的人,那么这会儿围绕着这件事情讨论了这么久,肯定是有原因的。
加上昨天的事情,还有魏生静马上就要过来,可以很确定的是,那些人可能要对他们下手,而秦朝阳也打算反击。
总之接下来可能会有些不太平。
接下来的逛街,秦朝阳不用回头,都能锁定那几个跟踪他的人。
这要是在缅北,他早就下手了。
众人一起逛了一会街,买了一些礼物,还吃了一餐牛排。
然后又去别的地方玩了一会儿,浪了大半天时间,他们这才开着车子回到了别墅,而那一辆车一直跟着他们。
直到秦朝阳等人进了别墅之后,车子才开走了。
秦朝阳笑了,他现在有一个好办法,那就是利用体内的毒素,进行钓鱼行动。
杀了这几个人很显然会很麻烦,哪怕就是正当防卫,这以后恐怕也会留下一个不良记录。
但若是将那些人给控制住呢?
这是一个很好的方法,控制住人,那么就相当于他在敌方阵营里安插了几个钉子
“朝阳,是不是有什么危险?”
沈思佳憋着一路没问,这一回来立马问了出来。
“嗯,今天我们被人跟踪了,而且跟踪了一天。”
“所以我敢肯定今天晚上,这里绝对不安全,所以等天黑以后,你们就去二楼房间,所有人都去。”
沈思佳一听还是有些担心的。
“那你会不会有危险?”
秦朝阳摸了摸沈思佳的难道,笑着道
“上次我不是证明给你看了吗?”
“我现在身上跟铁打的一样,别说是手枪了,就算是步枪都很难破开我的防御。”
“还有,难道你没发现我那地方也越来越……”
秦朝阳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沈思佳的脸是越来越红。
因为前几天她做过一个实验,当时自己的牙齿都差点咬坏了。
结果秦朝阳屁事没有,由这一点可以肯定,秦朝阳的确不会有什么危险。
“那你当心一些,不然我咬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