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其他小说 > 明末文豪从抄书开始 > 第514章 《语文》教材
    司马光他老人家在冯梦龙的设定中也成了个炼气高手。

    《三遂平妖传》中司马光的养气功夫天赋异禀:七岁之时邻家孩儿掉进水缸,司马光当时已初窥养气门径,用丹田气大呼一声,直接将水缸震的炸裂,救出了同伴,由此受到天下人的称赞。

    连带王安石、苏轼等同时期一大堆名人也陆续登场,且个个在江湖上有一号。

    本书的人物设定基本上是官职越高武功就越高,像文彦博,王安石这种级别都是高来高去的,把笏板一竖便能直接当做法器战斗的宗家一流。

    冯梦龙的这一套改编让王文龙看的乐不可支,而且让王文龙不禁想到了前世小时候看的武侠电视剧。

    王文龙记得他前世看电视,有一段时间的明朝武侠剧很喜欢写东林党和阉党的斗争,在这种电视剧中从魏忠贤到东林党经常是人人都会武功,而且官职越大,武功就越高。

    魏忠贤是天下一流高手自不必说,而叶向高、方从哲、黄尊素等人明明是读书人,莫名其妙双手对地上一拍也能拍出一连串炸点。经常是冲突激烈之时,一个文官一个太监飞起来对打,然后打到一半皇帝也飞出来了——原来天启皇帝也会武功!

    扯淡归扯淡,但别说,这种扯淡剧情还真挺带感。

    就在冯梦龙的《三遂平妖传》开始连载之际,王文龙也带着妻子沈宜修、李国仙,儿子阿难,坐上李国助的海船一起返回福建。

    西班牙造船师胡安·纳瓦罗跟着他们一起南下,此君原本不愿意离开浙江军队去台湾办厂。

    胡安十分羡慕卜欧明,卜欧明虽然只是个百总但手下可也管着上百人的编制,要知道这时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远东安汶岛总部常备守军也才不到六百人,能够领导上百人部队的军官都是贵族了。能有机会在大明的军队里头当上一个军事贵族,相比之下胡安根本不稀得去当个工厂主。

    还是沈有容许诺他可以保留军职,并且只要把台湾的造船厂建起来生产船只供给到浙江,沈有容就为他升官。胡安·纳瓦罗这才勉为其难的同意去往台湾。

    众人坐海船从苏州南下,取道进入福州港。

    在福州老家休息几天,不久便收到了李旦也将要去台湾的消息。

    把两个妻子以及儿子留在福州,王文龙跟着李国助的船队出航,带着胡安·纳瓦罗,加上李家回泉州搜罗来的管理人材和一些造船工匠,一同前往台湾岛和李旦汇合。

    而与此同时,使用着王文龙教材的衡山书斋,也终于把拼音的章节教完了。

    夏日炎炎,朱阿贵手中提着礼物,一路询问,走进了衡山书斋。

    朱阿贵是常州大户彭家的奴仆。

    大明开国之初,对于官绅豢养家奴做了非常多限制,但是到了明朝末年,这些限制已经成了一纸空文。随着江南经济的发展,大户人家渐渐奴婢成群。

    这些奴婢也不全是被迫卖身为奴的,就像常州大户彭家占有常州上千亩土地,在常州金坛县郊外往往整个整个村子的土地都归在彭家名下。

    这些村子之中早个百十年还有不少自耕农守着小块土地过活,但自耕农的抗风险能力太弱了,遇到灾荒之年,往往是为了凑齐来年耕种所需的种子,或是为了得到口粮度过荒年,他们就只能向彭家借贷。

    找彭家借钱容易,但一旦还不起钱,他们就只能被收为彭家的奴仆。

    被彭家收作奴仆的自耕农可以少还一些高利贷,对于那些还不上钱的农民来说,这种行为甚至被称作是善举。

    而彭家做此事也十分热衷,整村的农民都成为他家的奴隶,彭家就能将村子的地产和人口全控制在手里,再也不怕这些农民翻了天。

    金坛县外的一个个村子通过这样一番途径才能成为受彭家稳定控制、可以连奴隶带土地一起传辈的财产。

    朱阿贵的父亲那一辈就已经是彭家的奴仆了,而且朱阿贵的父亲非常会来事,让朱阿贵在小时候就被运作到了彭家小少爷身边当作长班。

    彭家小少爷从小读书,虽然考不上秀才,但捐了个监生之后也自命为生员一流,并且经常和东林书院里头的士人们交游。

    前阵子民党在南京成立衡山书斋,彭少爷也和东林党的一些生员们一道前来南京观礼,听说这衡山书斋可以收白丁的子弟读书而且不要什么钱财,彭少爷受朋友邀请,便让朱阿贵将自己的儿子送到书斋里来读书。

    少爷发话了,作为从小陪伴的长班,朱阿贵哪里会有意见?为了把事情办得漂亮,朱阿贵专门回家挑选了自己最为聪明伶俐的三儿子送到南京。

    那时朱阿贵的老婆还不愿意,表示他们本来就是彭家的奴仆,就算学会读书写字又有什么用?还不如把最为聪明伶俐的三儿子朱绍基留在常州,预备着未来伺候彭少爷的孩子。

    而朱阿贵当时便大骂自家老婆见识短,朱绍基学会什么不重要,少爷竟然发了话,自家便要忠实的做去,未来让少爷知道了自己对他这殷勤的态度,少爷才能给他们朱家一点好脸色。

    其实朱阿贵对于这不收钱的民党书斋能不能教会三儿子读书写字也不抱什么期望。

    他们这一家本就是不识字的,虽然朱阿贵的钱财也足以将儿子送去私塾里读两天书,但就像之前他老婆所说,他们家世世代代都是彭家的奴仆,三儿子即使学会了读书又有什么作用?

    此时朱阿贵手中拎着一个食盒,这是专程从家里带来给朱绍基补充营养的菜品,另一手则挟着两匹丝绢,那是准备送给书斋中先生的礼物,朱阿贵就缓缓的走到了衡山书斋的宿舍前。

    他见身边有三三两两的学子走过,这些人虽然不少都穿着粗布衣服,但是讨论热烈、脸上带笑,并不像朱阿贵印象中木讷的工匠模样,反而更像是他跟着少爷一起出入书院文会之时见到的读书人那种自如洒脱的样子。

    虽然心中对于自己儿子这一个月能不能学到东西并不抱什么想法,但看着身边三三两两走过的学子,朱阿贵不禁也生出了一丝希望。说不定自己的儿子在这书斋之中读了书以后,有一天也能有这样的洒脱和体面。

    朱阿贵叫住两个一边讨论一边走过眼前的孩子,这两个孩子才十岁出头,穿着的也是粗布衣服,大概就是书斋中所谓工农的子弟,未来也是不会去考科举的。可是朱阿贵面对上这两人时却还是不自觉的拿出了面对读书老爷的态度。

    朱阿贵屈着膝弓着腰,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容:

    “劳驾请问,这两位小老爷可认得一个书斋里的学生朱绍基,他是常州人。”

    一个学生闻言询问:“老丈是?”

    “我是朱绍基他爹。”

    那学生闻言脸上立刻显出亲切的笑容,“原来是伯父,朱绍基和我是同一宿舍的,他此刻多半就在宿舍中温书呢。”

    朱阿贵闻言皱眉:“大白天不同着大伙一块出来玩,窝在宿舍里读什么书啊?”

    他在送儿子来南京读书时就跟朱绍基说过,送他来这衡山书斋不只是为他读书,而是给他一条出路:

    一来让他在彭少爷那里留个印象,二来让他也得趁这机会交好书斋中那些读书老爷。

    至于读不读书,并不重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