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姜太虚那猥琐的脸上,红得仿佛能和三国里的关公一较高下,那双眼睛在酒精的作用下,闪烁着狡黠的光芒。
他一脚踩在长板凳上,另一只手随意地拿着一根筷子,敲打着面前的白瓷碗,发出清脆的声响。
醉意朦胧中,姜太虚的声音带着几分沙哑,却也透出一股子不羁。
“秦绶啊,你这小伙子,别急着一头扎进女人的温柔乡里。”
“年轻时候,多尝几次云雨之欢,那是天经地义。”
“但那情爱的玩意儿,能少沾就少沾,别让那些狗屁倒灶的事儿耽误了你的大好年华。”
“三十岁之前,别让自己陷得太深,否则啊,你那点儿精力全得被那些破事儿给耗光了。”
说着说着,姜太虚打了个酒嗝,一抹嘴巴,语重心长地继续说道。
“到时候,你就算想明白了,想要翻身,那人生最宝贵的时光,也早就随着长江东逝水,一去不复返了。”
“妈的,别等到老了,才后悔莫及,那时候,可就真的来不及了。”
姜太虚的话语中,带着一股子过来人的沧桑和无奈,仿佛在用自己的经历,给秦绶这个年轻人指点迷津。
他的话语虽然粗俗,但却字字珠玑,透露出一种放荡不羁的生活哲学。
在这个喧嚣的夜晚,姜太虚的这番话,就像是一杯烈酒,让人在醉意中,也能品味出几分人生的苦涩与辛辣。
在那个破旧的小酒馆里,秦绶静静地坐着,眼神里带着几分莫名的意味。
被他尊称为姜叔的中年大叔在他对面,滔滔不绝地讲述着自己的坎坷人生,那声音里夹杂着唏嘘和无奈,仿佛要把一生的沧桑都倾诉出来。
秦绶没有插话,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看着中年大叔那醉意朦胧的眼神,心里确实记住姜太虚说的这些话。
同样的,他知道,这些所谓的坎坷,对于他来说,不过是过眼云烟。
就在秦绶以为中年大叔已经醉得不省人事,准备背着他回到自己的狗窝时,这家伙却突然站了起来。
姜太虚踉踉跄跄,摇摇晃晃,但最终还是一个人跌跌撞撞地走出了酒馆。
没让秦绶送回去,也不需要。
秦绶看着中年大叔的背影,嘴角勾起了一抹放荡不羁的笑。
他转过身,拿起桌上的啤酒,自己一口一口地喝着,就着剩菜,细细咀嚼着姜太虚的那些疯话。
酒馆里的灯光昏暗,秦绶的影子在墙上拉得老长,他的眼神里闪烁着一种独特的光芒。
生活总想把一个人的棱角磨平,然后扣上一顶平庸的帽子。
但他秦绶不会妥协。
在SX省,自古便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雄藩巨镇,非贤莫居”。
这里,从夏商周到明清,历经了无数的战火与烽烟,是汉民族与少数民族激烈争斗的大战场。
“薛王出降民不降”,这不仅仅是一种执拗,更是一种深入骨髓的骄傲与不屈。
因此,秦绶这剽悍的人生自然也是不需要太多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