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穿越小说 > 拾箸记 > 第二十九章糖饼
    午后骄阳正炽,明晃晃的日头照着地上摊开的书本。

    名义上的一主一仆坐在回廊下,一边闲聊着,一边远远地看着不远处太阳底下那一地的书。

    虽然日光毒辣,但午后凉风徐徐,二人又坐在回廊下,只觉得凉爽宜人。

    何清沅正在给沈檀书讲吃食。

    她口才既好,又颇通厨艺,描绘起来绘声绘色的,最近沈檀书没少被她哄着多吃了不少饭。也正是因为听了何清沅讲的,她才知道,看起来简简单单的一样食物,细究起来竟然可以翻变出各种花样来,比方说何清沅正在讲的糖饼。

    “所谓的春色糖饼,就是要将黑芝麻去了皮,炒熟后用杵捣烂。再取用鲜薄荷、紫苏、鲜姜、桂花、玫瑰、核桃仁杵烂取汁或粉,鲜姜、核桃仁记得要去皮,换了桃仁、杏仁、榛仁、瓜仁也一样,然后再加入糖霜揉好,最终合成饼……”

    何清沅这些时日在小厨房待得久了,对这些吃的做法更是如数家珍一般,说得头头是道。

    沈檀书虽然不懂做饭,但很喜欢听她说这些。

    她看得出来,何清沅是真的喜欢这件事。当她提起这些吃食的时候,眼眸都是亮晶晶的,整个人都散发着鲜活的气息。

    “薄荷饼嘛,其实也差不多,就是用糖卤在小锅里熬煮,直至起丝,再往里面下少许炒面。事先要将薄荷绞了汁子,再留下少许薄荷末,一并下进锅里,趁着热气未散,在案板上擀开了,再撒些许薄荷末在饼上。有的是直接团成饼状,有的是要再切成不同形状的小块,最后再装碟盛上来……”

    “这样的话,岂不是会烫手?”

    何清沅坦然道:“对呀,但是烫手也没办法。我还不行,小厨房里有的妇人婆子掌心里都有一层厚茧,她们常年做这些的都习惯了,也就不觉得有多烫。”

    “你为什么喜欢做这些呢?”

    沈檀书一不留神,自己就问了出来。

    何清沅一愣,停了下来。

    沈檀书见自己既然已经问了,索性就问到底了:“其实我不大明白,你为什么喜欢做这些。以前是被留在了小厨房,是无可奈何;后来你想出府,是要另谋生路,学得一技之长;但是如今,即便我不帮你什么,郡王府那边也给你许了好前程,你为什么还对这些事乐此不疲。膳食虽好,但做起来总是少不了油烟。从前我家里穷的时候,我也做过这些。我自认不算怕吃苦,但也不爱做这事。像你说的,即便是做点心,都免不了要烫手。我见过的女孩要么喜欢拈针线,要么喜欢调丝弦,这十指纤纤,你就舍得?”

    “起初的时候是没办法。”何清沅停了一会,才慢慢道,话里三分假意七分真心,“我之前的那回事……您也知道。我算是死里逃生了一回,一觉醒来,有些想法就变了。”

    “那会我一个人躺在那屋子里,一个人呆呆地看着头顶上的纱幔,脑子里乱哄哄的。我变成小厨房的烧火丫头了,我不再是以前的……人了,我还忘了以前的一些人,我该怎么办。我想去问别人,但是大家都不喜欢我,我和她们也不熟悉,又能去问谁呢。”

    她这样一说,反倒弄得沈檀书莫名歉疚起来,吞吞吐吐地跟她解释:

    “……我那时候也是气急了,只想着杀杀你的性子。”

    何清沅只是笑,心里有些无奈。沈檀书这性子,未免也太软和了些。若面对的不是她,而是别人,只怕不知道要吃多少暗亏。那个性子古怪的首辅大人,是怎么把唯一的妹妹护成这样的。

    为了避免沈檀书继续自责,她抢着把话继续说了下去:“当时想着,算了,没办法就认命吧,只能灰溜溜来到小厨房里烧火。我那时候连烧火都不会呢,一开始的时候呛了好大的烟,差点让人以为小厨房起了火,当时还被采薇骂了一通。采薇就是小厨房那个冷冰冰的丫头,人长得很好看,只是性格有点冷。”

    沈檀书听了,想象着何清沅被呛成大花脸的模样,忍不住掩袖轻笑。

    何清沅继续道:“大家都不喜欢我,没跟人我说话,连打听个消息都没人和我说,那滋味实在不好受。我便想办法,每日早早地去小厨房打扫,待人笑脸相迎,时间长了,她们或许觉得我没有传言中那样可恶,慢慢地也分一点别的事情给我做,我便不再只是小厨房的烧火丫头,而是帮工了。采芹那个丫头说我是有意讨好卖乖,其实倒也说得没错,我确实是存了这样的心思的。但是我不害人,只想摸清自己的处境,讨好卖乖又做错了什么呢。”

    沈檀书一边听着,一边点点头。

    “当了帮工,要做的活计反而更多,一开始真是累呀,我以前哪做过这个。不过咬咬牙,慢慢也就习惯了。但是晚上一回房里,我就成宿成宿地睡不着,还是那样看着头顶的纱幔,心想我总不能就这样当一辈子烧火丫头吧,毕竟我还想出去看看府外的世界。于是就只能继续想办法。”

    说到这里,何清沅对着沈檀书不好意思地一笑:“一开始就跟和姑娘说的那样,想自己学了手艺,日后好出去挣口饭吃。但是学着学着,才慢慢觉出学习做菜、做点心的意义所在。”

    沈檀书精神一振道:“愿闻其详。”

    何清沅认真道:“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人生来就要吃五谷杂粮,无论你贫富贵贱,都少不要吃饭,但同样一件事,不同人家却全然不一样。”

    “我虽然未曾真正经历过穷困的日子,但多少也知道,京城路边的乞丐、灾荒之年的百姓,他们都是食不果腹之人,对于他们而言,一口吃的就是一条命,囫囵吞下去就能活着,哪里管什么滋味呢。但凡是吃的,在他们眼里都是好的。”

    “再好一些的人,是家有薄产的百姓,他们耕织劳作,每日为生计奔波,一天下来只有晚上那顿饭能吃得顺心些。他们吃得粗糙,可不像府里这样精细。听人说寻常人家,一个月都未必能吃上一回肉,小孩子去了集市上看了糖葫芦都要馋嘴。尽管他们日子过得在我们眼里稍显清苦,但也已经能分辨什么哪家的卤肉香,哪家的包子馅不新鲜,生活是有滋味的。”

    这种生活沈檀书是最清楚的了,她回想起以前的日子,不由得点了点头。

    “然后是骤富的商贾、底蕴不深的家族,他们一朝过上了好的日子,便以为富贵是燕窝鱼翅、龙肝凤髓,桌上的也是大鱼大肉,无尽珍馐。他们挥金如土,以为自己吃的是富贵滔天,实际上对这些食物毫不在意,毫不珍惜。算起来,连第一种人都不如。”

    “我从前家……从前听人说,再然后还有这么一种人,他们或位高权重,或富甲天下,但无论多么好的方子,无论怎样好的手艺,却始终唤不起她们对吃食的热情来。”

    沈檀书的一双杏仁眼慢慢睁大。

    她真想跟何清沅说,她兄长沈端砚如今就是这样的人,有时难得和他凑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她体恤他忙于朝政,想让小厨房的人做点什么他喜欢吃的,打发人去问他,他只会淡淡地说一句“随便”。除了就知道对她说教外,吃饭的时候也不见他有什么表情,着实让人扫兴得很。

    说到这一种,何清沅渐渐回忆起从前来。

    曾经她因为生病,饮食有诸多忌口。一旦喜欢什么,吃得多了,身边的嬷嬷便要出来阻止她,又怕她积食,又怕她坏了肠胃,归根结底还是害怕她出了什么事情,不敢担责任。食有五味,酸甜苦辣咸,除了苦之外,她哪一样都没能尝到极致,只能羡慕地看着兄弟姐妹们对着食物挑三拣四。他们热热闹闹地说着五胜斋的酱肘子香,采芝斋的糖和点心都好吃,周家的云吞面偷工减料……而那些,对她来说,都分外遥远。

    她的记忆里,只有一碗又一碗浓黑的中药,以及那漫长又没有尽头的苦涩。末了,最后只剩下一点点可以回味的甘甜。

    想到这里,何清沅微微垂眸,神色有些黯然,但她又很快打起精神来。

    那时候虽然病着,但她看什么都是极有滋味的。

    “人吃或不吃,珍惜或不珍惜这些食物,不过都是片刻的功夫。但食材的长成却并非一日之功,更并非一人一物之力,而是天地之养。若说飞禽走兽,它们本在天上飞地上走水里游的,不知道过得多自在,有朝一日却被我们抓来了蒸、炸、烤、煎、烧,然后祭了五脏庙;燕子衔泥,更不知多少才能有这么一小块珍贵的燕窝。若说人之力,这个时节,城外的庄子应该没少有在晒麦谷的,当真是不容易。”

    “我想着,我虽然没办法决定吃的人心里怎么想怎么看,但起码我可以趁着食材新鲜饱满之际,尽力把它们做得可口。这样,我就很高兴了。”

    沈檀书眨巴了一下眼睛道:“让你这么一说,今晚上我只怕都不好意思吃肉了,连饭都不敢吃了。”

    何清沅笑道:“我哪里是这个意思呢,即便人不去吃,飞禽走兽总要自相残杀。狼要吃羊,鹰要抓兔,都是连皮都不剥,生啖了血肉罢了;谷子若是没人去吃,没人去收,那只能掉在地里腐烂,第二年就是再生,也是和稗草为伍。那才叫真的暴殄天物呢。”

    沈檀书道单手托腮,好奇地看着何清沅道:“听你这番话,倒不像是一个小丫鬟能说出来的,倒像是真的见过民间疾苦的人才能想到的呢。”

    她这么一说,何清沅也有点糊涂起来。

    她以往出门的次数不多,自认从前也不算是多知民间疾苦的人。

    “我这、我这也不全是自己想的,好像是、好像是听人说起过一些……”何清沅的眼神微微茫然,在脑海中极力搜索着。但最终她还是什么都没想起来,只能摇摇头,含糊地下了个结论,“可能是以前小的时候还在府外,无意中听邻里们说的。”

    她以前的丫鬟应该也有穷苦人家出身的,想来是那时候听到了什么,才有了这些念头。

    何清沅这样告诉自己,心里才安定下来。

    两人说话的功夫,突然不知从哪里吹来一阵大风,刮得地上几本没压紧实的书呼啦一下,犹如张开翅膀的大鸟一样跌跌撞撞地向前飞着。

    主仆两人连忙从回廊下跑出来,急急忙忙地把那几本被风吹跑的几本书捡了回来,又重新放在木条下一一压好。

    何清沅刚压好一本书,一阵风吹来,一本书从她脚边哗啦一声飞起,纸页迅速翻动着。

    她急忙追上几步,这才把那本书捡了回来。

    合上封面一看,手里的是一本《九州山河志》。

    何清沅不知想起了什么,拾起书的手一顿。

    旁边的沈檀书虽然眼神不好,但敏锐地感受到了何清沅停顿了一下。她瞥了一眼,也看不清书名,只能随口问了一句:“你喜欢看这个?”

    何清沅笑道:“还行吧。”

    沈檀书看了她一眼:“若是喜欢的话,就拿起来看一看吧。”

    何清沅迟疑了一下,仍摇头拒绝:“不了。”

    沈檀书笑道:“你捡起来,拿过来给我念念也好。”

    何清沅无法,这才把书捡了起来:“姑娘想听哪一节?”

    “你随手翻一页,给我念一念就是了。”

    何清沅随手翻了一页,念道:“巴蜀广汉本南夷,秦并为郡,土地肥美,有江水沃野、山林竹木疏食果实之绕……”

    她的声音不高,但字字无误,句读精准,语调虽称不上抑扬顿挫,但该有的音节起伏也不少,读得极其流畅。再加上她声音清脆婉转,听得人实在舒服。虽然她有心压抑着,但沈檀书还是听出,她以前应该是读过这本书的,而且应该翻过不止一遍。

    没想到她以前除了看话本子外,还是有些长进的。

    这个念头不过在她脑子里打了个转。两人曾经是主仆,何清沅多少清楚一些她的喜好,沈檀书自然也知道她的。她微微一笑道:“你喜欢看这一类书?”

    何清沅含糊道:“还好吧,看看各地的风土人情,虽然身不能至,但长长见识总归是好的。”

    她自己说着说着,莫名怅然起来。

    虽然她自己屡屡告诉自己前尘已远,但过去十几年的喜怒哀乐,又怎能说忘就忘了。

    温清沅自小是个不安分的性子,却因体弱多病,不得不时常在床修养,活了十几年,最远只去过京城郊外的寺里上香。她梦想着有朝一日病好了,她能吃遍所有曾经不能吃的东西,想踏足所有未曾见过的山河,书房里的各地方志几乎要翻烂了,最终却死在了牢狱之中。

    如今再次醒来,她变成了何清沅,却始终困在沈府这一方小小的天地里,不知何日才能自由来去。即便她日后去了边疆,找到了父母兄妹,他们可会认她,会不会把重生之事当作天方夜谭;即便是认了她,她日后总归是要嫁人的,到头来不还是又要困在一处小小的宅院里相夫教子,在方寸大小的天地里了结此生。

    这九州山河,与她无关。

    而与此同时,看着还在念书的何清沅,沈檀书的思绪渐渐飘远。

    她在想,一个人的眼界、谈吐真的是遭逢变故后短短的时间就能改变的吗?

    虽然几个月的时间不算短了,但她还是觉得何清沅全然变了一个人似的。

    眼前这样光风霁月的一个人,真的还是从前那个偷奸耍滑、欺上媚下的丫鬟吗?